中国湖城 鄱阳欢迎您!  个性化首页
 当前位置:首页>部门网站群>下属部门>县档案局>发展规划 【浏览字号选择:
重点档案抢救“十二五”规划
稿源:中国鄱阳 发布时间:2011-08-05 09:45:00 浏览次数:

鄱阳县档案局

重点档案抢救“十二五”规划

 

为进一步做好国家重点档案抢救工作,维护档案的完整与安全,促进全县档案事业持续健康发展,现将我县开展国家重点档案抢救和保护情况及“十二五”期间工作规划方案汇报如下:
    
一、“十一五”期间工作现状
   
“十一五”期间共计抢救重点档案1000余卷,采用的主要方式是以手工为主进行档案修复。抢救的同时加强库房管理,改善馆藏重点档案的保管条件,更换装具,购置设备。定期对档案进行安全检查,适时杀虫,防止和杀灭危害档案的微生物和害虫。

全县综合档案馆保存的重点档案有民国档案、革命历史档案材料,民国档案的主要内容有民国鄱阳县政府会议材料、鄱阳党部党员名册、三清团员名册、执委会纲领及选举材料、有关人事、抚恤、治安方面材料等,这部分档案真实反映出旧中国鄱阳的社会、政治、经济等方面的状况。革命历史档案材料主要内容是解放前中国共产党地下组织在鄱阳地区领导农民暴动,建立农民协会,开展减租减息等革命斗争中所产生的事件、传单、小报、刊物,以及在革命斗争中英勇献身的部分革命烈士的事迹材料。

 二、主要经验与不足
    
1、我们充分认识到了国家重点档案抢救与保护工作的重要性,特别是要加强对抢救与保护工作的领导,真正把档案抢救和保护工作摆上议事日程,使各项措施落到实处。
    
2、全县国家重点档案数量庞大,抢救与保护工作资金严重不足,人力不够,要加大对抢救与保护工作资金和人力的投入。
    
3国家重点档案抢救和保护工作的现代化水平较低,技术落后,致使工作效率低下,需要更新设备,改进技术。 
   
  4加大档案抢救与保护人员技术培训和科研工作的力度,重点培养一批熟悉抢救与保护业务的人才。

三、“十二五”期间重点档案抢救工作目标
    
全县各综合档案馆将按照统筹规划、确保重点、分步实施、分级负责的原则,有计划、有步骤、分期分批对濒危状态的国家重点档案进行抢救,改善保管条件,使之达到永久保存的目的。认真贯彻执行《国家重点档案抢救和保护补助费管理办法》,依据国家重点档案抢救和保护的范围,选择馆藏中破损严重,又具有典型意义和特色的国家重点档案优先申报。

四、“十二五”期间档案抢救和保护工作主要内容
    
1抢救工作主要包括:档案修复、档案复制、档案征集等。其中:档案修复指档案修裱、去污、加固、字迹恢复和更换卷皮、卷盒等;档案复制指档案复印、缩微、数字化、翻译、汇编出版、高标准仿真件的制作等;档案征集指征集散失在民间或国外的,属于国家重点档案抢救和保护范围的档案。
    
2保护工作主要包括:以保存和保护国家重点档案为目标的特藏库改造、装具更换、设备购置等。其中特藏库改造指库房改造、特殊装具更换、购置专用恒温恒湿设备、安全监控设备、自动报警和灭火设备以及相关管理系统等。

五、档案抢救和保护工作拟采取的主要措施

1认真制定工作方案,明确工作指导思想。严格方法步骤,准确鉴定抢救范围,实施抢救、保护和征集,确保质量。

2利用档案修裱技术抢救和保护档案原件。对由于档案纸张耐久性差而造成纸张发黄变脆、纸张破损的,按照《档案修裱技术规范》及时进行修裱,最大限度地恢复这部分档案的原貌。
   
3对档案卷皮破损或确需重新整理的档案更换卷皮,书写封面。
  
 4编制卷内文件目录,填制卷内备考表,拟写案卷标题。

5采用现代化手段开展计算机、缩微存贮和扫描,实现计算机检索和利用,减少档案原件的使用次数,有效延长档案原件的使用寿命,使档案得到最大化的开发和利用。

6改善保管条件。把重点档案和其它一些珍贵档案单独保管,最好能放入特藏库,强化防光、防盗、防火、防尘、防虫措施,注意库房温湿度的调节,防止外界有害的理化因素、生物因素和其它因素对档案的损坏。
    
7加强库房管理。严格遵守出入库房制度,减少人员出入库房次数,加强人员出入库房管理,防止一些不利因素对库房安全保管的影响。
     
8定期对档案进行消毒杀虫,防止和杀灭危害档案的微生物和档案害虫。

今后5年,我局将进一步申请增大人力、物力、财力的投入,大力开展馆藏国家重点档案的抢救和保护工作,争取各项措施落到实处,取得实效,切实维护档案的完整与安全,促进全县档案事业持续健康发展。

【浏览字号选择: 】  【关闭窗口】  【回到页面顶部
设为首页  | 加入收藏  | 联系我们 | 关于我们 | 网站地图  | 使用帮助 
主办:鄱阳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承办:鄱阳县信息化办公室 联系电话:0793-6283309
Copyright WwW.PoYang.Gov.Cn 2006-2007 All rights reserved. 赣ICP备05009703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