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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警大队车管所服务承诺 一、严格依照法律、法规、规章和有关规范性文件办理机动车和驾驶证业务。 二、坚持开展微笑服务,热情大方、举止文明、用语规范。 三、实行限时服务。对于手续齐全的申请业务,严格按规定时限办结。 四、实行延时服务。对已经受理的应当日办结的业务不得以到下班时间为由拒绝当日办结。 五、服务告知制。对申请材料不齐全等原因无法办理业务的,开具退办凭证,将所需补足的材料,手续一次性告知群众,避免办事群众跑第三次。 六、实行首问负责制。对办事群众提出的车辆管理业务问题,第一个受理的民警负责给予解答,对不属于自己职责范围内的业务,应告知其到相关窗口或部门办理。不得说“不懂”、“不知道”等推诿性语言。 七、实行警务公开,所有民警和工作人员挂牌上岗,公开所有办事程序,制作业务流程图,公开各项收费的项目、依据和标准。机动车号牌实行电脑选号。 八、每日有一名领导或值日警官接待群众,负责解答群众咨询的问题,听取群众的意见和建议,处理群众投诉和举报,对群众的投诉和意见做到件件有答复。 九、提供各种便利条件和设施,保持办事环境整洁、舒适,方便办事群众。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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