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鄱阳大队接送学生车辆安全管理工作稳步推进 为进一步加强中小学校接送学生车辆交通安全管理,预防交通事故的发生,保障广大中小学生的人身安全。根据上级公安机关交警部门关于开展学生接送车辆安全隐患集中排查整治行动工作的具体要求,大队高度重视,自10月份至今在全县范围内扎实开展接送学生车辆专项整治活动,并取得一定成效。截止至目前,全县范围内共排查登记专门用于接送幼儿、中小学生车辆275辆,其中注册登记的喷有统一外观标识的校车共145辆,未喷统一外观标识的校车130辆;用于幼儿乘坐的有267辆,用于小学生乘坐的有8辆;县城区范围的有27辆,属乡镇有的248辆。 一是严格落实管理责任。为确保接送学生车辆及驾驶员管理措施的有效落实,大队对全县所有接送学生车辆和驾驶员进行了全面摸底排查,摸清底数,建立详细接送学生车辆及驾驶员台账,并与所有中小学校和幼儿园签订了安全责任状,由中小学校幼儿园负责人、管理校车的责任人和责任民警签字,进一步明确各自安全管理责任。 二是深入开展安全宣传。大队与教育部门联合,在全县中小学校全面开展一次安全教育活动,组织宣教民警根据学生的年龄特点,准备针对性较强的教育材料和宣传资料,深入全县中小学校,通过上交通安全课、摆放交通安全展版、播放交通安全警示资料片等形式,加强对中小学校师生的安全教育,提高他们的自我保护意思。 三是积极开展隐患清查整治。大队与教育部门联合,组织民警深入全县中小学校、幼儿园,对接送学生、幼儿车辆及驾驶人进行一次全面清查,在原有校车档案的基础上,根据教育部门、学校提供的校车数量、车辆所有人、驾驶人、运行时间、行驶路线等基本情况,逐一完善校车档案。同时对所有校车进行一次检验,检验中发现校车有交通安全隐患的,立即整改,不消除隐患禁止行驶。对记分周期内记满12分或发生重大交通事故负有主要责任的驾驶人,取消其校车驾驶资格。 四是加强驾驶员教育管理。对所有校车驾驶员进行一次全面的驾驶资质审查,对不符合条件的学生接送车辆驾驶员停止其驾驶学生接送车辆,对符合要求的学生接送车辆驾驶员,全面签定安全责任状,落实安全责任,同时对所有校车驾驶员进行一次交通安全教育,进一步提高其交通安全意识,增强其安全责任感,自觉对广大中小学生安全负责。 五是严格落实安全制度。联合教育部门对全县中小学校安全制度落实情况进行一次全面检查,督促学校建立自备或租用校车安全管理机制,对校车驾驶人进行交通安全教育,建立校车车辆和驾驶人档案,按照“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落实安全责任制,明确安全责任人。加强学生上下学组织管理,合理安排学生接送车辆数量,杜绝超员现象。 六是组织开展整治专项行动。大队加强路检路查,坚决查处不合格的车辆及非法营运车辆运载学生上下学,查处超员、超速和酒后驾车等违法行为;同时增加警力,在城内中小学校上下学高峰时间指挥交通,疏导车辆,确保中小学生人身安全。大队与交通、教育部门组成联合整治组,对违法校车进行严厉打击,取得良好效果。 截止目前,共查处各类接送学生车辆违法行为共计4起,其中校车超员违法行为4起,对于查处的校车均按法律法规上限进行处罚,取得了阶段性成果,为大队研究完善学生接送车辆交通安全管理机制体制,建立长效机制奠定了坚实基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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