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给加班费也不能强迫职工劳动
稿源:中国鄱阳 发布时间:2011-08-03 04:36:00 浏览次数:
 

给加班费,也不能以限制人身自由方法强迫职工劳动

    李刚是私营服装企业的厂长。八月份由于接到一个大订单,为了赶活他要求:每名工人每天必须加班三至五小时直至订单完成。工人们不满,派代表和李刚交涉。李刚大怒:“有什么可抱怨的,加班有加班费,从现在起到订单完成之前,所有人一律不准走出厂区回家。”并派人监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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