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城市公共客运经营有偿出让和转让
稿源:中国鄱阳 发布时间:2011-08-02 05:27:00 浏览次数:

城市公共客运经营有偿出让和转让

事项名称

城市公共客运经营有偿出让和转让

办事程序

1、符合城市道路管线的规划设计要求; 2、不影响城市市容市貌; 3、设在城市道路上的各类管线的检查、井箱盖符合城市道路养护规范; 4、按有关规定采取安全保障措施。提交书面申请及有关申报材料受理登记现场踏勘审核批准

申报材料

1、申请建设原因的报告; 2、依附于城市道路建设各种管线、干线审批表(一式三份); 3、法人资格证明; 4、城市规划部门批准签发的文件和有关设计图纸资料; 5、安全保障措施方案。

审批条件

 

法律依据

《城市道路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198号)、《行政处罚法》、《城市出租汽车管理办法》

承诺时限

自受理之日起,3个工作日内办结。

收费说明

城市客运经营权有偿使用费:每年每辆车2500

收费依据

鄱府发[2003]73号文件规定的项目和标准计收、《行政处罚法》、《城市出租汽车管理办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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