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鄱阳县公安局行政审批科便民利民措施 一、警务公开 在互联网站、县行政服务中心“公安窗口”进行“六公开”:即公开办事项目,公开办理条件,公开办件依据,公开办件程序,公开办件时限,公开收费标准。同时在本“窗口”备有服务指导用书、服务告知单,便于群众直接查阅。 二、首问负责 对接受前来办事群众询问(包括电话咨询)的第一访问人,要对访问负责到终。要向当事人提供热情服务。属于本业务范围,材料齐全,符合法定形式条件的,当即办理。材料不全,一次性告知补证全部内容。属于其他部门办理的,主动说明、解释清楚。 四、提速办件 材料齐全,符合法定形式、条件时,提速办件。 1、 易制毒化学品的备案由原有的两个工作日提速为即时办结。 2、 爆炸物品购买证、运输证,烟花爆竹运输许可证,根据规定三日,提速为即时办结。 3、 需要审核的项目,审核时间按规定7日,一般情况提速为2-3日内办结。如遇特殊情况,可特殊处理。 五、预约服务 对于下列事项的审批:1、涉爆单位因生产急需购买炸药;2、企业生产所需的易制毒化学品的备案。如遇特殊情况可实行电话非工作日预约服务。 六、上门服务 对孤寡老人或身体残疾行动不便的困难群众,上门服务.送证上门。 七、减少等待 工作人员原则上按各自分工受理业务,遇办件人多时,其他工作人员可协助同时受理其它业务,以减少群众办件的等待时间。 八、在线延时 下班遇群众办证时,延时下班,确保为在场最后一位群众办好相关事项。 九、表样随取 互联网县行政服务中心网站上登载申请表样,随可取用。也可通过就近派出所的工作人员在公安网网页上直接查询下载。 十、备置用品 笔、纸、眼镜、雨伞等。 十一、接受监督 所有工作人员佩带胸卡,办公桌前摆放台卡,注明姓名、职务、警号、受理业务等。设立举报箱、电话、警民联系簿,接受群众监督。监督电话:6218300(县行政服务中心督察科)、6282700(县公安局纪检监察室) 二0一一年三月二十二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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