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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西省供销合作社农村现代流通服务体系三年发展规划
稿源:中国鄱阳 发布时间:2011-08-07 06:44:00 浏览次数:

(作者: 省社合作指导处 来源:江西省供销社  更新时间:2011-6-17 共有7人次浏览)

    为了更好的迎接挑战、抢抓机遇,大力提升网络建设水平,推动供销合作社事业又好又快发展。经省社研究,决定制定农村现代流通服务体系建设三年(2011-2013年)发展规划。
    一、指导思想
    全面贯彻党的十七大和十七届三中、四中全会精神,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坚持为农服务宗旨,坚持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改革方向,坚持合作制基本原则,大力推进经营创新、组织创新、服务创新,加快构建运转高效、功能完备、城乡并举、工贸并重的农村现代流通服务新体系,使供销合作社发展成为农业社会化服务的骨干力量、农村现代流通的主导力量、农民专业合作的带动力量,为发展现代农业、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扩大国内需求作出新的更大贡献。
    二、总体目标
    通过3年的改革发展,全省供销社系统要实现农资连锁经营网络、再生资源回收利用网络及烟花爆竹安全经营网络做大做强,农副产品流通服务网络和日用消费品连锁经营网络初具规模,基层社(中心社)和村级综合服务站充分发展的总体目标。到2013年底,力争在全省建成联接城乡、双向流通、布局合理、功能齐全的农村现代流通服务体系。具体达到“四个明显”:一是网络规模明显扩大。所有县级社建成3个以上网络,90%的县社基本建成“五大网络”(农资连锁经营、日用消费品连锁经营、农副产品流通服务、再生资源回收利用、烟花爆竹安全经营网络)。二是经营总量明显增长。实现年商品购销总额翻一番,突破1000亿元大关。三是经济效益明显提升。实现年汇总盈利每年增长30%以上,2013年底超过3亿元。四是资产质量明显改善。实现年末所有者权益每年增长20%以上,2013年底达到30亿元。
    三、建设内容和实施步骤
    (一)农资连锁经营网络
截止2009年末,农资连锁经营网络已颇具规模,共建立农资连锁经营企业(总店)121个、配送中心174个,完成年销售总额84.83亿元,发展连锁经营门店(直营店、加盟店)12809个,乡镇网点覆盖率达100%、村级网点覆盖率达65%,市场占有率达70%。今后三年,全系统要充分利用现有基础,优先发展农资连锁经营网络,加快现代经营服务网络的升级改造步伐,重点推进系统内的联合,发展全省性或区域性农资龙头企业,逐步建立 “布局合理、功能完善,调控有度、高效快捷,覆盖市、县、乡、村”的农资连锁经营服务体系。
    一是做强做实农资龙头企业。按照《农资现代经营服务网络示范要求》的规定,要培育8家注册资金在1000万元以上、网络销售在3亿元以上,具有农化服务功能、开展信息化管理的全省性或区域性农资龙头企业。要在95%以上的县级社建立注册资金200万元以上、网络销售3000万元以上、供销社有控制力的县域农资龙头企业或配送中心(配送总站)。要在符合流向的交通枢纽地、产销集散地和粮食主产区建设农资配送中心及仓储设施。各级龙头企业都应拥有可储备年商品经营总量10%以上的自有库容面积。具体步骤为:2011年,省、市级农资龙头企业进一步加强与县公司的合作与联合,提高网点覆盖率和经营辐射力。2012年,省、市、县级农资龙头企业继续做大做强,鼓励并支持有实力的企业跨区域开展布点经营,在全系统网点实行统一标识。2013年,省级农资龙头企业实力大幅增强,实现计算机联网式经营与管理模式,在大部分设区市和县(市、区)有连锁经营网点、仓储设施;市级龙头企业在本地域每个县(市、区)都有连锁经营网点、仓储设施。
    二是大力发展农资连锁经营网点。通过3年努力,实现农资销售总额达到150亿元,农资经营网络乡镇覆盖率达到100%,行政村级覆盖率达到85%以上,市场占有率达到90%以上,乡镇农资直营店(连锁加盟店、农家店)营业面积达40㎡以上且有相应的仓储库房,村级农资连锁加盟店(农家店)营业面积达20㎡的目标。具体步骤为:2011年,要在40个基础较好和得到项目资金扶持的县级社巩固农资企业组织结构,大力发展农资连锁经营网点,尤其是村级农资连锁加盟店,使其网点覆盖率和市场占有率分别提高30%和5%;在困难较大的县级社,按照开放办社的要求,采取整合重组、产权多元化、联合合作等经营模式,突出供销社的控制力,做实做强配送中心及直营店。2012年,要在75个基础较好和得到项目资金扶持的县级社进一步巩固、规范直营店,发展村级加盟店,扩大经营量。2013年,乡镇网点覆盖率达到100%,行政村网点覆盖率达到85%以上。
    (二)日用消费品连锁经营网络
截止2009年末,日用消费品连锁经营网络已初显雏形,共建立日用消费品连锁经营企业61家(不包括烟花鞭炮、药材、液化气等经营企业),拥有配送中心57个、县级连锁超市58个、乡镇超市1201个、村级农家店4052个,完成年销售总额34.72亿元。今后3年,全系统要继续推进日用消费品连锁经营网络建设,努力发展日用消费品连锁经营企业,重点抓好配送中心、连锁超市和农家店的建设工作,逐步形成县有配送中心、乡有中心超市、村有农家店的连锁经营体系。
    一是积极培育日用消费品连锁经营龙头企业。要在所有县级社成立注册资金200万元以上且供销社参股或控股的连锁经营企业,建立营业面积1000㎡以上的连锁超市和设施完善的配送中心。力争全系统日用消费品连锁经营企业达到99家、配送中心达到90个、县级连锁超市达到99个、年销售总额突破60亿元。具体步骤为:2011年,80%的县级社建立龙头企业和连锁超市,70%的县级社建成配送中心;2012年,所有县级社建立龙头企业和连锁超市,80%的县级社建成配送中心;2013年,90%的县级社建成配送中心。
    二是加快发展农村销售网点。要实现所有县级社在每个乡镇建立营业面积200㎡以上的连锁经营超市,在60%的行政村建立营业面积40㎡以上且配送率超过60%的农家店的目标。力争全系统乡镇连锁超市达到1500个、村级农家店达到10341个,乡镇网点覆盖率达到100%、村级网点覆盖率达到60%。具体步骤为:2011年,县级社要在80%的乡镇建立连锁超市,40%的行政村建立农家店;2012年,县级社要在所有乡镇建立连锁超市,50%的行政村建立农家店;2013年,县级社要在60%的行政村建立农家店。
    (三)农副产品流通服务网络
截止2009年末,农副产品流通服务网络已逐步壮大,共建立农副产品交易市场87个,发展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省、市级)141个,领办农民专业合作社997个,建立商品基地130个,成立农产品经纪人协会(省、市、县级)70个、各类农产品行业协会64个、农村合作经济组织联合会30个,年带动农民79.4万户、助农增收54.8亿元。今后3年,全系统要稳步推进农副产品流通服务网络建设,重点抓好农副产品交易市场、农副产品加工企业、农民专业合作社和农产品协会建设,努力推动大型连锁超市、大型交易市场与农民专业合作社、生产基地、专业大户等建立直接购销关系,实现“农超对接”,逐步建立与我省农产品生产规模相适应的农副产品购销网络。
    一是加快农副产品交易市场的升级改造。要实现所有设区市社都建成3000㎡以上的大型农副产品批发市场,所有县级社都建成1000㎡以上的农副产品交易市场,所有县级社均在40%的乡镇建成500㎡以上农贸市场的目标。力争农产品交易市场(含乡镇农贸市场)总数达到680个,并鼓励部分有条件的地区先行试点,探索建立农产品交易电子平台。具体步骤为:2011年,所有设区市社建成大型农副产品批发市场,70%的县级社建成农副产品交易市场,九江地区完成农产品交易电子平台试点工作;2012年,90%的县级社建成农副产品交易市场,30%的乡镇建成农贸市场,力争在部分设区市社推广农产品交易电子平台。2013年,所有县级社建成农产品交易市场、40%的乡镇建成农贸市场。
     二是加快发展农副产品营销(加工)企业。要在所有设区市社成立2家以上注册资本600万元以上、年销售额1亿元以上且供销社参股或控股的农产品加工(营销)企业;要在所有县级社成立注册资本200万元以上、年销售额3000千元以上且供销社参股或控股的农产品加工(营销)企业;要完成省供销物流有限公司昌东农副产品配送中心建设。具体步骤为:2011年,重点在棉花、茶叶等特色农产品主产区先行新建或改造一批农产品加工(营销)企业,省供销物流有限公司建成昌东农副产品配送中心;2012年,设区市社都至少成立了一家农产品加工(营销)企业,60%的县级社成立了农产品加工(营销)企业;2013年,设区市社都成立2家以上的农产品加工(营销)企业,所有县级社都成立了农产品加工(营销)企业。
    三是加快发展农民专业合作社。要实现所有县级社都引办5个以上社员超过100户、有较大规模生产基地并具备带动作用的示范专业合作社,力争全系统领办农民专业合作社达到2000个,商品基地达到260个。具体步骤为:2011年,所有县级社重点打造1-2个示范化农民专业合作社,全系统领办农民专业合作社达到1500个,商品基地达到180个;2012年-2013年,所有县社都拥有5个以上的示范专业合作社,全系统农民专业合作社、商品基地数量要大幅增长,为农服务功能得到大幅提升。
    四是加快农产品行业协会发展步伐。要实现所有设区市社和县级社都成立农产品经纪人协会、农村合作经济组织联合会的目标,力争各类农产品行业协会突破百个。具体步骤为:2011年,所有设区市社都成立农产品经纪人协会,80%的县级社成立农产品经纪人协会,30%的县级社成立农村合作经济组织联合会;2012年,所有县级社都成立农产品经纪人协会,60%的县级社成立农村合作经济组织联合会;2013年,所有县级社都成立农村合作经济组织联合会,各类农产品行业协会数量大幅增加、服务功能大幅提升。
    (四)再生资源回收利用网络
截止2009年末,再生资源回收利用网络已初成框架,共建立回收经营企业93家,拥有回收门店5557个,建成交易市场和集散中心59个,发展加工企业61个,实现年购销总额125.5亿元。今后3年,要通过行政推动、市场运作、企业实施,加快建成一个有利于提高再生资源回收利用率、有利于环境保护、有利于行业管理,布局合理、网络畅通、功能齐全、管理科学,集回收、分拣、交易、加工利用为一体的再生资源回收利用体系。使城乡80%以上的回收人员纳入规范化管理;90%以上的城市社区、100%的乡镇、90%的行政村设立规范化回收站点;80%以上的再生资源进入专业市场进行规范交易和集中处理;80%以上的可用废旧物资得到回收和再利用。
    一是加快发展再生资源回收经营企业。各级供销社要通过完善体制,创新机制,整合系统内外资源,加快发展以供销社为主导的再生资源回收经营企业。要进一步发展壮大省再生资源有限责任公司,使其成为带动辐射功能强的行业龙头企业;各设区市社要加快培育发展在回收、集散交易等方面有实力、有特色的专业龙头企业;各县级社要抓住省政府在全省开展农村清洁工程的机遇,抓紧做实做强回收经营企业,培育发展县级再生资源回收经营龙头企业。具体步骤为:2011年,各级供销社均要设立供销社占主导地位的再生资源回收经营企业;2012年,再生资源回收经营业务要比上年增长25%以上;2013年,再生资源回收经营企业要实现业务稳定增长。
    二是强化城市社区和乡镇、村规范化回收站点建设。按照便民利民、便于交售的原则,根据当地城市、乡镇及新农村发展规划,结合农村清洁工程,通过直营、加盟等连锁经营方式,加大力度,在城市社区和乡镇、行政村改建和新建一大批规范的再生资源回收站点,在农村自然村设立流动回收点,夯实回收基础。回收站点要实行统一管理,在统一规划、统一标识、统一管理经营的基础上,统一着装、统一价格、统一衡器、统一车辆,经过三年努力,使回收站点基本做到“七统一”。具体步骤为:2011年,要完成回收站点建设目标任务的25%;2012年,要完成回收站点建设目标任务的80%以上;2013年,全面完成回收站点建设目标任务并纳入统一规范管理。
    三是抓紧建设再生资源交易市场和集散中心。各级供销社要抢抓各地推进城镇化建设的机遇,抓紧建设再生资源交易市场和集散中心。省再生资源有限责任公司要建设总面积达150000㎡以上的区域性再生资源交易市场;各设区市社至少要建一个面积15000㎡以上的再生资源专业交易市场;各县级社要建有面积3000㎡以上的集散中心。再生资源交易市场和集散中心的设置应符合城市总体规划、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和当地固体废物污染防治规划,符合环保、市容和消防安全等标准,并应有商品交易、分拣加工、仓储配送、配套服务等功能;集散中心还应具备储存、切割、分拣和打包等基本功能。具体步骤为:2011年,要完成再生资源交易市场和集散中心的改造规划及新建的土地规划、审批、办证工作;2012年,要基本完成再生资源交易市场和集散中心的改造、新建工程;2013年,要将再生资源交易市场和集散中心投入运营。
    四是加快发展加工利用企业。各级供销社要结合当地实际,加快发展加工利用企业。经过三年努力,省社及各设区市社至少要培育发展一个加工技术先进、无害化水平高、生产规模大的废旧金属加工、报废汽车拆解等传统废旧物资加工利用企业,创造条件组建采用先进拆解处理工艺的废旧家电、废旧电子产品回收处理企业;60%的县社要建有废旧金属、废塑料、废纸等废旧物资加工利用企业。各级供销社组建的再生资源加工利用企业社有资本要控股或相对控股,以发挥供销社的主导作用。具体步骤为:2011年,要确定再生资源加工利用项目;2012年,要投资组建再生资源加工利用企业;2013年,再生资源加工利用企业开始投入生产。
    (五)烟花爆竹连锁经营网络
    截止2009年末,烟花爆竹连锁经营网络已较为完善,共有94个县级社成立了连锁经营企业,91个县级社建成了烟花爆竹仓库,42个县级社完成了标准化仓库改造,发展经营网点16756个,完成年销售额33445.47万元。今后三年,全系统要进一步健全烟花爆竹连锁经营网络,通过更新经营理念、加大资金投入、争取政策支持、维护市场秩序等方式,重点推进烟花爆竹经营企业、标准化仓库、城乡连锁经营网点建设,逐步完善以供销社烟花爆竹经营企业为主导的县、乡、村三级连锁经营网络。
    一是强化烟花爆竹安全经营管理。各级供销社的经营企业要如期完成安全生产(经营)许可证换发工作,并按照《烟花爆竹批发仓库建设标准》(建标 125—2009)要求,加快烟花爆竹仓库的升级改造,没有烟花爆竹仓库的县级社要尽快兴建,确保烟花爆竹安全经营无事故。具体步骤为:2011年,完成15个仓库的标准化改造任务;2012年,完成20个仓库的标准化改造任务;2013年全面完成烟花爆竹仓库标准化建设。
    二是做大做强烟花爆竹连锁经营网络。要实现发展壮大省供销烟花爆竹有限公司,市级烟花爆竹经营企业依法申办燃放许可证并开展燃放业务,县级社在所有乡镇、80%的行政村建立经销网点的目标。力争三年内全系统烟花爆竹销售额翻一番,市场占有率超过90%。具体步骤为:2011年,省公司建立包装生产基地,并在20%的县(市、区)设立“天禧”品牌专营店;市级经营企业取得燃放许可证,开展燃放业务;县级社在所有乡镇、50%的行政村建立经销网点。2012年,省公司完成全省烟花爆竹企业集团或联合实体的组建工作,并在50%的县(市、区)设立“天禧”品牌专营店;县级社在80%的行政村建立经销网点。2013年,全系统内90%以上的经营企业,60%以上的零售网点,占供货总量50%以上的生产企业应加入企业集团或联合实体,全系统烟花爆竹销售额、市场占有率大幅提升。
    (六)基层社(中心社)和村级综合服务站
截止2009年末,基层社(中心社)和村级综合服务站建设已逐见成效,共有中心社398个、基层社658个、村级综合服务站3394个。今后三年,全系统要进一步解放思想、开拓创新,通过尝试入股、入社、业务合作等多种经营模式,探索一条适合供销社基层组织发展的新路子,逐步建立布局合理、产权清晰、机制灵活、功能齐全、运作规范的新型基层组织体系。
    一是加快推进中心基层社标准化建设。按照《关于推进基层供销社标准化建设的通知》(赣供合字〔2009〕18号)的文件要求,县级社要完成中心基层社的标准化改造任务。具体步骤为:2011年,县级社挑选有条件的乡镇先行试点,改造建设1-2个辐射带动能力强且符合“十有”标准的基层(中心)社;未成立中心基层社的县级社完成组建工作。2012-2013年,全面推进标准化建设,力争80%的基层(中心)社达到标准化建设的目标。
    二是加快村级综合服务站建设。按照“两店一点”的标准,实现县级社在80%的行政村建立村级综合服务站,全系统村级综合服务站总数达到14000个的目标。同时积极拓展村级综合服务站的服务内容,结合新农村建设试点工作,利用村级行政组织的政治学习、文化娱乐、体育卫生、科技服务等各种活动场所,统一整合,配套建设,使乡村级综合服务社发展成为农村社区综合服务中心的重要组成部分。具体步骤为:2011年,要在40%的行政村建立综合服务站;2012—2013年,要以每年递增20%的速度,进一步扩大村级网络覆盖面。
    四、保障措施
    1、强化领导,明确责任。各级供销社要一把手亲自挂帅负总责,并确定一名班子成员专门分管这项工作。明确责任科室,确保责任到人,充分发动广大干部职工积极参与网络建设工作,形成齐抓共管的良好局面。各设区市、县要对照三年规划的目标任务和工作要求,尽快制定工作方案和落实措施,确保三年规划的顺利实施。
    2、把握方向,突出重点。各级供销社要深入贯彻全国总社“五代会”精神和全省主任会议确立的“两注重、两推进、两抓好”的总体工作思路,正确把握今后的发展方向与重点。主要抓实“两个突出”,一是突出抓大地市、抓薄弱环节,统筹推进,平衡发展。二是突出抓好农资、再生资源网络体系建设,稳步推进农副产品、日用消费品网络体系建设。在农资连锁经营服务网络方面,要重点推进系统内的联合,发展大型化肥流通企业,强化对上游资源掌控,进一步提升市场占有率。在再生资源回收利用网络方面,要重点推进“农村清洁工程”,在提高回收利用水平、打造交易市场和加工基地上下功夫,积极开展废旧家电、报废汽车等回收拆解业务,巩固行业主导地位。在农副产品现代购销网络方面,要重点抓好农副产品批发市场建设,加快市场的改造升级和功能提升,积极开展“农超对接”,提高流通效率。在农村日用消费品连锁经营网络方面,要重点抓好县级配送中心、乡镇中心超市的建设,积极开展家电、图书、药品、烟花爆竹等连锁经营业务,加快抢占农村消费市场。
    3、加强督导,分类推进。按照省社《关于进一步加强省社机关定点联系服务工作的通知》(赣供合字〔2010〕4号)文件的要求,各设区市供销社要加大农村现代流通服务体系建设工作的指导、调度和督查力度,妥善解决建设过程中出现的新情况、新问题。对基础较好的县级社,要作为示范县社来扶持,帮助尽快建立功能完备的农村现代流通服务体系,进而带动所在地区农村现代流通服务体系建设的全面发展。对基础一般的县级社,要督促其加大工作力度,选准切入点,按时完成农村现代流通服务体系建设任务。对基础薄弱的县级社,要有针对性的加强工作指导,力争在农资连锁经营网络建设上取得实质性突破;要鼓励系统企业和网络较好县到薄弱与空白县投资共同建设经营服务网络,使其尽快跟上全系统农村现代流通服务体系建设步伐。
    4、争取政策,加大投入。根据国发﹝2009﹞40号和赣府发﹝2010﹞7号的文件精神,各级供销社要积极争取当地党委、政府的支持,将加快农村现代流通服务网点建设与道路、医院、学校等建设纳入统一规划,并在土地、税费、贷款等方面给予优惠政策。同时,坚持内引外联,积极引导社会各方资金参与农村现代流通服务网络建设,充分利用现有“新网工程”、“万村千乡市场工程”、“双百工程”、“农业产业化资金”、“省引导资金”等扶持政策,做好做实项目建设,推动农村现代流通服务网络发展。
    5、培植典型,示范带动。各设区市社要选择部分基础条件好、网络较为完善的县社先行试点,加强在规划设计、组织发展、网点建设等方面的引导和扶持,打造出农村现代流通服务体系建设的示范县社。并鼓励示范县社到薄弱县社建网布点,促进地域间的优势互补、良性互动。通过典型带动、先进帮扶,加快推进全省县级供销社农村现代流通服务体系建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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