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园区中小企业捆绑贷款 办 事 指 南 鄱阳县芦田园区投资开发有限公司 一、申报条件 1、进入工业园区、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中小企业; 2、符合国家产业政策,有信用、有市场、有效益、有订单,不是高污染、高消耗、高危产业; 3、已取得或近期可取的人行贷款卡,具备贷款资格; 4、具有按期偿付贷款本息的能力,无不良履约记录。近期能提供有产权的资产抵押等反担保措施; 5、贷款用途符合国家法律、法规及有关政策规定,承诺不以任何形式流入证券市场、期货市场和用于股本权益性投资; 6、能及时地向统借人和贷款委托发放银行提供财务报告,配合统借人和贷款发放银行的调查、审查和检查; 7、财务状况良好,财务管理规范,财务信息真实,财务报表经过审计的中小企业优先受理; 8、愿意加入信用促进会,并遵守信用会章程; 9、统借人和贷款委托发放银行要求的其他条件。 二、申报资料 1、企业借款申请表; 2、营业执照 3、机构代码证 4、税务登记证 5、公司章程 6、验资报告 7、董事会成员名单及签名样本 8、贷款卡(证)及信息 9、银行对账单 10、公司简介、法人代表及主要管理人简历和身份证 11、近二年财务审计报告及最近三个月财务报表 12、主要科目(主营业务收入、销售成本、应收,应付科目、固定资产)明细及说明; 13、已办理产权证的 资产完税证明和三个月的缴纳电费单据; 14、产品购销合同; 15、贷款银行和委托发放银行要求的其他材料。 三、申报流程
未通过 通过 通过 未通过 未通过
回 回 复 对项目进行 对项目进行 复 投 担保评估 担保评估 投 资 资 公 公 司 司
园区投资开发公司初审 并将通过的项目打捆上报
借款企业向园区投资开发公司 申请贷款并按要求提供相关材料
四、贷款发放流程
签订担 保合同
签订借款 合同 签订反担保合 同
签订委 托贷款委托合同 负责贷后管理 及本息收回 签订委托贷 款借款合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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