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鄱阳县人防办办事指南(七)
事项名称 限额内人防工程拆除、封填审批 事项性质 行政许可1 事项设立依据 (1) 《中华人民共和国人民防空法》第二十八条 (2)《江西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人民防空法>办法》第二十一条。 (3)《江西省人民防空工程管理办法》 办理程序 (1)提交申请(2)受理登记(3)审核资料(4)现场踏勘(5)审批 申报材料 (1)请示文件(2)人防工程拆除、封填审批表一式四份(3)人防工程现状图(4)人防工程拆除、封填施工处理方案(含经费落实计划)(5)人防工程拆除、封填后补建或补偿承诺书。 承诺时限 3个工作日 收费标准 不收费 受理机构 人防办 联系人 李红娇 受理地址 行政服务中心办证大厅 联系电话 621823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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