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1年7月1日,新颁布的《药品不良反应报告和监测管理办法》正式施行。鄱阳县局为更好贯彻落实《药品不良反应报告和监测管理办法》,做好此项工作,近日与县卫生局联合下文,重新确定了全县各涉药单位负责药品不良反应报告人员,负责上报报告。鄱阳县局同时确定了鄱阳县药品不良反应监测中心的工作人员日常抓好不良反应报告工作,后续会对各单位报告人员进行信息报送的培训工作,切实提高信息报送的数量和质量,推动鄱阳县药品不良反应监测和报告工作取得更大进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