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乡(镇)人民政府,县政府各部门:
鄱阳县人民政府县长热线自2003年开通以来,在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密切政府与群众联系,推进政府信息公开,提高行政效能,改进政风行风等方面发挥了积极作用,与此同时,县长热线还承办大部分涉及鄱阳的省长手机、省长信箱和市长热线交办事项,取得了一定成效。2008年,省长手机、省长信箱及市长热线投诉处理率被正式列入市、县政府七项考核评价指标,做好县长热线工作意义更显重要。现结合我县实际,就进一步加强县长热线办理工作提出以下意见:
一、加强组织领导,锁定目标任务
做好县长热线办理工作,是深入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坚持以人为本、执政为民理念,加强机关效能建设的具体体现,各乡(镇)人民政府、县政府各有关部门要把县长热线办理作为知民情、察民意、疏民怨、解民困的大事要事,想群众之所想、急群众之所急,把群众高兴不高兴、满意不满意、赞成不赞成作为各项工作的出发点和落脚点,由主要领导负总责,分管领导具体抓,落实专门人员精心办理,积极为群众排忧解难,确保群众来电、来信件件有回音、事事有着落。
各乡(镇)人民政府及有关部门要通力协作,密切配合,不回避问题、不推诿责任、不拖沓办理、不上交矛盾,围绕办好群众满意的县长热线这一主线,努力使之成为反映县域经济发展环境的“晴雨表”、指引政风行风建设方向的“风向标”、衡量干群关系融洽指数的“温度计”、考验政府工作人员综合素质的“试金石”。
二、完善受理平台,健全网络机构
为便于开展工作,在已开通县长热线电话0793—6260123的基础上,设立县长热线电子信箱:py6260123@sohu.com,该信箱与县长热线电话一并对外公布。
县政府办公室负责群众向县长热线反映事项的受理、拟办、呈阅、交办、催办和反馈,对各网络成员单位县长热线办理工作进行指导、督查,并以适当方式向社会公布县长热线办理情况。
参考县长热线开通六年来群众来电、来信分类情况,确定以下60家单位为第一批县长热线网络成员单位。具体包括:各乡(镇)人民政府、县发改委、县财政局、县监察局、县审计局、县人事劳动和社会保障局(社保局、医保局、就业局)、县物价局、县规划局、县国土局、县建设局、县环保局、县城管局、县城建指挥部办公室、县房管局、县公安局、县民政局、县安监局、县粮食局、县农办、县农业局、县林业局、县水利局、县人口计生委、县工业园管委会、县招商局、县经贸委、县交通局、县旅游局、县教育局、县卫生局、县广电局、县文化局。今后如县长热线工作需要,可逐步分批将有关政府部门、条管单位、公共服务机构和新闻媒体纳入县长热线网络。
各网络成员单位要选派政治立场坚定、业务水平精湛、综合素质过硬、作风公道正派的人员负责联络县长热线办理工作,并为其优先配备上网电脑、传真机等自动化办公设备,保证县长热线办理工作正常开展。各网络单位对外公开电话、电子邮箱及分管领导、联络员的姓名、联系方式(样表见附件)请于4月20日前以书面形式送县政府办公室综合科汇总,并将电子版材料发送至县长热线工作信箱:py6260123@sohu.com。逾期未报送上述材料的网络成员单位,视其主要负责同志直接分管本单位县长热线办理工作,其单位办公室主任为县长热线办理联络员。
各网络成员单位要保证联络员的固定性和市长热线工作系统的完整性,尽量不出现联络员频繁变动、接听公开电话与处理网络交办件职能分离等情况。如单位人事变动或分工调整,要及时拨打县长热线告知相关变动信息,以便工作正常衔接。
三、遵循三大原则,明确受理范围
(一)政府行为原则。县长热线是政府倾听群众意愿的桥梁,是干部群众相互沟通的纽带,其办理质量直接影响政府自身形象,办理效果直接关系群众切身利益,各网络成员单位负责同志要充分认清做好县长热线办理工作的重大意义,严把关、严要求,参与县长热线办理工作人员要加强思想政治学习,注重锻炼业务技能,以认真、严谨、负责的态度办理县长热线各类交办事项,不断提高办理质量。
(二)明确分工原则。按照分级负责、归口办理,谁主管、谁负责的要求,对县长热线交办的事项,各网络成员单位要充分发挥职能优势,在各自职责范围内依法、及时、妥善办理。涉及跨乡(镇)和部门的问题,经请示县政府领导后指定其中一家单位主办或由县政府办牵头办理,有关乡(镇)、部门协助办理。
(三)求真务实原则。各网络成员单位在办理县长热线过程中,要严肃认真,尊重事实,注重效率,狠抓落实。凡群众反映事项符合有关政策规定的,要及时处理,尽快解决。条件暂不具备或一时难以解决的,要积极协调,加快办理进度,力争早日解决。对超越政策规定或不合理的要求,要态度诚恳,措辞严谨,耐心疏导,切忌言语生硬,激化矛盾。
县长热线的受理范围包括:①群众通过热线电话或热线信箱对全县经济发展、社会稳定、政府工作改进和相关民生政策落实情况提出的意见和建议;②群众对政府部门落实上级政策不力情况的投诉;③省长手机、省长信箱、市长热线、市长信箱书面交办件;④市长热线办公室电话交办事项。
属党委、人大、政协、法院、检察院职责范围内的事项,县长热线不予受理,可直接告知来电人或来信人向有关机构反映。
四、规范办理程序,严格时限要求
(一)受理登记。县长热线来电、来信及省长手机、省长信箱、市长热线交办件由县政府办公室统一受理登记,登记内容包括受理时间、受理编号、反映人姓名、反映内容、联系电话等。
(二)拟办呈阅。根据来电、来信反映内容性质及网络成员单位职责分工,由县政府办公室提出拟办意见,报请县政府领导阅示后,转具体承办单位办理。
(三)承办反馈。承办单位依据职责对来电、来信反映情况进行调查处理,并将办理情况或结果向反映人进行反馈。同时,将办理情况或结果形成书面材料,加盖单位公章后报送至县政府办公室。
(四)办结上报。需上报办理情况或结果的省长手机、省长信箱和市长热线交办件,由县政府办公室根据承办单位办理情况报告起草复函,待县政府或县政府办分管领导审定后,在规定期限内上报上饶市政府市长热线办公室。
(五)分析归档。县政府办公室定期汇总分析县长热线办理工作,通报各网络成员单位的办理情况。县长热线办结上报后,由县政府办公室对交办件、拟办单及承办单位办结报告等统一整理归档。
对县长热线受理的来电、来信反映事项,简单明确能够当场答复的可当场答复,需进一步了解沟通或咨询的在5个工作日内答复,需组织人员调查核实的在7个工作日内答复。对省长手机、省长信箱、市长热线、市长信箱等上级交办件,在上级要求时限内答复。
五、落实四项机制,严肃工作纪律
(一)落实协调联动机制。县长热线工作网络以县政府办公室为中枢,以各网络成员单位为骨干,以具体经办人员为节点。各网络成员单位要自觉服从联动工作安排,密切配合,相互支持。确保工作日内单位公开电话和联络员手机畅通。
(二)落实催办督办机制。县政府办公室作为县长热线工作网络的管理机关,要及时掌握县长热线交办事项办理进展情况。对群众来电、来信,县政府办公室有直办、交办和催办权。对网络成员单位县长热线办理情况,县政府办公室有督办、查办权。对承办单位办理结果不符合要求的,县政府办公室有权提出质询并责令其重新办理。对承办单位反馈材料内容含糊不清的,县政府办公室有权调阅承办单位办理过程中所涉及相关材料。对承办单位久拖不决群众反映强烈的,县政府办公室有权要求承办单位负责人或经办人介绍有关情况,及时研究问题,拿出解决方案。
(三)落实定期通报机制。县政府办公室对县长热线来电、来信反映的热点问题、重要信息逐月进行统计、分析和归纳整理,并编印《县长热线月报》、《县长热线群众来电来信选登》等刊物,通报网络成员单位承办情况,交流网络成员单位工作经验。
(四)落实考评奖惩机制。由县政府办公室牵头,对网络成员单位县长热线办理工作进行年度评比,对县长热线工作积极主动、成绩突出的单位和个人,予以通报表彰。对工作不负责任、玩忽职守导致群众反复投诉的,予以通报批评。对工作失误造成严重后果的,严肃追究承办单位领导和相关人员责任。
附件:县长热线网络成员单位登记表
二OO九年四月十日
附:
县长热线网络成员单位登记表
|
单位名称 |
|
公开电话 |
|
|
办公地址 |
|
电子邮箱 |
|
|
分管领导 |
|
手机号码 |
|
|
县长热线办理联络员 |
|
姓 名 |
|
职务 |
|
籍贯 |
|
|
出生年月 |
|
性别 |
|
学历 |
|
|
手机号码 |
|
QQ号码 |
|
|
工
作
简
历 |
|
|
单
位
意
见 |
(盖章)
2009年 月 日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