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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县十四届人大三次会议第220号建议的答复
文档篇号:   生成日期: 2009-07-06
信息索取号: E30010-0401-2009-1721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公开时限: 常年公开
发布时间:2009-07-06 公开范围: 面向社会 责任部门:

徐启森代表:

现将您在县十四届人大三次会议上提出的《关于支持农民工返乡创业的建议》有关内容答复如下:

为积极应对金融危机,鼓励返乡创业,扩大回乡就业,县政府出台了《鄱阳县关于鼓励返乡创业扩大就业若干意见》,通过鼓励返乡创业,推进民营经济发展,解决农民工回乡就业问题。《意见》内容主要体现以下几点:

(一)最大限度开放准入领域。鼓励支持返乡人员投资劳动密集型、科技创新型、资源综合利用型产业以及生态旅游、现代农业和服务业。鼓励参与新农村建设、文化社会事业及公益事业建设。

(二)最大限度减免税费。实行与外商同等优惠政策,返乡创业企业与招商引资企业同等对待,同样享受《鄱阳县外商投资优惠办法》和《鄱阳县加快生态旅游业发展优惠办法》等相关优惠政策。严格落实省地税局《关于支持返乡农民工创业就业税收优惠政策和服务措施的通知》规定。返乡创业人员新创办企业或从事个体经营的,需办理的各种证照涉及县有关部门收取的县本级行政事业性收费(不含工本费)一律免收,其他服务性收费一律按上级规定的最低下限收取。

(三)最大限度缩短立项审批时间。建立县乡创业项目库,对返乡创业人士申报的项目,由县发改委负责,优先予以立项审批。

(四)最大限度拓展创业平台。设立返乡创业基地和创业园,利用工业园区、旅游景区、中心城区以及相关乡镇搭建返乡创业和就业平台,引导返乡人员创办企业、兴办农业、投资旅游、发展三产及上岗就业。

(五)最大限度为返乡创业融资。县政府设立企业信用和小额贷款担保基金。为返乡创业人员创办的劳动密集型企业和再就业基地提供贷款担保。返乡创业企业有一定规模、经营稳定的,通过资产、土地抵押、企业联保等方式,可申请500万元以下的贷款。

(六)最大限度为返乡创业提供良好服务环境。设立了“办证绿色通道”,对返乡人员投资项目的办证、注册、登记、审批、年审、年检实行一个窗口受理,一站式服务,凡符合产业政策、材料齐全的直接进入“办证绿色通道”,5个工作日内办结县内所有手续。实行县领导挂钩制度,对新成立的返乡创业企业,确定一名县领导挂钩服务。对返乡人员创业依法实行挂牌保护,发给优待证,做到不查车、不查房,切实保障企业的合法权益和返乡人员的人身安全不受侵犯。加大环境整治力度,对阻碍民营经济和返乡创业的不良现象进行严肃批评、坚决纠正。

感谢您对返乡农民工的支持,并希望您多提出宝贵意见!

 

 

 

二OO九年五月六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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