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贯彻全国土地执法百日行动视频会议和全省土地执法百日行动工作会议精神,落实国土资源部、省政府、市政府关于土地执法百日行动各项部署要求,解决全县当前土地执法方面存在的突出问题,县政府决定从现在起至今年底,集中100天时间,开展以查处“以租代征”为重点的全县土地执法百日行动。具体行动方案如下:
一、指导思想
土地执法百日行动以乡镇为单位拉网排查,逐宗处理,以县为单位督查促进的方式进行。要通过集中清理2005年1月1日以来“以租代征”、违反土地利用总体规划扩大工业用地规模、未批先用等土地违法违规行为,坚决查处违法违规案件,有效遏制土地违法违规行为,进一步落实最严格的土地管理制度,坚决贯彻执行国家土地法律法规和中央土地调控政策,保护有限的土地和耕地资源,促进鄱阳县经济社会持续快速健康发展。
二、主要任务和工作目标
(一)“以租代征”行为的整治。重点查处违反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和土地利用年度计划,规避农用地转用和土地征收审批,通过出租(承租)、承包等方式非法使用农民集体所有土地进行工商企业项目建设的“以租代征”行为。至今年底,要对“以租代征”的违法违规问题,逐一清查到位,并依照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严肃处理。对未依法办理农用地转用和土地征收审批,国家机关工作人员批准“以租代征”占地建设的,要追究其非法批地的法律责任;对单位和个人擅自通过“以租代征”占地建设的,要追究其非法占地的法律责任。
(二)违反土地利用总体规划扩大工业用地规模行为的整治。重点查处现有已审核公告的开发区擅自突破国土资源部核定的四至范围,违反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圈占土地的行为;查处违反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圈占土地进行工业用地开发的行为。至今年底,全面清理开发区违反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圈占土地的问题,对发现的问题分类进行处理,进一步规范开发区用地行为。在新一轮土地利用总体规划批准之前,各地一律不得在规划范围外以开发区等名义非法调整规划。
(三)“未批先用”行为的清理和整治。重点清查城市批次建设用地未依法办理建设用地审批手续,先行征地、供地、施工建设的违法违规行为。至今年底,全面查清各地城市批次建设用地“未批先用”的建设项目,在查清事实的基础上,予以处理。对单独选址建设项目未依法办理建设用地审批手续,擅自先行动工建设的行为,至今年底,要查清事实,分析原因,明确责任,区分不同情况,分类提出处理意见。
三、方法步骤
全县这次土地执法百日行动分三阶段进行:
(一)自查清理阶段(9月18日至10月12日)。乡(镇)人民政府要根据国土资源部视频会议精神和县政府百日行动方案的要求,组织部署本行政区域内土地信访案件、土地违法违规问题的清理工作,全面查清问题后,由乡(镇)国土资源所统一登记填表(表格见附件),并将清理结果汇总报县国土资源局。
(二)查处纠正阶段(10月13日至11月22日)。各乡(镇)人民政府要对发现的违法违规问题,依照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进行处理;对清理出的管理不规范问题,要采取措施,予以纠正。
(三)整改规范阶段(11月23日至12月23日)。各乡(镇)人民政府要针对清查各类土地违法违规案件中暴露出的管理问题,举一反三,制定以完善制度和程序,明确执法责任为重点的整改方案,县政府要对各乡(镇)人民政府整改落实情况进行督查,促进整改工作落到实处。
四、保障措施
1、提高认识,加强领导。各乡(镇)人民政府和国土资源部门要从实践“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和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的高度充分认识土地执法百日行动的重要性、必要性和紧迫性,切实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国务院的要求上来,统一到监察部、国土资源部和省政府、市政府的决策部署上来,加强领导,精心组织,认真落实百日行动各项工作任务。各乡(镇)人民政府都要成立百日行动工作领导机构及其办事机构,集中相关得力人员集中办公。
2、制定方案,部署动员。要按照国土资源部、省国土资源厅行动方案的要求,结合实际,研究制定乡(镇)详细而切实可行的行动方案。确定具体的工作任务和目标,全面部署,精心安排。
3、强化措施,积极推进。一是做到“四结合”,整体推进。土地执法百日行动做到与查处土地违法违规案件专项行动、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情况专项清理、农村土地突出问题专项治理及“国土资源管理年”活动“四结合”,一并推进,一起落实。二是建立考核和责任机制。土地执法百日行动实行乡(镇)长负总责,分管乡(镇)长负主要责任责任,各级执法行动领导小组办公室负直接责任的责任机制。县国土资源局要将土地执法百日行动纳入对各乡(镇)国土资源局2007年度工作考核的重要内容,工作不达标的,取消其评先评优资格。三是建立督导检查制度。土地执法百日行动期间,县百日执法领导小组将不定期组织对乡(镇)土地执法百日行动工作进展情况、自查清理和查处纠正阶段工作进行督导。建立工作动态信息报告制度、重大案情速报制度,防止压案不报、处理不力。
4、全面清理,拉网排查。一是统一行动,拉网排查。按照“统一行动、内查资料、实地调查、一个不漏”的要求,对全县土地使用情况进行拉网排查。二是登记造册,签字负责。对所有排查的土地问题梳理归类,逐宗登记造册,乡镇上报的要有乡镇长签字并加盖公章;三是逐宗研究,提出处理意见。对所有排查到的问题,按照案件性质、涉案面积等情况,严格依法提出处理意见,并要求有乡(镇)政府乡(镇)长,签字和加盖公章后,上报县政府和县国土资源局。要建立整改落实责任制,责任到部门、到具体人,狠抓整改落实。四是认真自查清理历年违法用地案件查处情况。对全县2005年1月1日以来受理、立案和查处违法用地情况进行全面清理,摸清底数。
5、依法查处,督促整改。百日行动中的重大问题,各级党委、政府认真研究解决,要严格依法依规处理土地违法违规问题,要防止发生以罚代法、处罚不到位的行为。对土地违法违规涉及到应当追究国家机关工作人员行政责任的,要移送监察部门,涉及犯罪的,要移送司法机关。严格追究瞒案不报、压案不查、查得不力的责任。对于不认真组织查处的,上级部门将直接立案查处,并追究有关人员的责任。
6、大力宣传,营造氛围。按照国土资源部和省政府、市政府的要求,要突出百日行动“一头一尾”,大力造势,深入宣传。在当地电视台、报纸上开辟土地执法百日行动宣传专栏,大力宣传百日行动各阶段的整治成果和查处违法违规用地行为的进展情况,营造浓厚工作氛围。
7、建章立制,规范管理。要通过百日行动,认真总结土地管理的经验,针对土地管理和土地执法中存在的问题,立足于从管理上查找原因,对尚未建立管理制度的督促限期建立,对制度不落实、管理不到位的,要研究落实措施。要建立公开透明的办事程序和集体决策制度,进一步规范工作程序,促进依法行政和依规办事。要对每一阶段工作的文字资料和成果资料整理归档,确保经随时得起上级的检查。
县土地执法百日行动办公室将对各地百日行动组织开展情况予以通报。各乡(镇)要在每个阶段结束后(10月12日、11月22日、12月23日)将百日行动各阶段进展情况汇总报告县土地执法百日行动领导小组办公室,重大情况随时报告。
附:1、土地违法违规情况汇总表;
2、通过“以租代征”方式使用农民集体所有土地进行工商企业项目建设用地调查统计表;
3、违反土地利用总体规划扩大工业用地规模情况统计表;
4、城市批次建设用地“未批先用”情况统计表;
5、单独选址应报国务院审批建设项目用地“未批先用”情况统计表;
6、单独选址应报省级政府审批建设项目用地“未批先用”情况统计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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