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核发收费许可证
文档篇号:   生成日期: 2008-05-28
信息索取号: E30000-0802-2009-1406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公开时限: 常年公开
发布时间:2008-05-28 公开范围: 面向社会 责任部门:
事项依据
《国家发展计划委员会、国家经济贸易委员会、财政部、监察部、审计署、国务院纠风办关于印发<收费许可证管理办法>的通知》(计价格[1998]2084号)
办理对象
及范围
办理条件
申办材料

①合法有效的批准收费的文件;

②法人资格证明或机构编制及经费来源情况的文件;

③政府或业务主管部门批准的执业文件;

④其他相关文件。

办理程序

申请单位向省发改委提出申请,省发改委办公室转收费管理处受理,在收到完整无误的申请收费材料后,30个工作日内办复,并将核准的文件通过公文渠道下发。

办理时限 申请单位向省发改委提出申请,省发改委办公室转收费管理处受理,在收到完整无误的申请收费材料后,30个工作日内办复,并将核准的文件通过公文渠道下发。
收费标准
承办机构 收费管理处
办理时间
地点邮编
省政府大楼三楼347房
联系方式 0791-6256690 6213621
监督电话 0791-6256690 6213621
网上咨询
网上办理
状态查询
 
主办:鄱阳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承办:鄱阳县信息化办公室 联系电话:0793-628330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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