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乡(镇)人民政府,县政府各部门:
对行政许可事项实行目录管理,是加强行政许可项目后续监管的一项重要举措。县行政审批制度改革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遵照市委、市政府的工作作部署,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的规定和国务院国发[2007]33号文件“依法对行政审批项目实行动态管理”的要求,对我县范围内各单位、各部门实施的行政许可项目,在2005年清理的基础上,组织进行了新一轮的清理。经清理,对经县政府2006年第68次常务会议审定公布的408项行政许可项目取消91项,合并或调整41项,保留276项;因新法律、法规和规章的出台,新增行政许可项目25项。依据省政府赣府发[2005]24号文件“对行政许可项目实行目录管理”的规定,对清理后保留的和新增的行政许可项目301项,分别编制《鄱阳县县级行政许可项目目录》、《驻鄱市级单位行政许可项目目录》。报经县政府2008年第14次常务会议审议通过,现予公布。
各单位、各部门要进一步认真学习,深刻领会,严格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的规定以及国务院关于行政审批制度改革的精神,严格遵循公开、公平、公正原则,规范有序地做好各项行政许可的具体实施工作。要确立以人为本、权责一致的管理理念,积极创新实施行政许可的工作机制,认真落实“一个窗口对外”制度,统一办理、联合办理、集中办理制度,行政许可信息共享制度等,积极探索电子政务、网上审批等新型工作机制,尽量方便办事群众。要严格执行公示制度,明确列出每一行政许可项目所包含的具体内容、设立依据、实施主体、实施条件、程序、期限、需要申请人提交的申请材料等事项,认真履行“一次性告知”和“首问负责制”。要严格按照《江西省行政机关实行行政许可监督办法》的规定,加强对本单位、本部门实施行政许可的内部监督,对在法定依据之外增加其他条件、抬高准入门槛或办事拖拉、不作为、乱作为等行为,将依法追究有关人员的责任,切实维护和提升我县“江西省经济发展环境最优县”的良好形象。
附件:
1.《鄱阳县县级行政许可项目目录》
2.《驻鄱市级单位行政许可项目目录》
二OO八年十月二十三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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