鄱府发〔2008〕4号
鄱阳县人民政府
关于印发鄱阳县生态旅游发展实施意见的通知
各乡(镇)人民政府,县政府各部门:
《鄱阳县生态旅游发展实施意见》已经县政府常务会议审议通过,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二OO八年六月二日
鄱阳县生态旅游发展实施意见
为策应省委、省政府环鄱阳湖生态经济实验区发展战略,充分发挥我县丰富的生态旅游资源优势,全面提升我县旅游产业的整体形象和市场竞争力,促进滨湖生态旅游城市建设,制定如下实施意见:
一、指导思想
坚持以党的十七大精神为指导,深入贯彻“统一规划、严格保护、科学管理、合理开发、永续利用”的发展方针,以实现生态旅游资源的可持续发展为目的,构建自然资源与人文资源相融合,观光型向休闲度假型模式发展的生态旅游发展格局,突出抓好“鄱阳湖国家湿地公园”为核心的生态旅游体系建设,把我县建设成为国际生态旅游目的地。
二、发展目标
力争到2012年使鄱阳湖生态旅游景区打造基本成熟,鄱阳湖国家湿地公园实现年接待游客60万人次,旅游总收入2.5亿元,全县生态旅游业就业人数达3000人以上,并着力开通四大生态旅游线路,并逐步完善线路节点景段建设:
(一)鄱阳湖湿地公园游:角丰圩——四望湖——汉池湖——长山群岛——西山——白沙洲区域。
(二)白沙洲候鸟景区休闲度假游:县城——乌金汊——瓢里山——暖水——龙吼山——白沙洲。
(三)鄱阳湖生态文化游:县城——青山湖——珠湖。
(四)鄱北生态游:县城——滨田水库——军民水库——莲花山。
三、工作任务
(一)科学编制生态旅游规划,指导生态资源的合理开发
编制《鄱阳湖国家湿地公园总体规划》,发挥我县滨临鄱阳湖的资源优势,保护性地开发全县生态旅游资源,尤其是滨湖生态旅游资源。以规划先行原则,指导我县生态资源的合理开发。
(二)强化全民生态意识,严格生态资源保护
积极开展生态旅游资源教育和“绿色旅游”活动,引导旅游企业采用先进的环保技术和设备,降低物质消耗。组织开展生态旅游资源环保集中宣传,深入倡导“绿色消费”理念,提高全民生态资源保护意识。实施对古文化遗址维修、加固工程,使文物古迹得到有效保护。坚决整治和查处危害生态环境的行为。严禁违法开石挖矿、非法取沙、毁林伐木、排放污水,对植被退化和水土流失等造成生态破坏和环境污染的,必须限期恢复。
(三)强化生态旅游配套功能,全面提升旅游接待服务水准
完善基础旅游设施和旅游配套功能,使旅游设施服务于旅游发展;构建高水准的旅游服务体系,营造良好的旅游亲和环境,形成独具魅力的湖城生态旅游目的地品牌。
加快推进一批生态旅游度假酒店的建设,尤其是大力发展农家乐、渔家乐等生态农家旅馆,尽快提高接待能力;改造和新增旅游配套设施——旅游集散中心体系;规划建设仿古购物街;在主要景区加强公厕的建设与停车场建设;精心推出专业市场——美食街、精品街、休闲街等特色街区建设。 整合全县生态旅游资源,构建完善的旅游交通网络,加快环鄱阳湖公路等通生态景区公路的建设,对生态旅游交通项目予以重点扶持。通过设置生态旅游水上专线、建设旅游专用码头、发展快速新型生态游船,提高我县生态旅游的可进入性和便捷性。 构建生态旅游咨询服务体系——车站、码头等窗口要设立旅游咨询服务中心,各景区、景点要向游客提供免费咨询服务,各个宾馆要设置专门的旅游咨询柜台(点),增加旅游专项服务功能。通过建设旅游综合网站向更大范围内的游客提供咨询和旅游导航,提高旅游服务水准。 (四)拉长生态旅游产业链,扩大生态旅游的社会经济效应
加强生态旅游集聚功能,以旅游为节点,围绕“吃住行游购娱”六大要素向纵深发展相关产业。以旅游促就业、以旅游促生产、以旅游促文化,不断提高生态旅游发展对经济社会发展的贡献率。 扩大旅游产品链,努力形成以生态观光、商务、会展、节庆、度假、科普、农业旅游的多元化产品结构。积极开拓生态旅游商品市场,以淡水鱼养殖加工为依托,大力开发生产具有鄱阳湖生态特色的旅游商品。实行自主开发和向外引进相结合,重点开发鱼鸟模型、根雕、生态旅游纪念邮票和鄱阳湖绿色生态食品等商品;大力展销我县酒、粮、果等地方生态名牌商品。在游客集中区设立旅游商品销售网点,规划建设购物街区,使其成为代表鄱阳湖文化底蕴和传统工艺的著名街区。
进一步拉长生态旅游产业链,把餐饮、住宿、交通、观光、购物、娱乐、信息、金融、保险、时尚产业、文化传播、房地产等各相关产业链接到生态旅游产业这个系统工程中,全面强化该产业链上的各个环节,充分发挥其关联带动作用,不断积累更大的发展后劲,变生态资源优势为生态经济优势。
(五)引进与开放并举,努力打造生态旅游精品
要吸引更多的投资眼光集聚鄱阳旅游业。各级政府和部门要改善生态旅游投资环境,加快形成多元化的投入体系,推进景区经营管理机制改革,引进资金、技术和管理,努力消除制约生
态旅游业发展的体制、机制障碍,提高生态旅游业整体实力和活力。 坚持实施旅游区域合作战略。加强环鄱阳湖区生态旅游合作,实现区域联动、优势互补,打响区域旅游品牌。 加强旅游产品开发建设与管理,以鄱阳湖国家湿地公园为依托,打造旅游精品,提升形象品位。重点打造鄱阳湖水上风情街、乌金汊度假村、鄱阳湖影视城、鄱阳湖游艇俱乐部、白沙洲观鸟俱乐部、爱斯尼湿地游乐中心、鄱阳湖长山欢乐岛、水上温泉城、乡村俱乐部、鄱湖渔家等生态旅游项目。
(六)强化旅游包装与宣传,拓展各级旅游市场
充分利用鄱阳湖品牌知名度,强化包装和宣传,对鄱阳作为“中国湖城”的总体形象定位进行专业化营销,促进“中国湖城”生态旅游品牌的广泛认知。 以“全面吸引,重点招徕”为原则,围绕鄱阳湖生态形象,建立和完善生态旅游宣传机制;积极拓展旅游推介领域和渠道,做到政府推介与企业促销相结合,自我宣传与联合宣传相结合,多渠道、全方位宣传鄱阳生态旅游产品。 针对不同目标市场进行专业化营销,开拓入境旅游、国内旅游和区域旅游三个不同层次的旅游市场。通过有效的宣传,巩固和扩大周边市场;突破“长三角”市场和“珠三角”市场;发展全国乃至国外市场。把鄱阳湖生态观光旅游做成国际品牌。 (七)强化行业管理 抓好旅游安全生产
严格实施生态旅游规划,将生态旅游资源保护规划的主要内容纳入生态旅游产业发展规划。没有规划或未经批准的,一律不得开发。建立严格的规划执行、监督、检查制度,确保规划的权威性和严肃性。严禁盲目开发和低水平重复建设。新建、改建、扩建旅游建设项目,必须严格执行环境影响评价机制。抓好生态旅游安全生产工作,建立健全旅游安全预报、突发事件预警和应急救援机制,增强处置各类突发事件的能力。高效运转旅游投诉处理机制,确保无重大旅游安全事故和无重大旅游投诉。
四、保障措施
(一)建立健全组织领导体系
建立生态旅游资源开发建设领导小组,由县主要领导任组长,分管领导任副组长,相关部门领导任成员,负责全县生态旅游资源开发建设的指导和协调工作。各有关部门要充分发挥职能,制定支持生态旅游发展的配套措施,形成发展合力。
(二)建立健全招商引资和资金保障体系
制定《鄱阳县生态旅游项目招商引资优惠政策》,按照“谁投资,谁受益”的原则,鼓励国有、集体、私营企业或个人投资兴办生态旅游项目。充分发挥政府资金引导作用,保证生态旅游资源开发建设和宣传促销。同时,积极争取上级生态旅游重点项目资金补助。
(三)建立健全管理及监督体系
出台《鄱阳县生态资源开发和保护条例》,依法实施生态资源管理与开发,严格执行目标管理、绩效考核和监督机制,强化生态资源保护宣传,严肃查处各类违法违规行为,在全社会建立起保护生态资源的良好氛围。
主题词:旅游 意见 通知
抄 送:县委,县人大,县政协,县纪委,县人武部,县委各部门,县法院,
县检察院,群众团体,新闻单位,省市驻鄱单位
鄱阳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2008年6月2日印发
共印150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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