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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印发鄱阳县生态工业建设实施意见的通知
文档篇号: 鄱府发〔2008〕7号   生成日期: 2008-05-28
信息索取号: E30000-0403-2008-0338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公开时限: 常年公开
发布时间:2008-05-28 公开范围: 面向社会 责任部门:

 

 

 

 

 

 

 

鄱府发〔20087

 

 

关于印发鄱阳县生态工业建设实施意见的通知

 

各乡(镇)人民政府,县政府各部门:

《鄱阳县生态工业建设实施意见》已经县政府常务会议审议,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二OO八年六月十一日      

 

 

鄱阳县生态工业建设实施意见

 

为了实现环鄱阳湖生态文明和工业文明的和谐统一,全面落实建设环鄱阳湖生态经济试验区战略,打造中国湖城·鄱阳品牌,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促进全县工业经济又好又快发展,就生态工业建设工作制定如下实施意见。

一、指导思想和基本原则

(一)指导思想,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全面落实科学发展观,围绕“建设环鄱阳湖生态经济区”战略核心,牢固树立即要金山银山,更要绿水青山的发展理念,加强生态环境保护,促进全县经济社会全面、协调、可持续发展。

(二)基本原则

——坚持发展经济和生态保护相协调。妥善处理好工业发展中经济建设和环境保护的关系,在加快经济与发展中保护生态环境,在保护生态环境中加快经济发展,实现工业经济效益与环境效益的共同增进。

——坚持统一规划和同步实施相结合。按照合理布局,集约发展要求,制定长远规划,突出近期目标,稳步开展工业循环经济和生态化改造,使工业经济建设工作不断引向深入。

——坚持政府支持和市场运作相补充。在加大政府资金扶持力度的同时,采取市场运作方式,鼓励、支持和引导社会各类资金参与生态工业创建活动,形成生态工业建设的强大合力。

——坚持园区主导和企业共建相统一。充分发挥工业园区的主体作用,全面调动企业参与生态工业园建设的积极性和主动性,共同推进园区和企业的生态改造,实现园区建设与企业发展的良性互动。

二、总体思路和发展目标

(三)总体思路。以实现经济发展方式的根本转变为目标,以技术创新和制度创新为动力,以保护生态环境、降低资源消耗、减少废物排放、促进废旧物质回收和再生利用、提高资源利用率和土地利用率为核心,依靠政府、企业和社会的共同努力,大力发展生态工业,提升工业园区竞争力,打造工业园区环境优势品牌,走出一条科技含量高、经济效益好、资源消耗低、环境污染少、节约集约用地、鄱阳生态品牌得到充分发挥的新型工业化道路。

(四)发展目标。

围绕建设生态工业的要求,分阶段逐步推进。到2010年,完成全县生态工业建设规划,县工业园区全面完成生态工业园区建设规划,集中污水处理厂全部建成并投入使用,园区污水管网铺设到位,入园企业实现污水达标排放,将县工业园区建成省级生态工业园区。基本实现企业间资源循环利用,污染物排放量得到有效控制和削减,资源利用效率有较大提高,资源回收利用体系和机制初步建立。再通过3年的努力,到2013年,全县工业基本完成生态化改造,初步建设成为基础设施完善、产业集聚发展、竞争优势突出、生态环境良好的产业聚集区,成为强化城市功能、充分体现人与自然和谐发展的新型工业区、环境保护的示范区。

三、主要工作内容和重点

(五)科学规划设计。按国家环保标准和省委、省政府建设环鄱阳湖生态经济区建设要求,结合县域经济发展特色,进行规划环评。做到科学设计、合理规划,充分体现生态工业的产业发展特色,重点建设绿色生态产业基地,大力支持绿色生态产业、清洁能源产业、循环经济产业发展。充分开发利用风能、光能(太阳能)、水能和生物质能的相关产业及配套产业项目。鼓励纺织服装、食品加工、五金机械等产业,运用高新技术、先进适用技术加快改造和提升我县优势传统产业步伐,实现新旧产业之间循环链接,进一步完善产业链条。

(六)保护生态景观。以提高生态环境为重点,通过生态保护、建设管理、绿化设计等手段,促进工业结构布局、组织功能与自然景观融为一体,创造独特的生态工业景观形象。合理利用江河、湖泊等生态环境发展工业,不擅自围垦、填堵河道和湖泊;合理铺设水、电、管网设施,不乱铺设、乱开挖。企业建设要尽可能借地势、靠山水、倚植被,维护园区区域生物多样性和大地机体的连续性。加强对企业厂房的建设管理,坚持三个新导向,鼓励建设多层厂房,提倡企业建设二层以上厂房。规范园区企业建筑风格,不搞脱离园区景观特征的建筑、不建影响园区整体形象的设施,保持园区建筑风格在整体上的协调性和统一性。实施企业绿化工程,切实加强园区道路两侧以及厂区的绿化建设,扩大绿色植被覆盖面,厂区的绿化覆盖率要达到40%以上(鼓励企业采取立体式绿化方式)。扩大空地绿化面,园区内未开工建设的空地要先行绿化,除正在建设的厂房工地外,所有空地应全部绿化,消除裸露地面。

(七)加强企业环境保护。加强对工业企业环保工作的专项治理。对没有通过环评或环保三同时(环保设施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入使用)验收的企业要确定工作推进表,按时完成环境影响评价和三同时验收。对有污染的企业要提出整改措施,限期整改到位。督促企业建设并完善污水处理装置,确保污水排放稳定达标;鼓励企业通过采用清洁生产技术、先进工艺设备,进行无害化治理,降低原材料和能源的消耗,减少污染物排放。加大对已实施环保改造企业的日常监管,确保各项环保设施正常运转,实现企业所排放的废水、废气、噪声达到国家规定的标准,固体废物按规定进行处置。到2010年,每万元工业增加值废水产量不高于8吨,万元工业增加值固废产生量不高于0.1 吨,万元工业增加值废气排放量不高于1千克。

(八)严格新建项目管理。新建项目要符合国家产业政策,符合生态工业规划。坚决杜绝引进国家明令禁止的严重污染环境、生产工艺和设备落后的十五小新五小企业,坚定不移地贯彻三个坚决不搞,即坚持不搞严重污染环境的项目、严重危害人民生命健康和职工安全的项目。新建项目必须严格执行环境影响评价制度和环保三同时制度,对未办理环评手续以及未建设污染治理设施的项目一律不得投入生产。支持发展循环经济项目和资源节约利用项目,鼓励引进大型骨干项目、高新技术项目、主导产业带动项目以及产业配套项目,不断提高单位面积投资强度,实现园区每平方公里固定资产投资额达15亿元以上,每平方公里销售收入达到20亿元以上,每平方公里利税总额达到2亿元以上。

(九)开展环境污染综合治理。一是加快工业园区污水处理厂建设,完善工业园区污水收集系统,实现园区工业废水收集率、排放率、达标率均达到100%。合理铺设污水管道,按照清污分流、一水多用的原则,完善园区进水、排水管网,实施生活用水和工业用水分开建设,为实现中水回用创造条件。积极开展循环用水,对处理后的生活污水和工业废水根据其所含污染的状况进行循环利用,到2010年,园区企业工业用水重复利用率不低于75%。二是在园区建设工业固体废物回收和再生中心,对工业废物进行分类管理建立和完善废弃物循环利用系统,提高固体废物综合利用率。到2010年,企业固体废物综合利用率不低于85%,园区危险废物处置率和生活垃圾无害化处理率达到100%。加强工业废气污染防治,完善企业废气排放监测体系,设置环保检测站,严格控制企业烟尘、二氧化硫的排放总量,定期监测企业有毒有害气体的排放,加强监管,实现废气污染全过程控制。利用园区内生物质热项目,加强推进集中供热供气体系建设,按照产业要求,结合生物质能项目,因地制宜集中建设热循环利用管网,鼓励园区企业进入集中供热供气网,实现园区热能的优化利用,达到无烟供热的效果。

(十)大力发展循环经济。切实推进节约降耗,抓好资源综合利用,促进工业园区物质集成、水系统集成、能源集成、技术集成、信息共享和设施共享。在企业内部,大力实施清洁生产,对生产过程中产生的废渣、废水、余热、余压用作二次能源或再资源化,提高资源在企业内部的循环利用程度。在企业之间,通过副产物和废物交换、能量和废水梯级利用和循环利用生态产业链,实现资源利用的最大化和废物排放的最小化。在园区之外,充分利用数字化园区系统,共享园区物质供求信息,形成区域辐射,实现园区与外界物质和能源的交换,拓展园区循环经济的空间。

四、组织领导和政策扶持

(十一)强化组织领导

成立县建设生态工业领导小组,确定一名县领导负责生态工业创建工作,明确园区管委会、环保、建设规划,经贸委、发改委、中小企业局等部门的职责分工,做到层层有责任,级级抓落实。

(十二)加大政策支持

1.在财税、环保、用地等方面加大政策扶持力度,对污染防治基础设施投资给予相应优惠,在县工业发展基金中设立专项资金,用于支持污染防治基础设施建设,对投资建设污染防治基础设施建设项目的除享受工业项目相关优惠政策外,同时免征所有规费,给予适当税收优惠。

2.每年组织建设、环保、发改委等职能部门对全县工业企业生产区、生活区进行综合考核,评出节能减排、环境最优企业前三名,按照2万元、1.5万元、1万元进行奖励企业,在园区内大力营造清洁生产、生态环保的氛围。

3.对高效产出、绿色生态、循环经济的企业进行一事一议的方法,实现最优惠的政策吸引落户。。

4.对通过ISO14000环保体系认证了企业奖励1万元。

5.对生态环保项目优先审批立项,鼓励企业增加环保投入,积极引导社会资金参与生态工业建设和运营。

 

 

 

 

 

主题词:工业     生态     建设     意见     通知                    

  送:县委,县人大,县政协,县纪委,县人武部,县委各部门,县法院,

       县检察院,群众团体,新闻单位,省市驻鄱单位                 

鄱阳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2008611日印发

共印150  

 
主办:鄱阳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承办:鄱阳县信息化办公室 联系电话:0793-628330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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