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乡(镇)人民政府、县政府各部门:
经县政府研究决定:
任命:
胡保才同志任县行政学校校长;
万国同志任县行政学校副校长;
甘唯明同志任县政府办副主任、县行政服务中心(企业办证便捷服务中心)主任,免去其县监察局副局长职务;
陈亚华、李臻同志任县监察局副局长;
张校锋同志任县创优经济环境服务中心副主任(试用期一年);
胡璧权同志任县创优经济环境服务中心副主任(试用期一年);
余杨林同志任县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副局长,免去其县族宗教事务局副局长职务;
彭继志同志任县政府农村工作办公室副主任,免去其县烟办副主任职务;
幸庆华同志任县政府信息化工作办公室主任(试用期一年);
刘梦灵同志任县人事劳动和社会保障局副局长,免去其县委、县政府接待事务办公室副主任职务;
石民同志任县委、县政府接待事务办公室副主任(试用期一年);
章铭同志任县林业公安分局副主任科员;
王勇同志任县对外经济技术合作办公室(招商局)副主任科员;
免去:
石益德同志的县行政学校副校长职务;
郑佐周同志的县监察局副局长职务;
万晓春同志的县政府办副主任、县行政服务中心(企业办证便捷服务中心)主任职务;
陈志华同志的县创优经济环境服务中心副主任职务;
程雨森同志的县田畈街医药化工产业基地办公室副主任职务;
刘甘霖同志的县民兵训练基地主任职务。
上述同志的职务任免,请按有关规定办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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