县政府简介
一、主要职能
贯彻执行中央和省市县委决策、部署,执行市政府的工作安排和县人大及其常委会的各项决议,依法管理本行政区域内的经济、教育、科学、文化、卫生、体育事业、城乡建设事业和财政、民政、公安、民族宗教事务、司法行政、监察、计划生育等行政工作 ,发布决定和命令,任免、培训、考核和奖惩行政工作人员,全面落实科学发展观,促进本行政区域内的经济和社会各项事业全面、协调、可持续发展。
二、组成部门
鄱阳县人民政府有23个组成部门:1、政府办;2、监察局;3、科技局;4、审计局;5、人事劳动保障局;6、农业局;7、林业局;8、水利局;9、教育局;10、计生委;11、文广局;12、卫生局;13、公安局;14、民政局;15、司法局;16、经贸委;17、交通局;18、财政局;19、粮食局;20、发改委;21、统计局;22、建设局;23、安监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