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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饶丰镇总体规划的批复
文档篇号:   生成日期: 2008-05-28
信息索取号: E30000-0301-2009-1352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公开时限: 常年公开
发布时间:2008-05-28 公开范围: 面向社会 责任部门:

饶丰镇人民政府

你镇报来的《关于对饶丰镇进行总体规划的请示》已收悉,经县政府常务会议研究, 原则同意修订后的《饶丰镇20052020年总体规划》,现就有关问题批复如下:

一、  饶丰镇地处鄱阳湖东岸饶河联圩内与鄱阳镇仅一桥之隔。饶丰镇坚持面向21世纪,解放思想,以开发促发展,调整产业结构,加大科技投入力度,利用良好的区位条件和自身资源优势,经过近二十年的建设,建成经济发达,文化繁荣,环境优美,特色鲜明的现代工贸型城镇。

二、  原则同意规划确定的城镇规模。近期2010年和远期2020年人口规模为40000人和43000人。根据人口规模及人均指标,确定近期人均用地规模为78.82平方米,远期人均用地规模83.83平方米。

三、  原则同意规划确定的建设用地的发展方向和城镇空间布局形态。认真按照规划做好旧城改造工作,严格控制好住宅间距及建筑密度,逐步降低旧城人口密度,改善旧城环境。同时要重视环境保护工作,采取切实有效的措施,积极治理“三废”,改善城镇空间环境质量和城镇面貌,并不断完善和优化城镇道路交通网络。

四、  为保证城镇规划的顺利实施,应积极做好详细规划的编制工作,尤其要认真做好近期建设和重点建设地段的详细规划,严格按规划组织实施。凡没有预先编制详细规划的用地,不得批准建设项目,切实做到以规划指导城镇建设。

五、  总体规划的批复后,要结合本地实际,制定完善规章管理制度,健全机构,强化管理,是城镇管理法制化、规范化、科学化。同时要加强对城镇总体规划和《城市规划法》的宣传工作,使居民了解规划,支持规划,从而自觉遵守规划,以保证城镇规划的顺利实施。

 

 

 

二OO六年十一月十三日
 
主办:鄱阳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承办:鄱阳县信息化办公室 联系电话:0793-628330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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