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饶市发改委:
按照上级《关于鄱阳县廉租住房建设项目初步设计的批复》(饶发改投字[2008]74号文件)批复我县佳苑小区建设廉租住房250套,因小区外市政配套设施不能满足要求,我县在佳苑小区只建成廉租住房102套,未完成《批复》要求建设的廉租住房套数和面积。经县政府研究,余下148套廉租住房拟在富康小区建设,总建筑面积7400平方米,总投资545万元。恳请上级予以核准为盼。
二OO九年五月二十六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