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垃圾处理场管理制度
文档篇号:   生成日期: 2009-08-13
信息索取号: E30160-0202-2009-2760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公开时限: 常年公开
发布时间:2009-08-13 公开范围: 面向社会 责任部门:

一、外来人员未经许可严禁进入垃圾处理场,确因公事需进垃圾处理场,必须经领导批准后,方可进入。

二、值班人员每天必须办好交接班手续。并详细记录好垃圾处理场进场垃圾登记。

三、垃圾处理厂定人、定位专人安排运输、倾倒、具体倾倒地点排列。

四、按规定地点倾倒,不得乱倒,违者罚款50

五、保持垃圾处理场周围卫生环境整洁,做到无塑料袋、无纸屑、无积水。

六、每月对垃圾处理场内垃圾平整覆盖一次,并春、夏、秋季必须每两天打药消毒一次,冬季每七天打药消毒一次

七、加强填埋区进场道路的维护,确保道路平,使垃圾运输车畅通无阻。

八、遇有突发事情及时采取应急措施,同时及时向领导报告。

 
主办:鄱阳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承办:鄱阳县信息化办公室 联系电话:0793-628330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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