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鄱阳县文化局介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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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档篇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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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成日期: 2007-06-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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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息索取号: E30230-0101-2009-26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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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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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开时限: 常年公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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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时间:2007-06-01 |
公开范围: 面向社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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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部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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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化局是政府的职能部门,其基本职能是代表县政府负责全县的专业文化艺术、文(博)物、图书、社会文化活动、文化市场和文化经济规划的发展、繁荣与管理工作。 主要职责: (一)贯彻执行中央和省市关于文化艺术、文物、新闻出版管理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研究拟定有关贯彻执行的意见和办法,并监督实施。 (二)、研究拟定并组织实施全县文化艺术、文物事业、新闻出版的发展规划和年度计划;指导全县文化体制改革。 (三)拟定全县文化产业发展规划和政策,指导协调全县文化产业的发展;拟定全县新闻出版行业的经济政策和各种经济调节措施;规划、指导全县重点文化设施建设;负责管理与指导社会艺术培训工作。 (四)管理全县文学、艺术事业,指导艺术创作与扶持代表性、示范性、实验性文化艺术品种,推动各门类艺术的发展;归口管理全县性的重大文化艺术活动。 (五)管理、监督、检查全县的印刷、出版行业,使其按政策法规合法经营。 (六)管理、指导全县社会文化和图书馆事业建设和发展,使其标准、现代化。 (七)管理指导全县电影发行、放映工作。 (八)管理全县文物、展览工作。 (九)管理、监督、检查全县文化市场(文化娱乐和演出、美术等营业性文化活动;图书、报刊、音像制品、电子出版物、零售、出租、放映等经营性活动)和"扫黄打非"工作。 (十)组织指导全县文化艺术等单位的科研工作,推动文化科研创新与进步。文化局是政府的职能部门,其基本职能是代表县政府负责全县的专业文化艺术、文(博)物、图书、社会文化活动、文化市场和文化经济规划的发展、繁荣与管理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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