鄱阳县农机购置补贴申请指南

信息来源: 发布时间: 2023年03月18日 【字体:

鄱阳县农机购置补贴申请指南

一、实施范围与资金分配

(一)实施范围。农机购置补贴政策覆盖全县所有乡、镇、街道、所、场(含珠湖农场)。

(二)资金分配。实行敞开补贴。

二、补贴机具种类与补贴标准及补贴对象

(一)补贴机具种类。补贴机具必须是列入农业部确定的补贴机具种类范围内产品,补贴范围为:耕整地机械、种植施肥机械、田间管理机械、收获机械、收获后处理机械、农产品初加工机械、排灌机械、畜牧机械、水产机械、农业废弃物利用处理设备、农田基本建设机械、动力机械和其他机械共13大类26小类54个品目(详见附件1)。选择不超过3个品目开展农机新产品购置补贴试点,重点支持绿色生态导向和丘陵山区特色产业适用机具,试点方案另行制定。

(二)补贴标准。总体实行定额补贴。即对同一种类、同一档次农业机械在我县范围内执行全省统一的补贴标准,补贴标准详见《江西省2018-2020年农机购置补贴机具补贴额一览表》。

(三)补贴对象。补贴对象为我县行政区域内从事农业生产的个人和农业生产经营组织(本文统称为“购机者”),其中农业生产经营组织包括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农民专业合作经济组织、农业企业和其他从事农业生产经营的组织。在同一个实施年度内,个人购买同一品目机具,补贴额≤1000元的原则上不超过4台,补贴额>1000元的原则上不超过2台;农业生产经营组织购买同一品目机具,原则上不超过15台。超过上述规定台数的,由县农机购置补贴领导小组审定,需要安装的农业机械设备或设施除外。

申请流程

农机购置补贴资金兑付实行“先购机后申请,先申请先补贴,后申请后补贴,不申请不补贴,资金补完为止”的方式。补贴申领有效期原则上当年有效,因当年财政资金规模不够等无法享受补贴的,下一年度优先补贴,按当年机具要求和下一年度补贴额办理补贴。县农机部门要进一步完善“一站式”服务窗口,方便购机者办理补贴手续。

(一)自主购机

购机者自主选择农机生产企业确定的补贴机具经销企业购机,也可通过生产企业直销方式购机。鼓励购机者使用非现金方式支付购机款,便于购置行为及资金往来全程留痕。按照权责一致原则,购机者对自主购机行为和购买机具的真实性负责,承担相应风险和法律责任。并对其购置的补贴机具拥有所有权,可自主使用、依法依规处置。经营企业须向购机者出具购机发票、售后服务凭证和产品合格证书,提供2套整机出厂编号和发动机出厂编号(没有配发动机的不需要)的拓印膜。发票上须注明购机者姓名或名称,身份证号或统一社会信用代码或组织机构代码,所购机具名称、型号、数量、实际销售价格、整机出厂编号,有动力机具的发动机型号和出厂编号等信息。

(二)申请补贴

购机者自主到县农机站“一站式”服务大厅申请补贴,并携带所购机具(需要安装的农业机械设备或设施除外)和提供以下材料:

1.有效身份证明(个人凭身份证,农业生产经营组织凭工商营业执照或组织机构代码证)原件及复印件;

2.购机发票原件及复印件;

3.牌证管理机具驾驶证、行驶证原件及复印件;

4.“一卡通”卡号或银行账号;

5.整机出厂编号和发动机出厂编号(没有发动机的不需提供)拓印膜各2套。

在办理补贴过程中,由县农机部门牵头,县财政局、县市场和质量监督管理局、县公安局等单位组建农机核验小组对购机者所购机具进行核验。对实行牌证管理的机械,购机者应先办理牌证照;对需要安装的农业机械设备和设施,购机者应先安装完成并提交验收部门的验收报告。县农机部门将符合补贴条件的购机者的身份证或工商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购机发票原件照片等上传到补贴辅助管理系统,出具《农机购置补贴资金申请表》,交由购机者签字确认,并在购机发票上加盖“已受理”。《农机购置补贴资金申请表》(见附件2)由县农机部门签字盖章并保存。按照权责一致原则,,购机者、农机生产和经销企业对其提交的农机购置补贴相关资料的真实性、完整性和有效性负责,并承担相关法律责任。严禁以任何方式授予补贴机具产销企业进入农机购置补贴辅助管理系统办理补贴申请的具体操作权限,严禁补贴机具产销企业代替购机者到主管部门办理补贴申请手续。县农机部门对购机者提交材料进行形式审核,并对形式审核结果负责。验收部门对验收结果(论)负责。对安装类、设施类或安全风险较高类补贴机具,可在生产应用一段时期后兑付补贴资金。

受理单位:鄱阳县农业农村局

办理时限:15个工作日

联系方式0793-6260927

附件1:

江西省农机购置补贴机具种类范围

13大类26小类54个品目)

1.耕整地机械

1.1耕地机械

1.1.1旋耕机(含履带自走式旋耕机)

1.1.2耕整机

1.1.3微耕机

1.1.4机耕船

1.2整地机械

1.2.1驱动耙

2.种植施肥机械

2.1播种机械

2.1.1小粒种子播种机

2.1.2免耕播种机

2.1.3水稻直播机

2.2育苗机械设备

2.2.1秧盘播种成套设备(含床土处理)

2.3栽植机械

2.3.1水稻插秧机

2.3.2秧苗移栽机(含甜菜移栽机、水稻钵苗移栽机、水稻抛秧机和油菜栽植机)

2.4 施肥机械


2.4.1施肥机(含水稻侧深施肥装置)

3.田间管理机械

3.1 中耕机械

3.1.1培土机

3.1.2田园管理机

3.2植保机械

3.2.1喷杆喷雾机

3.2.2风送喷雾机

3.3 修剪机械

3.3.1茶树修剪机

4.收获机械

4.1 谷物收获机械

4.1.1自走履带式谷物联合收割机(全喂入)

4.1.2半喂入联合收割机

4.2花卉(茶叶)采收机械

4.2.1采茶机

4.3籽粒作物收获机械

4.3.1油菜籽收获机

4.4 饲料作物收获机械

4.4.1打(压)捆机

4.4.2圆草捆包膜机

4.4.3青饲料收获机

4.5茎秆收集处理机械

4.5.1秸秆粉碎还田机

5.收获后处理机械

5.1脱粒机械

5.1.1稻麦脱粒机

5.2干燥机械

5.2.1谷物烘干机

5.2.2果蔬烘干机

6.农产品初加工机械

6.1果蔬加工机械

6.1.1水果分级机

6.1.2水果清洗机

6.2.3水果打蜡机

6.2.4蔬菜清洗机

6.2茶叶加工机械

6.2.1茶叶杀青机

6.2.2茶叶揉捻机

6.2.3茶叶炒(烘)干机

6.2.4茶叶筛选机

7.排灌机械

7.1水泵

7.1.1离心泵

8.畜牧机械

8.1饲料(草)加工机械设备

8.1.1饲料(草)粉碎机

8.1.2饲料混合机

8.1.3饲料制备(搅拌)机

8.2饲养机械

8.2.1孵化机

8.2.2送料机

8.2.3清粪机

8.2.4粪污固液分离机

9.水产机械

9.1 水产养殖机械

9.1.1增氧机

10.农业废弃物利用处理设备

10.1废弃物处理设备

10.1.1沼液沼渣抽排设备

10.1.2秸秆压块(粒、棒)机

10.1.3病死畜禽无害化处理设备

11.农田基本建设机械

11.1平地机械

11.1.1平地机(含激光平地机)

12.动力机械

12.1 拖拉机

12.1.1轮式拖拉机(不含皮带传动轮式拖拉机)

12.1.2手扶拖拉机

12.1.3履带式拖拉机

13.其他机械

13.1 其他机械

13.1.1简易保鲜储藏设备

13.1.2沼气发电机组


附件2:

农机购置补贴资金申请表

申请表编号:                                                               本表打印时间:           分秒

购机者

基本信息

姓名/组织

购机者身份

性别

组织机构代码证/工商营业执照注册号

县乡镇

村组

身份证号码

身份证地址

所购

机具信息

机具大类

单台中央补贴额(元)

机具小类

购机补贴额合计(元)

机具品目

报废补贴合计(元)

生产企业

销售单价(元)

经销企业

购置数量

分档名称

销售总额(元)

机具型号

功率(千瓦)

行驶证号

发票号

整机出厂编号

发动机出厂编号

发动机型号

报废更新

补贴信息

报废回收证明编号

报废机型

底盘(车架)号

报废更新补贴额(元)

申请者

承诺

1.本人已知政策规定,对提供的上述信息

和资料真实性负责,并承担法律责任;

2.如有虚假购机、以小报大等违法违规行

为,退回所有补贴资金,并承担相应法律

责任。

申请者签字(手印):

受理、经办

人签字

签字:

县农机部门

审批意见

领导签字或盖章:

(单位盖章)

县财政部门

审批意见

领导签字或盖章:

(单位盖章)

表格

说明

1.本申请书签字盖章后生效。

2.本申请书由各县级农机部门留存一份。

3.农机购置补贴款由财政部门直接发放,无需申请者操作银行账户,如果有人发短信、打电话要求

提供个人账户信息、付款、转账等,不可轻信,必要时可向公安部门报案。



身份证图片

购机者头像

人机合影

整机铭牌照片

发动机铭牌照片

发票图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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