银宝湖乡卫生院设置医疗机构延伸点公示
经银宝湖乡卫生院申请,参照《关于医疗机构设置有关问题的批复》(卫医发〔2001〕97号)文件要求,拟于银宝湖乡青林村设置银宝湖乡卫生院门诊延伸点,诊疗科目为全科医疗科,服务方式为门诊。现将拟登记情况公示如下:
(一)医疗机构延伸点申请单位:银宝湖乡卫生院
(二)医疗机构延伸点地址:银宝湖乡青林村委会岸下村小组
(三)医疗机构延伸点性质:政府办/非营利性
(四)医疗机构延伸点服务对象:社会
(五)医疗机构延伸点面积:150平方米
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从公示之日算起,依法接受社会各界监督。若有异议,请在公示期内向鄱阳县卫健委医政股反映,以组织名义反映问题的应加盖公章,以个人名义反映问题的请签署真实姓名和单位,并提供联系电话。对线索不清的匿名信和匿名电话,原则不予受理。
受理电话:0793-6219023,邮箱:srpyx@126.com。
鄱阳县卫生健康委员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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