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馆简介]

信息来源: 发布时间: 2023年04月24日 【字体:

博物馆主要职责是:

(一)宣传贯彻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文物保护法》及有关法律、法规,增强全社会的文物保护意识;

(二)负责对全县区域具有历史、艺术、科学价值的文物的管理、征集、收藏、保管、陈列、展示;充实博物馆展品的内容,提高展品的内涵;

(三)对馆藏文物按有关规定进行妥善保管。采取有效措施,防火、防盗,确保文物安全;

(四)对全县范围内的文物进行普查、征集和保护;

(五)举办文物展出,开展馆际交流,发挥宣传窗口作用,为县域经济发展服务,推动我县文旅融合发展;

(六)对各个时期遗址、历史建筑物进行依法保护,防止文物非法流通,打击文物犯罪活动,创造健康有序的文物保护环境;

(七)开展有关社会宣传教育, 承接青少年研学工作 。

(八)承担上级机关和县文化广电新闻出版旅游局交办的其他工作

文化馆主要职责是:

(一)组织、指导我县示范性群众文化艺术活动,承办政府主办的各类文化艺术活动;

(二)组织、指导群众文艺创作,培训文化馆(基层)文化干部,辅导群众业余文艺团队,开展各类免费开放工作;

(三)举办公益培训、讲座,参与各类公益文化活动;

(四)组织开展群众文化艺术理论研究与文化艺术交流、创作工作;

(五)组织开展全县民族民间文化挖掘、整理、研究、展览展示、传承活动;

(六)承担上级机关和县文化广电新闻出版旅游局交办的其他工作。

图书馆的主要职责:

(一)保障公民基本文化权益,对社会公众免费开放,收集、整理、保存文献信息并提供查询、借阅及相关服务;

(二)推动、倡导、服务全民阅读,开展阅读推广和文化教育活动,繁荣公益文化事业,为经济社会发展提供智力支持;

(三)举办公益培训、讲座,参与各类公益文化活动;

(四)传承和弘扬中华优秀传统文化和地方文化,开展古籍和地方文献的宣传、保护、整理和研究利用;

(五)建设数字图书馆,开展公共数字文化服务;

(六)开展图书馆学研究和业务辅导工作,开展馆际交流与合作。

(七)承担上级机关和县文化广电新闻出版旅游局交办的其他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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