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年中央直达资金及省级对应安排资金项目情况表

信息来源: 发布时间: 2023年12月06日 【字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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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年中央直达资金及省级对应安排资金项目情况表
中央直达资金项目 省级对应安排资金项目 归口业务处名称
一、直达资金
(一)一般性转移支付
1.县级基本财力保障机制奖补资金 预算处、行政处
2.生猪(牛羊)调出大县奖励资金 经建处
(二)共同财政事权转移支付
3.城乡义务教育补助经费 城乡义务教育省级补助资金 教育处
4.学生资助补助经费 学生资助省级补助经费 教育处
5.支持地方高校改革发展资金 对接中央支持高校改革发展资金 教育处
6.就业补助资金 社保处
7.基本养老金转移支付 企业职工养老保险补助资金、城乡居民养老保险补助 社保处
8.困难群众救助补助资金 困难群众救助补助资金 社保处
9.残疾人事业发展补助资金 残疾人事业专项 社保处
10.优抚对象补助经费 优抚对象补助经费 社保处
11.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补助 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补助 社保处
12.医疗救助补助资金 城乡困难群众大病医疗救助 社保处
13.基本公共卫生服务补助资金 基本公共卫生服务补助资金 社保处
14.基本药物制度补助资金 基本药物制度补助资金 社保处
15.计划生育转移支付资金 计划生育转移支付资金 社保处
16.医疗服务与保障能力提升补助资金 医疗服务与保障能力提升补助资金 社保处
17.优抚对象医疗保障经费 优抚对象医疗保障经费 社保处
18.农田建设补助资金 省级水利专项部分资金 农业农村处
省级农业综合开发资金
新增建设用地有偿使用费省级分成部分资金
19.车辆购置税收入补助地方资金 经建处
20.渔业发展与船舶报废拆解更新补助资金 经建处
21.成品油税费改革转移支付 预算处
22.海洋生态保护修复资金
23.中央财政城镇保障性安居工程补助资金 保障性安居工程省级补助资金 综合处
24.农村危房改造补助资金 农村危房改造补助资金 社保处
(三)专项转移支付
25.普惠金融发展专项资金 普惠金融发展专项资金 金融监管处
26.雄安新区建设发展综合财力补助
27.支持海南全面深化改革开放综合财力补助
28.符合条件的基建支出
二、参照直达资金
(一)中央对地方转移支付
1.林业草原生态保护恢复资金 资环处
2.土壤污染防治专项资金 资环处
3.中小企业发展专项资金 经建处
4.服务业发展资金 经建处
5.城市管网及污水治理补助资金-中西部管网提质增效 经建处
6.现代职业教育质量提升计划资金 教育处
7.大中型水库移民后期扶持资金 扶贫处
(二)其他资金
8.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中央调剂资金 社保处
9.从失业保险基金提取的职业技能提升行动资金 社保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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