鄱阳县公安局部门2020年度部门决算
鄱阳县公安局部门2020年度部门决算
目 录
第一部分 鄱阳县公安局部门概况
一、部门主要职责
二、部门基本情况
第二部分 2020年度部门决算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
表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九、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十、国有资产占用情况表
第三部分 2020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三、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四、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
情况说明
六、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说明
七、政府采购支出情况说明
八、国有资产占用情况说明
九、预算绩效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 鄱阳县公安局部门概况
一、部门主要职能
1. 贯彻执行《刑法》、《刑事诉讼法》《治安管理法》等法律,负责维护鄱阳县社会治安秩序,开展打击危害国家安全违法犯罪行为,以及危害公民人身、财产安全的违法犯罪行为。
2. 负责鄱阳县公安机关队伍建设,居民户籍管理,社会基本面掌控。
3. 承办县政府、上级公安机关交办的任务。
二、部门基本情况
纳入本套部门决算汇编范围的单位共 1 个。
第二部分 2020年度部门决算表
第三部分 2020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本部门2020年度收入总计14049.3 万元,其中年初结转和结余 0 万元,较2019年减少923.67万元,下降6.1%;本年收入合计14049.3万元,较2019年减少923.67 万元,下降6.1 %。
本年收入的具体构成为:财政拨款收入14049.3万元,占100%;事业收入 0 万元,占 0 %;经营收入 0 万元,占 0 %;其他收入 0万元,占 0 %。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本部门2020年度支出总计14049.3万元,其中本年支出合计14049.3万元,较2019年减少923.67 万元,下降6.1 %,年末结转和结余 0 万元。
本年支出的具体构成为:基本支出 8022.49 万元,占57.1 %;项目支出 6026.81万元,占42.9 %;经营支出 0 万元,占0 %;其他支出0万元,占 0 %。
三、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本部门2020年度财政拨款本年支出年初预算数为 15681.67 万元,决算数为14049.3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89.6%。其中:
(一)公共安全支出年初预算数为 14982.6万元,决算数为13350.23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 89.1 %,主要原因,执行预算。
(二)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年初预算数为 699.07万元,决算数为699.07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 100%,主要原因,执行预算
四、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本部门2020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8022.49 万元,其中:
(一)工资福利支出 7047.26万元,较2019年增加26.02 万元,增长0.37%,主要原因是:人员增加。
(二)商品和服务支出 777.94万元,较2019年减少476.63 万元,下降37.95 %,主要原因是:压缩开支,按定额核定进行采购和管理。
(三)对个人和家庭补助支出 197.29 万元,较2019年增加103.1万元,增长109 %,主要原因是:增加了死亡人员的抚恤金支出。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本部门2020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年初预算数为 630 万元,决算数为 501.83 万元,完成预算的 79.65 %,决算数较2019年增加150.27万元,增长42 %,其中:
(一)因公出国(境)支出年初预算数为 0 万元,决算数为 0 万元,完成预算的0 %。
(二)公务接待费支出年初预算数为 56 万元,决算数为 22.4万元,完成预算的40 %,决算数较2019年减少12.65 万元,下降36 %,主要原因是:明确职责完善制度,规范了公务接待的使用。决算数较年初预算数减少的主要原因是:实现动态管理,规范经费的使用。全年国内公务接待233批,累计接待 1868 人次,其中外事接待 0 批,累计接待 0人次,主要为:往来发生的接待支出。
(三)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 479.43 万元,其中公务用车购置年初预算数为144 万元,决算数为 143.57 万元,完成预算的99.7 %,决算数较2019年增加144万元,增长100 %,主要原因是,全年购置公务用车10 辆。决算数较年初预算数减少的主要原因是:节约开支;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年初预算数为 430 万元,决算数为 335.86 万元,完成预算的 78 %,决算数较2019年增加19.35 万元,增长6.1 %,主要原因是:新购置了10辆巡逻车,维护费相应增加,年末公务用车保有127 辆。决算数较年初预算数减少的主要原因是:严格执行八项规定,厉行节约。
六、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说明
本部门2020年度机关运行经费支出777.94万元,(与部门决算中行政单位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事业单位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中公用经费之和一致),较2019年下降37.95%,主要原因为压缩开支。
七、政府采购支出情况说明
本部门2020年度政府采购支出总额 1610.47 万元,其中:执法办案车辆采购143.57万元、警务通采购149.5万元、政府采购货物支出170 万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1147.4万元。
八、国有资产占用情况说明。
截止2020年12月31日,本部门(单位)国有资产占用情况见公开10表《国有资产占用情况表》。
九、预算绩效情况说明
(一)绩效管理工作开展情况
根据预算绩效管理要求,我部门组织对2020年度一般公共预算项目支出所有二级项目1个全面开展绩效自评,共涉及资金 34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项目支出总额的49.78%。
组织对“结转结余资金”项目开展了部门评价,涉及一般公共预算支出3400万元。保障公安局全体工作人员的正常办公、生活秩序;确保队伍稳定和强有力执法力度。社会联防机制更加完善,使发案数下降、人民群众安全感、满意度上升,社会稳定局面更巩固。深入开展系列主题活动,着力提高公安队伍正规化水平。
(二)部门决算中项目绩效自评结果
项目绩效自评总体综述:根据年初设定的绩效目标,项目绩效自评得分为100分。项目全年预算数为3400万元,执行数为3400万元,执行率100%。
项目支出绩效自评表
(2020年度)
项目名称 |
结转结余资金 |
||||||||
主管部门 |
鄱阳县公安局 |
实施单位 |
鄱阳县公安局 |
||||||
项目资金(万元) |
|
年初预算数 |
全年预算数 |
全年执行数 |
分值 |
执行率 |
得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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年度资金额 |
3400 |
3400 |
340 |
10 |
100% |
1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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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中:当年财政拨款 |
3400 |
3400 |
3400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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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
上年结转资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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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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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他资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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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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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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年度总体目标 |
预期目标 |
实际完成情况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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目标1:保障公安局全体工作人员的正常办公、生活秩序;确保队伍稳定和强有力执法力度。目标2:社会联防机制更加完善,使发案数下降、人民群众安全感、满意度上升,社会稳定局面更巩固。 目标3:深入开展系列主题活动,着力提高公安队伍正规化水平。 |
目标1:保障公安局全体工作人员的正常办公、生活秩序;确保队伍稳定和强有力执法力度。目标2:社会联防机制更加完善,使发案数下降、人民群众安全感、满意度上升,社会稳定局面更巩固。 目标3:深入开展系列主题活动,着力提高公安队伍正规化水平。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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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级指标 |
二级指标 |
三级指标 |
指标值 |
||||||
绩效 指标 |
产岀 指标 |
数量指标 |
保障公安局在职人员正常办公 |
>=594 人 |
|||||
质量指标 |
项目符合国家政策,成熟度高,有利于促进工作有序发展 |
=100% |
|||||||
时效指标 |
资金及时足额发放 |
=100% |
|||||||
成本指标 |
总成本控制 |
<=3400万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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效益 指 标 |
经济效益 指标 |
不适用 |
|
||||||
社会效益指标 |
社会联防机制 |
完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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社会稳定局面 |
巩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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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态效益 指标 |
不适用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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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持续影响 指标 |
体现政策导向,保障工作平稳进行 |
长期 |
|||||||
满意度 指标 |
满意度指标 |
群众满意度 |
>=95% |
(三)部门评价项目绩效评价结果
本单位该项目绩效评价结果为优。
2020年度鄱阳县公安局结转结余资金项目支出
自评报告
一、基本情况
(一)项目概况
该项目为2019年度结转结余资金,我单位用于2020年度日常执法办案开支。
(二)项目绩效目标
保障公安局全体工作人员的正常办公、生活秩序;确保队伍稳定和强有力执法力度。社会联防机制更加完善,使发案数下降、人民群众安全感、满意度上升,社会稳定局面更巩固。深入开展系列主题活动,着力提高公安队伍正规化水平。
二、项目单位绩效报告情况
2020年度支出共计 3400万元。
三、绩效评价工作开展情况
(一)绩效评价目的、对象和范围
根据实际设定绩效目标,通过结转结余资金项目的执行、管理及资金使用情况,全面分析和综合评价专项资金的分配使用情况,进一步管理和使用好专项资金,切实提高财政资金使用效率和项目管理水平,为以后年度财政资金预算安排提供重要参考依据。
(二) 绩效评价原则、评价指标体系(附表说明)、评价方法、评价标准等
1.绩效评价原则。一是科学规范原则。绩效评价注重财政支 出的经济性、效率性和有效性,严格执行规定的程序,采用定量与定性分析相结合的方法。二是公正公开原则。坚持客观公正,标准统一、资料可靠, 依法公开并接受监督。
2.评价指标体系(附表说明)。评价指标体系分三个级别, 即一级指标、二级指标、三级指标。其中一级指标包括三个部分, 二级指标包括七个部分,三级指标包括八个部分。见附表。
3.评价方法:目标效益分析法和公众评判法
(三)绩效评价工作过程
1.前期准备:成立工作领导小组。
2.组织实施:根据2019年度公安局转结余资金数额,报财政局审核拨款。
3.分析评价:通过现场了解、查阅相关资料,结合项目实施实际, 按照评价指标对项目实施进行现场评价。对项目做出独立、客观、公正、实事求是的绩效评价,出具评价报告。
四、绩效评价指标分析
(一)项目决策情况分析
1.项目资金到位情况分析:资金财政全部到位。
2.项目资金使用情况分析: 按照相关规定,项目资金实行会计核算,专款专用。
3.项目资金管理情况分析: 实行专款专用,自觉接受审计部门的监督, 杜绝挤占、截留、挪用现金的现象发生,提升资金使用效益。
(二)项目过程情况分析
1.项目组织情况分析: 组织机构健全, 由局领导、警务保障室负责人为工作领导小组成员。
2.项目管理情况分析: 实行严格的目标管理与考核。
(三)项目产出情况分析
1.项目经济性分析:项目成本使用合理。
2.项目的效率性分析:
1)项目的实施进度:项目按规定时间完成工作量;
2)项目完成质量:足额、按时完成各项资金的发放;
(四)项目效益情况分析: 通过项目的实施, 保障公安局全体工作人员的正常办公、生活秩序、确保队伍稳定和强有力执法力度、社会联防机制更加完善,使发案数下降、人民群众安全感、满意度上升,社会稳定局面更巩固。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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