鄱阳县公安局部门2020年度部门决算

信息来源: 发布时间: 2021年11月25日 【字体:

鄱阳县公安局部门2020年度部门决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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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部分鄱阳县公安局部门概况

    一、部门主要职责

    二、部门基本情况

第二部分  2020年度部门决算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九、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十、国有资产占用情况表

    第三部分  2020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三、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四、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

    情况说明

六、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说明

    七、政府采购支出情况说明

    八、国有资产占用情况说明

    九、预算绩效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 鄱阳县公安局部门概况

一、部门主要职能

1.贯彻执行《刑法》、《刑事诉讼法》《治安管理法》等法律,负责维护鄱阳县社会治安秩序,开展打击危害国家安全违法犯罪行为,以及危害公民人身、财产安全的违法犯罪行为。

2.负责鄱阳县公安机关队伍建设,居民户籍管理,社会基本面掌控。

3.承办县政府、上级公安机关交办的任务。

二、部门基本情况

   纳入本套部门决算汇编范围的单位共 1 个。
   本部门2020年年末实有人数 594 人,其中在职人员594  人,离休人员 0 人,退休人员 163 人;年末其他人员 1 人;年末学生人数 0 人。
   江西省鄱阳县公安局下设18个内部机构,其中:
(一)指挥中心  掌握全县公安工作情况,及时提出全局性工作和中心工作的意见、建议;负责文电、会务、机要、督办、接待等机关日常运转工作;承担信息、保密、统计、档案、新闻发布等工作;承担局机关综合协调、政务公开工作,指导全县公安机关政务公开工作;负责对全县公安工作重大问题的调查研究;负责重要文稿的起草修改;负责组织、协调全县公安调查研究工作。负责日常接警工作,组织制定工作预案,协调、辅助指挥全县性重大突发案(事)件处置和重大警务活动;负责协调处理紧急警务和授权的日常警务指挥调度,传达、落实有关指示、指令和工作要求。
(二)经济犯罪侦查支队  掌握、分析、研究经济犯罪动态,拟定预防、打击对策;组织、指导、监督全县公安机关对经济犯罪案件的侦查工作;组织、协调跨区域经济犯罪案件的侦查工作;组织指导经济犯罪侦查工作的业务建设;办理重大经济犯罪案件,承办上级交办的经济犯罪案件。
(三)治安警察大队  拟定治安行政管理工作的办法、规定;指导、监督全县公安机关依法查处违反治安管理行为;指导、监督全县公安机关依法管理户籍、民用枪支弹药、管制器具、剧毒化学品、娱乐场所、特种行业;指导、监督全县公安机关对民用爆炸物品的公共安全管理;指导全县公安机关依法管理集会、游行、示威;指导全县特警队、巡警队建设以及处置重大群体性治安事件和治安事故工作;指导公安派出所和社区警务以及群众性治安保卫组织的治安防范工作;指导、协调、监督全县公安机关对国家机关、社会团体、企事业单位和重要基础设施、重点建设工程、大型群众性活动的治安保卫工作以及保卫组织的队伍建设和业务培训;指导、监督保安服务业的管理工作;负责全县居民份证的登记、办理、管理工作;承办上级交办的治安案件和相关刑事案件。
(四)刑事警察支队  掌握、收集、通报、交流刑事犯罪动态信息,拟定预防 ,打击对策;组织、指导和监督全县公安机关打击刑事犯罪的侦查办案工作;组织规划和推广应用刑事技术、刑事情报信息工作,为重大疑难刑事案件提供技术支援;负责与外省县开展情报信息交流、协调办案;组织、协调、侦办重特大跨区域案件、 有组织犯罪案件,缉捕重要案犯;承办上级交办案件。
(五)科技信息化支队  规划、指导全县公安信息通信和公安科技工作;拟定、实施公安信息系统、通信网络建设的技术标准;规划和组织实施公安信息系统建设及联网工作;组织开发、推广、应用,整合公安业务数据库,开展信息服务;负责公安信息与网络安全管理工作;负责应急通信及日常公安通信、信息网络运行、设备维护、数据查询、声像信息传输等技术保障工作;拟定科权强警工作规划;管理公安科研和质量技术监督工作;管理和指导公共安全技术防范工作。
(六)交通警察大队  维护道路交通安全秩序和公路治安秩序;指导全县公安机关参与城县建设、道路交通安全和安全设施的规划;指导、监督和实施全县机动车登记、安全检验和驾驶人考试发证工作;组织、指导和实施全县道路交通安全宣传教育工作;组织、指导公安机关交通科技 管理和信息化应用;负责信州区辖区道路交通安全管理工作;负责县中心城区处警任务,承担治安巡逻,预防和制止现行违法犯罪活动。
(七)出入境管理大队  组织、指导全县公民出入境管理、外国人入出境管理和公安外事工作;负责掌握、收集出入境信息,研究制定出入境管理有关办法、规定;承担内地居民因私出入境和境内外国人居留、签证延期管理工作,承担国籍、外国人永久居留管理事务;组织协调出入境违法犯罪案件的查处;负责全县出入境证件的管理、制作和出入境信息网络建设工作。
(八)法制大队  组织草拟、审核与公安工作有关的地方性法规、规章和规范性文件;指导全县公安法制建设,组织法制宣传教育;指导、监督、检查公安执法工作;指导、办理公安机关听证、行政复议、行政诉讼和国家赔偿工作。
(九)禁毒大队 掌握全县毒品违法犯罪活动动态,拟定预防、打击对策;组织、指导、监督对毒品犯罪案件的侦查工作;承担对麻醉药品原植物、麻醉药品和精神药品流入非法渠道的查处工作;依法承担对易制毒化学品的管制工作;协调跨区域毒品犯罪案件的侦查工作;组织、指导禁毒宣传教育和对吸毒人员的管理工作;承担对全县缴获毒品的检验、分析和保管工作;承办重、特大毒品犯罪案件和上级交办的毒品犯罪案件;承担县禁毒委员会的日常工作。
(十)特警大队 在处置暴乱、骚乱事件。恐怖事件中担负攻坚任务;处置非法集会、游行、示威活动等严重危害社会秩序的重大事件:处置动持人质。持枪作案,爆炸等严重暴力犯罪和恐怖事件;处置在重大政治活动、重要节日活动、庆典活动、大型公益性文体活动和合法集会、游行、示威活动中发生的突发事件;参与治安巡逻,预防和制止现行违法犯罪活动。
(十一)警保室  指导全县公安装备和财务管理工作;指导、检查全县公安经费保障机制建设工作;拟定全县公安装备建设的规划,负责警用装备、被装的计划、申报、订货、调运、储存、发放和管理工作:负责公安装备经费的申报、分配、管理工作:编制局机关及直属单位预、决算,管理局属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公安专项经费的使用:负责局机关社会保障、公费医疗工作。拟定局机关警务保障需求计划;组织、协调公安机关重大任务的警务保障工作;负责局机关安全保卫、基本建设工作。
(十二)警务督察大队  指导、协调全县公安机关警务督察工作;实施对全县公安机关及人民警察依法履行职责、行使职权和遵守纪律情况的监督,查处违纪案件:指导、协调全县公安机关维护人民警察正当执法权益工作。
(十三)政工科  指导全县公安队伍思想作风、工作作风建设,负责公安政治工作和队伍建设的调研工作;指导全县公安系统机构编制、人事管理、优抚工作;负责局机关及直属单位的机构编制、人事管理工作;负责协管干部的考核工作并提出任免、交流意见;承办全县公安民警考试、录用、授衔工作;管理全县公安民警警号和证件;指导、管理全县公安机关的立功创模、表彰奖励工作。指导、组织全县公安民警训练工作;指导、协调县人民警察学校和全县公安民警训练基地建设工作;组织、指导全县公安民警在职学历教育工作;指导全县公安机关警察内务管理工作;组织、指导全县警察体育工作;负责全县公安民警初任培训、警衔晋升培训和政治理论、专业知识、岗位技能的培训工作。
(十四)信访处  接待群众来访,受理公民提出的意见、建议和投诉请求;调查、复查、复核并协调、配合有关部门处理信访事项;督促、检查、指导全县公安机关信访工作;承办上级交办的信访工作。
(十五)行政审批科 负责贯彻执行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负责为服务对象提供政策、法规和业务咨询服务;及时调研分析行政审批服务管理现状,适时提出审批服务跟踪管理和改进意见;建立健全服务窗口内部管理制度并组织实施;负责县公安局相关行政审批、行政事业性收费等事项的受理和办理(以县政府公布保留的项目为准)。。
(十六)直属机关党委  负责局机关和直属单位党建工作。
(十七)县纪委监委驻局纪检监察组  履行党内监督、行政监察职责;负责组织、指导全县公安机关党风廉政建设;检查民警守法、执法情况;受理群众对全县公安机关及其人民警察违法违纪问题的控告、检举;调查、处理公安机关及其人民警察违法违纪案件;受理全县公安机关及其人民警察申诉。
(十七)鄱阳县看守所  依法承担有关案件犯罪嫌疑人、被告人、罪犯的羁押任务;组织开展狱内侦查,配合侦查、起诉和审判工作;对法定留所服刑的罪犯实施监管改造。
(十八)鄱阳县拘留所  依法承担被裁决治安拘留、司法拘留人员的拘留和教育管理任务。
江西省鄱阳县公安局下设29个派出所。其中:城北派出所、新桥派出所、五一路派出所、三庙前派出所、油墩街派出所、古县渡派出所、高家岭派出所、田畈街派出所、凰岗派出所、莲湖派出所、双港派出所、谢家滩派出所、芦田派出所、团林派出所、饶埠派出所、柘港派出所、饶丰派出所、响水滩派出所、侯家岗派出所、四十里街派出所、珠湖派出所、金盘岭派出所、乐丰派出所、石门街派出所、枧田街派出所、银宝湖派出所、大院派出所、湿地公园派出所、工业园派出所。

第二部分  2020年度部门决算表





第三部分  2020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本部门2020年度收入总计14049.3 万元,其中年初结转和结余 0 万元,较2019年减少923.67万元,下降6.1%;本年收入合计14049.3万元,较2019年减少923.67 万元,下降6.1 %。

本年收入的具体构成为:财政拨款收入14049.3万元,占100%;事业收入 0 万元,占 0 %;经营收入 0 万元,占 0 %;其他收入 0万元,占 0 %。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本部门2020年度支出总计14049.3万元,其中本年支出合计14049.3万元,较2019年减少923.67 万元,下降6.1 %,年末结转和结余 0 万元。

本年支出的具体构成为:基本支出 8022.49 万元,占57.1 %;项目支出 6026.81万元,占42.9 %;经营支出 0 万元,占0 %;其他支出0万元,占 0 %。

三、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本部门2020年度财政拨款本年支出年初预算数为 15681.67万元,决算数为14049.3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89.6%。其中:

(一)公共安全支出年初预算数为 14982.6万元,决算数为13350.23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 89.1 %,主要原因,执行预算。

(二)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年初预算数为 699.07万元,决算数为699.07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 100%,主要原因,执行预算


四、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本部门2020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8022.49  万元,其中:

(一)工资福利支出 7047.26万元,较2019年增加26.02 万元,增长0.37%,主要原因是:人员增加。

(二)商品和服务支出 777.94万元,较2019年减少476.63 万元,下降37.95 %,主要原因是:压缩开支,按定额核定进行采购和管理。

(三)对个人和家庭补助支出 197.29 万元,较2019年增加103.1万元,增长109 %,主要原因是:增加了死亡人员的抚恤金支出。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本部门2020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年初预算数为 630 万元,决算数为 501.83 万元,完成预算的 79.65 %,决算数较2019年增加150.27万元,增长42 %,其中:

(一)因公出国(境)支出年初预算数为 0 万元,决算数为 0 万元,完成预算的0 %。

(二)公务接待费支出年初预算数为 56 万元,决算数为  22.4万元,完成预算的40 %,决算数较2019年减少12.65 万元,下降36 %,主要原因是:明确职责完善制度,规范了公务接待的使用。决算数较年初预算数减少的主要原因是:实现动态管理,规范经费的使用。全年国内公务接待233批,累计接待 1868 人次,其中外事接待 0 批,累计接待 0人次,主要为:往来发生的接待支出。

(三)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 479.43  万元,其中公务用车购置年初预算数为144 万元,决算数为 143.57 万元,完成预算的99.7 %,决算数较2019年增加144万元,增长100 %,主要原因是,全年购置公务用车10 辆。决算数较年初预算数减少的主要原因是:节约开支;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年初预算数为 430 万元,决算数为 335.86 万元,完成预算的 78 %,决算数较2019年增加19.35 万元,增长6.1 %,主要原因是:新购置了10辆巡逻车,维护费相应增加,年末公务用车保有127 辆。决算数较年初预算数减少的主要原因是:严格执行八项规定,厉行节约。

六、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说明

本部门2020年度机关运行经费支出777.94万元,(与部门决算中行政单位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事业单位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中公用经费之和一致),较2019年下降37.95%,主要原因为压缩开支。

七、政府采购支出情况说明

本部门2020年度政府采购支出总额 1610.47万元,其中:执法办案车辆采购143.57万元警务通采购149.5万元政府采购货物支出170万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1147.4万元。

八、国有资产占用情况说明。

截止2020年12月31日,本部门(单位)国有资产占用情况见公开10表《国有资产占用情况表》。

九、预算绩效情况说明

   

(一)绩效管理工作开展情况
根据预算绩效管理要求,我部门组织对2020年度一般公共预算项目支出所有二级项目1个全面开展绩效自评,共涉及资金 34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项目支出总额的49.78%。    
组织对“结转结余资金”项目开展了部门评价,涉及一般公共预算支出3400万元。保障公安局全体工作人员的正常办公、生活秩序;确保队伍稳定和强有力执法力度。社会联防机制更加完善,使发案数下降、人民群众安全感、满意度上升,社会稳定局面更巩固。深入开展系列主题活动,着力提高公安队伍正规化水平。
(二)部门决算中项目绩效自评结果
项目绩效自评总体综述:根据年初设定的绩效目标,项目绩效自评得分为100分。项目全年预算数为3400万元,执行数为3400万元,执行率100%。


项目支出绩效自评表

2020年度)

项目名称

结转结余资金

管部门

鄱阳县公安局

实施单位

鄱阳县公安局

项目资金(万元)

年初预算数

全年预

全年执行数

分值

执行率

得分

年度资金额

3400

3400

340

10

100%

10

其中:当年财政拨款

3400

3400

3400

上年结转资金

其他资金

预期目标

实际完成情况

目标1:保障公安局全体工作人员的正常办公、生活秩序;确保队伍稳定和强有力执法力度。目标2:社会联防机制更加完善,使发案数下降、人民群众安全感、满意度上升,社会稳定局面更巩固。

目标3:深入开展系列主题活动,着力提高公安队伍正规化水平。

目标1:保障公安局全体工作人员的正常办公、生活秩序;确保队伍稳定和强有力执法力度。目标2:社会联防机制更加完善,使发案数下降、人民群众安全感、满意度上升,社会稳定局面更巩固。

目标3:深入开展系列主题活动,着力提高公安队伍正规化水平。

一级指标

二级指标

三级指标

指标

绩效

指标

产岀

指标

数量指标

保障公安局在职人员正常办公

>=594 人

质量指标

项目符合国家政策,成熟度高,有利于促进工作有序发展

=100%

时效指标

资金及时足额发放

=100%

成本指标

总成本控制

<=3400万元

效益

经济效益 指标

不适用

社会效益指标

社会联防机制

完善

社会稳定局面

巩固

生态效益 指标

不适用

可持续影响 指标

体现政策导向,保障工作平稳进行

长期

满意度

指标

满意度指标

群众满意度

>=95%








(三)部门评价项目绩效评价结果
本单位该项目绩效评价结果为优。



2020年度鄱阳县公安局结转结余资金项目支出
自评报告
一、基本情况
(一)项目概况
该项目为2019年度结转结余资金,我单位用于2020年度日常执法办案开支。
(二)项目绩效目标
保障公安局全体工作人员的正常办公、生活秩序;确保队伍稳定和强有力执法力度。社会联防机制更加完善,使发案数下降、人民群众安全感、满意度上升,社会稳定局面更巩固。深入开展系列主题活动,着力提高公安队伍正规化水平。
二、项目单位绩效报告情况
2020年度支出共计 3400万元。
三、绩效评价工作开展情况
(一)绩效评价目的、对象和范围
根据实际设定绩效目标,通过结转结余资金项目的执行、管理及资金使用情况,全面分析和综合评价专项资金的分配使用情况,进一步管理和使用好专项资金,切实提高财政资金使用效率和项目管理水平,为以后年度财政资金预算安排提供重要参考依据。
(二) 绩效评价原则、评价指标体系(附表说明)、评价方法、评价标准等
1.绩效评价原则。一是科学规范原则。绩效评价注重财政支 出的经济性、效率性和有效性,严格执行规定的程序,采用定量与定性分析相结合的方法。二是公正公开原则。坚持客观公正,标准统一、资料可靠, 依法公开并接受监督。
2.评价指标体系(附表说明)。评价指标体系分三个级别, 即一级指标、二级指标、三级指标。其中一级指标包括三个部分, 二级指标包括七个部分,三级指标包括八个部分。见附表。
3.评价方法:目标效益分析法和公众评判法
(三)绩效评价工作过程
1.前期准备:成立工作领导小组。
2.组织实施:根据2019年度公安局转结余资金数额,报财政局审核拨款。
3.分析评价:通过现场了解、查阅相关资料,结合项目实施实际, 按照评价指标对项目实施进行现场评价。对项目做出独立、客观、公正、实事求是的绩效评价,出具评价报告。
四、绩效评价指标分析
(一)项目决策情况分析
1.项目资金到位情况分析:资金财政全部到位。
2.项目资金使用情况分析: 按照相关规定,项目资金实行会计核算,专款专用。
3.项目资金管理情况分析: 实行专款专用,自觉接受审计部门的监督, 杜绝挤占、截留、挪用现金的现象发生,提升资金使用效益。
(二)项目过程情况分析
1.项目组织情况分析: 组织机构健全, 由局领导、警务保障室负责人为工作领导小组成员。
2.项目管理情况分析: 实行严格的目标管理与考核。
(三)项目产出情况分析
1.项目经济性分析:项目成本使用合理。
2.项目的效率性分析:
1)项目的实施进度:项目按规定时间完成工作量;
2)项目完成质量:足额、按时完成各项资金的发放;
(四)项目效益情况分析: 通过项目的实施, 保障公安局全体工作人员的正常办公、生活秩序、确保队伍稳定和强有力执法力度、社会联防机制更加完善,使发案数下降、人民群众安全感、满意度上升,社会稳定局面更巩固。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1.收入科目
财政拨款收入:指中央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
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所取得的收入。
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年初结转和结余:指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仍按原规定用途继续使用的资金和支出预算工作目标已完成,或由于受政策变化、计划调整等因素影响工作终止,当年剩余的资金。
2.支出科目
一般公共服务支出行政运行支出:指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的基本支出。
年末结转和结余:指单位按有关规定结转到下年或以后年度继续使用的资金,或项目已完成等产生的结余资金。
3.支出性质
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经费和日常公用经费。
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公共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经营支出: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发生的支出。
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指对所属单位补助发生的支出。
“三公”经费支出:是指本部门(包括部门本级及所属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事业单位和其他单位)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
1、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
2、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购置费(含车辆购置税)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
3、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支出。
   机关运行经费:指为保障行政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以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费。

            鄱阳县公安局2020年部门决算公开表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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