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西省鄱阳县公安局2021年部门预算

信息来源: 发布时间: 2021年06月25日 【字体:

江西省鄱阳县公安局2021年部门预算

目录

第一部分鄱阳县公安局概况

一、部门主要职责

二、部门基本情况

第二部分鄱阳县公安局2021年部门预算情况说明

一、2021年部门预算收支情况说明

二、2021年“三公”经费预算情况说明

三、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

四、绩效目标设置情况

五、县本级及所属二级单位预算的具体说明

第三部分鄱阳县公安局2021年部门预算表

一、《收支预算总表》

二、《部门收入总表》

三、《部门支出总表》

四、《财政拨款收支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支出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表》

七、《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表》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表》

第四部分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鄱阳县公安局概况

一、部门主要职责

江西省鄱阳县公安局是主管全县公安工作的县政府(县委)组成部门(直属机构),主要职责是:

预防、制止和侦查犯罪等。

二、部门基本情况

江西省鄱阳县公安局共有决算单位1个。编制人数826人,其中:行政编制826人,实有人数557人,其中:在职人数557人;退休人员143人。

二、部门机构设置及人员基本情况

江西省鄱阳县公安局共有决算单位1个。编制人数826人,其中:行政编制826人,实有人数557人,其中:在职人数557人;退休人员143人。

江西省鄱阳县公安局下设18个内部机构,其中:

(一)指挥中心掌握全县公安工作情况,及时提出全局性工作和中心工作的意见、建议;负责文电、会务、机要、督办、接待等机关日常运转工作;承担信息、保密、统计、档案、新闻发布等工作;承担局机关综合协调、政务公开工作,指导全县公安机关政务公开工作;负责对全县公安工作重大问题的调查研究;负责重要文稿的起草修改;负责组织、协调全县公安调查研究工作。负责日常接警工作,组织制定工作预案,协调、辅助指挥全县性重大突发案(事)件处置和重大警务活动;负责协调处理紧急警务和授权的日常警务指挥调度,传达、落实有关指示、指令和工作要求。

(二)经济犯罪侦查支队掌握、分析、研究经济犯罪动态,拟定预防、打击对策;组织、指导、监督全县公安机关对经济犯罪案件的侦查工作;组织、协调跨区域经济犯罪案件的侦查工作;组织指导经济犯罪侦查工作的业务建设;办理重大经济犯罪案件,承办上级交办的经济犯罪案件。

(三)治安警察大队拟定治安行政管理工作的办法、规定;指导、监督全县公安机关依法查处违反治安管理行为;指导、监督全县公安机关依法管理户籍、民用枪支弹药、管制器具、剧毒化学品、娱乐场所、特种行业;指导、监督全县公安机关对民用爆炸物品的公共安全管理;指导全县公安机关依法管理集会、游行、示威;指导全县特警队、巡警队建设以及处置重大群体性治安事件和治安事故工作;指导公安派出所和社区警务以及群众性治安保卫组织的治安防范工作;指导、协调、监督全县公安机关对国家机关、社会团体、企事业单位和重要基础设施、重点建设工程、大型群众性活动的治安保卫工作以及保卫组织的队伍建设和业务培训;指导、监督保安服务业的管理工作;负责全县居民份证的登记、办理、管理工作;承办上级交办的治安案件和相关刑事案件。

(四)刑事警察支队掌握、收集、通报、交流刑事犯罪动态信息,拟定预防,打击对策;组织、指导和监督全县公安机关打击刑事犯罪的侦查办案工作;组织规划和推广应用刑事技术、刑事情报信息工作,为重大疑难刑事案件提供技术支援;负责与外省县开展情报信息交流、协调办案;组织、协调、侦办重特大跨区域案件、有组织犯罪案件,缉捕重要案犯;承办上级交办案件。

(五)科技信息化支队规划、指导全县公安信息通信和公安科技工作;拟定、实施公安信息系统、通信网络建设的技术标准;规划和组织实施公安信息系统建设及联网工作;组织开发、推广、应用,整合公安业务数据库,开展信息服务;负责公安信息与网络安全管理工作;负责应急通信及日常公安通信、信息网络运行、设备维护、数据查询、声像信息传输等技术保障工作;拟定科权强警工作规划;管理公安科研和质量技术监督工作;管理和指导公共安全技术防范工作。

(六)交通警察大队维护道路交通安全秩序和公路治安秩序;指导全县公安机关参与城县建设、道路交通安全和安全设施的规划;指导、监督和实施全县机动车登记、安全检验和驾驶人考试发证工作;组织、指导和实施全县道路交通安全宣传教育工作;组织、指导公安机关交通科技管理和信息化应用;负责信州区辖区道路交通安全管理工作;负责县中心城区处警任务,承担治安巡逻,预防和制止现行违法犯罪活动。

(七)出入境管理大队组织、指导全县公民出入境管理、外国人入出境管理和公安外事工作;负责掌握、收集出入境信息,研究制定出入境管理有关办法、规定;承担内地居民因私出入境和境内外国人居留、签证延期管理工作,承担国籍、外国人永久居留管理事务;组织协调出入境违法犯罪案件的查处;负责全县出入境证件的管理、制作和出入境信息网络建设工作。

(八)法制大队组织草拟、审核与公安工作有关的地方性法规、规章和规范性文件;指导全县公安法制建设,组织法制宣传教育;指导、监督、检查公安执法工作;指导、办理公安机关听证、行政复议、行政诉讼和国家赔偿工作。

(九)禁毒大队掌握全县毒品违法犯罪活动动态,拟定预防、打击对策;组织、指导、监督对毒品犯罪案件的侦查工作;承担对麻醉药品原植物、麻醉药品和精神药品流入非法渠道的查处工作;依法承担对易制毒化学品的管制工作;协调跨区域毒品犯罪案件的侦查工作;组织、指导禁毒宣传教育和对吸毒人员的管理工作;承担对全县缴获毒品的检验、分析和保管工作;承办重、特大毒品犯罪案件和上级交办的毒品犯罪案件;承担县禁毒委员会的日常工作。

(十)特警大队在处置暴乱、骚乱事件。恐怖事件中担负攻坚任务;处置非法集会、游行、示威活动等严重危害社会秩序的重大事件:处置动持人质。持枪作案,爆炸等严重暴力犯罪和恐怖事件;处置在重大政治活动、重要节日活动、庆典活动、大型公益性文体活动和合法集会、游行、示威活动中发生的突发事件;参与治安巡逻,预防和制止现行违法犯罪活动。

(十一)警保室指导全县公安装备和财务管理工作;指导、检查全县公安经费保障机制建设工作;拟定全县公安装备建设的规划,负责警用装备、被装的计划、申报、订货、调运、储存、发放和管理工作:负责公安装备经费的申报、分配、管理工作:编制局机关及直属单位预、决算,管理局属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公安专项经费的使用:负责局机关社会保障、公费医疗工作。拟定局机关警务保障需求计划;组织、协调公安机关重大任务的警务保障工作;负责局机关安全保卫、基本建设工作。

(十二)警务督察大队指导、协调全县公安机关警务督察工作;实施对全县公安机关及人民警察依法履行职责、行使职权和遵守纪律情况的监督,查处违纪案件:指导、协调全县公安机关维护人民警察正当执法权益工作。

(十三)政工科指导全县公安队伍思想作风、工作作风建设,负责公安政治工作和队伍建设的调研工作;指导全县公安系统机构编制、人事管理、优抚工作;负责局机关及直属单位的机构编制、人事管理工作;负责协管干部的考核工作并提出任免、交流意见;承办全县公安民警考试、录用、授衔工作;管理全县公安民警警号和证件;指导、管理全县公安机关的立功创模、表彰奖励工作。指导、组织全县公安民警训练工作;指导、协调县人民警察学校和全县公安民警训练基地建设工作;组织、指导全县公安民警在职学历教育工作;指导全县公安机关警察内务管理工作;组织、指导全县警察体育工作;负责全县公安民警初任培训、警衔晋升培训和政治理论、专业知识、岗位技能的培训工作。

(十四)信访处接待群众来访,受理公民提出的意见、建议和投诉请求;调查、复查、复核并协调、配合有关部门处理信访事项;督促、检查、指导全县公安机关信访工作;承办上级交办的信访工作。

(十五)行政审批科负责贯彻执行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负责为服务对象提供政策、法规和业务咨询服务;及时调研分析行政审批服务管理现状,适时提出审批服务跟踪管理和改进意见;建立健全服务窗口内部管理制度并组织实施;负责县公安局相关行政审批、行政事业性收费等事项的受理和办理(以县政府公布保留的项目为准)。。

(十六)直属机关党委负责局机关和直属单位党建工作。

(十七)县纪委监委驻局纪检监察组履行党内监督、行政监察职责;负责组织、指导全县公安机关党风廉政建设;检查民警守法、执法情况;受理群众对全县公安机关及其人民警察违法违纪问题的控告、检举;调查、处理公安机关及其人民警察违法违纪案件;受理全县公安机关及其人民警察申诉。

(十七)鄱阳县看守所依法承担有关案件犯罪嫌疑人、被告人、罪犯的羁押任务;组织开展狱内侦查,配合侦查、起诉和审判工作;对法定留所服刑的罪犯实施监管改造。

(十八)鄱阳县拘留所依法承担被裁决治安拘留、司法拘留人员的拘留和教育管理任务。

江西省鄱阳县公安局下设29个派出所。其中:城北派出所、新桥派出所、五一路派出所、三庙前派出所、油墩街派出所、古县渡派出所、高家岭派出所、田畈街派出所、凰岗派出所、莲湖派出所、双港派出所、谢家滩派出所、芦田派出所、团林派出所、饶埠派出所、柘港派出所、饶丰派出所、响水滩派出所、侯家岗派出所、四十里街派出所、珠湖派出所、金盘岭派出所、乐丰派出所、石门街派出所、枧田街派出所、银宝湖派出所、大院派出所、湿地公园派出所、工业园派出所。

第二部分鄱阳县公安局2021年部门预算情况

一、2021年部门预算收支情况说明

(一)收入预算情况

2021年县公安局收入预算总额为15879.47万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12879.47万,上年结转3000万元。较上年度增加197.8万元,增长1.26%,主要原因增加基本建设收入。

(二)支出预算情况

2021年县公安局支出预算总额为15879.47万元,较上年度增加197.8万元,增长1.26%,主要原因增加基本建设支出。其中:

按支出项目类别划分:基本支出9169.55万元,包括工资福利支出6699.65万元,商品和服务支出2448.63万元、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21.27万元;项目支出6709.92万元,包括工资福利支出1216.48万元、商品和服务支出3392.64元、资本性支出(基本建设)1439万元、资本性支出485万元、其他相关支出176.8万元。

按支出功能科目划分:一行政运行12629.47万元、一般行政管理事务250万元、执法办案3000万元。

按支出经济分类划分:工资福利支出7916.13万元、商品和服务支出5841.27元、资本性支出(基本建设)1439万元、资本性支出485万元、其他相关支出176.8万元、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21.27万元。

(三)财政拨款支出情况

2021年县公安局财政拨款支出预算15879.47万元,较上年度增加197.8万元,增长1.26%,主要原因增加基本建设支出。具体支出情况是:

按支出项目类别划分:基本支出9169.55万元,包括工资福利支出6699.65万元,商品和服务支出2448.63万元、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21.27万元;项目支出6709.92万元,包括工资福利支出1216.48万元、商品和服务支出3392.64元、资本性支出(基本建设)1439万元、资本性支出485万元、其他相关支出176.8万元。

按支出功能科目划分:一行政运行12629.47万元、一般行政管理事务250万元、执法办案3000万元。

按支出经济分类划分:工资福利支出7916.13万元、商品和服务支出5841.27元、资本性支出(基本建设)1439万元、资本性支出485万元、其他相关支出176.8万元、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21.27万元。

(三)财政拨款支出情况

2021年县公安局财政拨款支出预算15879.47万元,具体支出情况是:

按支出项目类别划分:基本支出9169.55万元,包括工资福利支出6699.65万元,商品和服务支出2448.63万元、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21.27万元;项目支出6709.92万元,包括工资福利支出1216.48万元、商品和服务支出3392.64元、资本性支出(基本建设)1439万元、资本性支出485万元、其他相关支出176.8万元。

按支出功能科目划分:一行政运行12629.47万元、一般行政管理事务250万元、执法办案3000万元。

按支出经济分类划分:工资福利支出7916.13万元、商品和服务支出5841.27元、资本性支出(基本建设)1439万元、资本性支出485万元、其他相关支出176.8万元、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21.27万元。

(四)政府性基金情况

没有使用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安排的支出。

()机关运行经费等重要事项说明

2021年县公安局机关运行经费9169.55万元,较上年预算安排的增加7.98%

2021年县公安局机关运行经费4085.27万元,较上年减少87.67万元,下降2.1%。其中办公费759万元、印刷费240万元、水费23万元、电费320万元、邮电费20万元、差旅费93万元、维修(护)费213万元、培训费30万元、公务接待费52万元、专用材料费205万元、工会经费167万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130万元、其他交通费用440.33万元、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1247.94万元、物业管理费95万元、租赁费50万元。

(六)政府采购情况

2021年鄱阳县公安局政府采购预算1381.8万元。其中服务采购预算1001.8万元,工程预算300万元,货物预算80万元。

2021年鄱阳县公安局政府采购预算1381.8万元。其中服务采购预算1001.8万元主要用于购买食堂人员、物业、辅警劳务开支,工程预算300万元主要用于工程建设,货物预算80万元主要用于办公设备购置。

二、2021年“三公”经费预算情况说明

2021年县公安局“三公”经费年初预算安排540万元。其中:

1.因公出国(境)支出预算0万元,比上年增加(减少)0万元

2.公务接待费50万元,比上年减少6万元。主要原因是缩减开支,过紧日子。

3.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430万元,与上年一致。

4.公务用车购置费60万元,比上年减少84万元。主要原因是缩减开支,过紧日子。

三、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

截止20201231日,鄱阳县公安局资产总额18017.78万元,其中流动资产14142.62万元,固定资产3875.06万元,无形资产0.09万元,固定资产当中,房屋构筑物606万元,汽车1481776.58万元,其他固定资产1492.48万元。

与上年相比,本年资产总额增加1236.54万元。

四、绩效目标设置情况

1.本部门预算绩效目标情况说明

根据财政预算管理要求,我部门2021年实行了绩效目标管理,涉及资金15879.47万元。

2.重点项目预算的绩效目标

本部门重点项目预算绩效目标项目1个,涉及资金6709.92万元。

根据预算绩效管理要求,我部门组织对2021年度实行了绩效目标管理,项目为“公共安全资金”,项目金额8970万元。绩效目标为保障公安局全体工作人员的正常办公、生活秩序;确保队伍稳定和强有力执法力度。社会联防机制更加完善,使发案数下降、人民群众安全感、满意度上升,社会稳定局面更巩固。深入开展系列主题活动,着力提高公安队伍正规化水平。

第三部分鄱阳县公安2021年部门预算表

(详见附表)

第四部分名词解释

1.收入科目

财政拨款收入:指中央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

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所取得的收入。

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年初结转和结余:指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仍按原规定用途继续使用的资金和支出预算工作目标已完成,或由于受政策变化、计划调整等因素影响工作终止,当年剩余的资金。

2.支出科目

一般公共服务支出行政运行支出:指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的基本支出。

年末结转和结余:指单位按有关规定结转到下年或以后年度继续使用的资金,或项目已完成等产生的结余资金。

3.支出性质

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经费和日常公用经费。

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公共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经营支出: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发生的支出。

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指对所属单位补助发生的支出。

“三公”经费支出:是指本部门(包括部门本级及所属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事业单位和其他单位)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

1、因公出国()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

2、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购置费(含车辆购置税)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

3、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支出。

机关运行经费:指为保障行政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以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费。

2021年部门预算公开表_公安局

江西省鄱阳县公安局2021年部门预算

   录

第一部分  鄱阳县公安局概况

    一、部门主要职责

    二、部门基本情况

第二部分  鄱阳县公安局2021年部门预算情况说明

一、2021年部门预算收支情况说明

    二、2021年“三公”经费预算情况说明

  三、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

  四、绩效目标设置情况

  五、县本级及所属二级单位预算的具体说明

第三部分  鄱阳县公安局2021年部门预算表

一、《收支预算总表》

二、《部门收入总表》

三、《部门支出总表》

四、《财政拨款收支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支出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表》

七、《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表》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表》

九、《部门整体支出绩效目标表》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 鄱阳县公安局概况

一、部门主要职责

江西省鄱阳县公安局是主管全县公安工作的县政府(县委)组成部门(直属机构),主要职责是:

(一)贯彻执行国家的法律、法规和公安工作的方针、政策;拟订全县公安工作的规定和实施办法;对全县公安机关实施组织领导和指挥;部署、指导、监督和检查全县公安工作。

(二)掌握影响社会稳定、危害国内安全和社会治安的情况,分析形势,制定对策。

(三)组织实施并指导全县公安机关侦查工作,组织、协调处置重大案件、治安事件、治安事故和重大群体性事件、骚乱。

(四)组织实施并指导全县公安机关依法查处违反治安管理行为,依法开展治安行政管理工作;指导、监督全县公安机关治安保卫工作。

(五)组织指导出入境和外国人在我县境内居留、旅行的有关管理工作,组织指导全县公安外事工作。

(六)组织实施并指导全县公安机关维护道路交通安全、交通秩序以及机动车辆、驾驶人管理工作。

(七)组织实施并指导、监督全县公共信息网络的安全保护工作,负责信息安全等级保护工作的监督、检查、指导。  (八)指导、监督全县公安机关依法承担的执行刑罚工作,组织实施并指导、监督全县看守所、拘留所、强制隔离戒毒所的管理工作,规划和指导全县监所建设。

(九)组织实施并指导全县公安法制建设;指导、检查、监督全县公安机关执法活动。

(十)组织实施并指导全县公安机关开展禁毒和缉毒工作,承担县禁毒委员会办公室的日常工作。

(十一)组织、指导、协调对全县恐怖活动的防范、侦察、处置工作,承办县反恐怖工作协调小组办公室的日常工作。

(十二)组织实施全县公安科学技术工作,规划公安指挥系统、信息技术、刑事技术和技术侦察建设。

(十三)拟定并组织落实全县公安被装、装备、经费的配备标准和制度。

(十四)指导全县公安政治工作和队伍建设;组织实施并指导、管理全县公安宣传、教育、训练工作。

(十五)制定全县公安队伍监督管理工作规章制度,分析队伍状况;组织实施并指导全县公安机关督察工作,按规定权限实施对干部的监督,查处或督办公安队伍重大和较大违纪案件;指导全县公安队伍思想作风、工作作风建设。

(十六)承办县委、县政府、市公安局、省公安厅交办的其他事项。

、部门基本情况

江西省鄱阳县公安局共有决算单位1个。编制人数826人,其中:行政编制826人,实有人数573人,其中:在职人数573人;退休人员143人。 

江西省鄱阳县公安局下设18个内部机构,其中:

(一)指挥中心  掌握全县公安工作情况,及时提出全局性工作和中心工作的意见、建议;负责文电、会务、机要、督办、接待等机关日常运转工作;承担信息、保密、统计、档案、新闻发布等工作;承担局机关综合协调、政务公开工作,指导全县公安机关政务公开工作;负责对全县公安工作重大问题的调查研究;负责重要文稿的起草修改;负责组织、协调全县公安调查研究工作。负责日常接警工作,组织制定工作预案,协调、辅助指挥全县性重大突发案(事)件处置和重大警务活动;负责协调处理紧急警务和授权的日常警务指挥调度,传达、落实有关指示、指令和工作要求。

(二)经济犯罪侦查支队  掌握、分析、研究经济犯罪动态,拟定预防、打击对策;组织、指导、监督全县公安机关对经济犯罪案件的侦查工作;组织、协调跨区域经济犯罪案件的侦查工作;组织指导经济犯罪侦查工作的业务建设;办理重大经济犯罪案件,承办上级交办的经济犯罪案件。

(三)治安警察大队  拟定治安行政管理工作的办法、规定;指导、监督全县公安机关依法查处违反治安管理行为;指导、监督全县公安机关依法管理户籍、民用枪支弹药、管制器具、剧毒化学品、娱乐场所、特种行业;指导、监督全县公安机关对民用爆炸物品的公共安全管理;指导全县公安机关依法管理集会、游行、示威;指导全县特警队、巡警队建设以及处置重大群体性治安事件和治安事故工作;指导公安派出所和社区警务以及群众性治安保卫组织的治安防范工作;指导、协调、监督全县公安机关对国家机关、社会团体、企事业单位和重要基础设施、重点建设工程、大型群众性活动的治安保卫工作以及保卫组织的队伍建设和业务培训;指导、监督保安服务业的管理工作;负责全县居民份证的登记、办理、管理工作;承办上级交办的治安案件和相关刑事案件。

(四)刑事警察支队  掌握、收集、通报、交流刑事犯罪动态信息,拟定预防 ,打击对策;组织、指导和监督全县公安机关打击刑事犯罪的侦查办案工作;组织规划和推广应用刑事技术、刑事情报信息工作,为重大疑难刑事案件提供技术支援;负责与外省县开展情报信息交流、协调办案;组织、协调、侦办重特大跨区域案件、 有组织犯罪案件,缉捕重要案犯;承办上级交办案件。

(五)科技信息化支队  规划、指导全县公安信息通信和公安科技工作;拟定、实施公安信息系统、通信网络建设的技术标准;规划和组织实施公安信息系统建设及联网工作;组织开发、推广、应用,整合公安业务数据库,开展信息服务;负责公安信息与网络安全管理工作;负责应急通信及日常公安通信、信息网络运行、设备维护、数据查询、声像信息传输等技术保障工作;拟定科权强警工作规划;管理公安科研和质量技术监督工作;管理和指导公共安全技术防范工作。

(六)交通警察大队  维护道路交通安全秩序和公路治安秩序;指导全县公安机关参与城县建设、道路交通安全和安全设施的规划;指导、监督和实施全县机动车登记、安全检验和驾驶人考试发证工作;组织、指导和实施全县道路交通安全宣传教育工作;组织、指导公安机关交通科技 管理和信息化应用;负责信州区辖区道路交通安全管理工作;负责县中心城区处警任务,承担治安巡逻,预防和制止现行违法犯罪活动。

(七)出入境管理大队  组织、指导全县公民出入境管理、外国人入出境管理和公安外事工作;负责掌握、收集出入境信息,研究制定出入境管理有关办法、规定;承担内地居民因私出入境和境内外国人居留、签证延期管理工作,承担国籍、外国人永久居留管理事务;组织协调出入境违法犯罪案件的查处;负责全县出入境证件的管理、制作和出入境信息网络建设工作。

(八)法制大队  组织草拟、审核与公安工作有关的地方性法规、规章和规范性文件;指导全县公安法制建设,组织法制宣传教育;指导、监督、检查公安执法工作;指导、办理公安机关听证、行政复议、行政诉讼和国家赔偿工作。

(九)禁毒大队 掌握全县毒品违法犯罪活动动态,拟定预防、打击对策;组织、指导、监督对毒品犯罪案件的侦查工作;承担对麻醉药品原植物、麻醉药品和精神药品流入非法渠道的查处工作;依法承担对易制毒化学品的管制工作;协调跨区域毒品犯罪案件的侦查工作;组织、指导禁毒宣传教育和对吸毒人员的管理工作;承担对全县缴获毒品的检验、分析和保管工作;承办重、特大毒品犯罪案件和上级交办的毒品犯罪案件;承担县禁毒委员会的日常工作。

(十)特警大队 在处置暴乱、骚乱事件。恐怖事件中担负攻坚任务;处置非法集会、游行、示威活动等严重危害社会秩序的重大事件:处置动持人质。持枪作案,爆炸等严重暴力犯罪和恐怖事件;处置在重大政治活动、重要节日活动、庆典活动、大型公益性文体活动和合法集会、游行、示威活动中发生的突发事件;参与治安巡逻,预防和制止现行违法犯罪活动。

(十一)警保室  指导全县公安装备和财务管理工作;指导、检查全县公安经费保障机制建设工作;拟定全县公安装备建设的规划,负责警用装备、被装的计划、申报、订货、调运、储存、发放和管理工作:负责公安装备经费的申报、分配、管理工作:编制局机关及直属单位预、决算,管理局属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公安专项经费的使用:负责局机关社会保障、公费医疗工作。拟定局机关警务保障需求计划;组织、协调公安机关重大任务的警务保障工作;负责局机关安全保卫、基本建设工作。

(十二)警务督察大队  指导、协调全县公安机关警务督察工作;实施对全县公安机关及人民警察依法履行职责、行使职权和遵守纪律情况的监督,查处违纪案件:指导、协调全县公安机关维护人民警察正当执法权益工作。

(十三)政工科  指导全县公安队伍思想作风、工作作风建设,负责公安政治工作和队伍建设的调研工作;指导全县公安系统机构编制、人事管理、优抚工作;负责局机关及直属单位的机构编制、人事管理工作;负责协管干部的考核工作并提出任免、交流意见;承办全县公安民警考试、录用、授衔工作;管理全县公安民警警号和证件;指导、管理全县公安机关的立功创模、表彰奖励工作。指导、组织全县公安民警训练工作;指导、协调县人民警察学校和全县公安民警训练基地建设工作;组织、指导全县公安民警在职学历教育工作;指导全县公安机关警察内务管理工作;组织、指导全县警察体育工作;负责全县公安民警初任培训、警衔晋升培训和政治理论、专业知识、岗位技能的培训工作。

(十四)信访处  接待群众来访,受理公民提出的意见、建议和投诉请求;调查、复查、复核并协调、配合有关部门处理信访事项;督促、检查、指导全县公安机关信访工作;承办上级交办的信访工作。

(十五)行政审批科 负责贯彻执行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负责为服务对象提供政策、法规和业务咨询服务;及时调研分析行政审批服务管理现状,适时提出审批服务跟踪管理和改进意见;建立健全服务窗口内部管理制度并组织实施;负责县公安局相关行政审批、行政事业性收费等事项的受理和办理(以县政府公布保留的项目为准)。。

(十六)直属机关党委  负责局机关和直属单位党建工作。

(十七)县纪委监委驻局纪检监察组  履行党内监督、行政监察职责;负责组织、指导全县公安机关党风廉政建设;检查民警守法、执法情况;受理群众对全县公安机关及其人民警察违法违纪问题的控告、检举;调查、处理公安机关及其人民警察违法违纪案件;受理全县公安机关及其人民警察申诉。

(十七)鄱阳县看守所  依法承担有关案件犯罪嫌疑人、被告人、罪犯的羁押任务;组织开展狱内侦查,配合侦查、起诉和审判工作;对法定留所服刑的罪犯实施监管改造。

(十八)鄱阳县拘留所  依法承担被裁决治安拘留、司法拘留人员的拘留和教育管理任务。

江西省鄱阳县公安局下设29个派出所。其中:城北派出所、新桥派出所、五一路派出所、三庙前派出所、油墩街派出所、古县渡派出所、高家岭派出所、田畈街派出所、凰岗派出所、莲湖派出所、双港派出所、谢家滩派出所、芦田派出所、团林派出所、饶埠派出所、柘港派出所、饶丰派出所、响水滩派出所、侯家岗派出所、四十里街派出所、珠湖派出所、金盘岭派出所、乐丰派出所、石门街派出所、枧田街派出所、银宝湖派出所、大院派出所、湿地公园派出所、工业园派出所。

第二部分 鄱阳县公安局2021年部门预算情况

一、2021年部门预算收支情况说明

(一)收入预算情况

2021县公安局收入预算总额为15879.47万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12879.47万,上年结转3000万元。较上年度增加197.8万元,增长1.26%,主要原因增加基本建设收入。

(二)支出预算情况

2021县公安局支出预算总额为15879.47万元较上年度增加197.8万元,增长1.26%,主要原因增加基本建设支出。其中:

按支出项目类别划分:基本支出9169.55万元,包括工资福利支出6699.65万元,商品和服务支出2448.63万元、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21.27万元;项目支出6709.92万元,包括工资福利支出1216.48万元、商品和服务支出3392.64元、资本性支出(基本建设)1439万元、资本性支出485万元、其他相关176.8万元

按支出功能科目划分:一行政运行12629.47万元、一般行政管理事务250万元、执法办案3000万元。

按支出经济分类划分:工资福利支出7916.13万元、商品和服务支出5841.27元、资本性支出(基本建设)1439万元、资本性支出485万元、其他相关176.8万元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21.27万元

(三)财政拨款支出情况

2021县公安局财政拨款支出预算12879.47万元,具体支出情况是:

按支出项目类别划分:基本支出9169.55万元,包括工资福利支出6699.65万元,商品和服务支出2448.63万元、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21.27万元;项目支出3709.92万元,包括工资福利支出1216.48万元、商品和服务支出1636.64元、资本性支出(基本建设)380万元、资本性支出300万元、其他相关176.8万元

按支出功能科目划分:一行政运行12629.47万元、一般行政管理事务250万元。

按支出经济分类划分:工资福利支出7916.13万元、商品和服务支出4085.27元、资本性支出(基本建设)380万元、资本性支出300万元、其他相关176.8万元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21.27万元

(四)政府性基金情况

没有使用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安排的支出。

(五)机关运行经费等重要事项说明

2021年县公安局机关运行经费2448.63万元。

(六)政府采购情况

2021年鄱阳县公安局政府采购预算1381.8万元。其中服务采购预算1001.8万元,工程预算300万元,货物预算80万元。

二、2021年“三公”经费预算情况说明

2021年县公安局“三公”经费年初预算安排540万元。其中:

1.公务接待费50万元,比上年减少6万元。主要原因是缩减开支,过紧日子。

2.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430万元,与上年一致。

3.公务用车购置费60万元,比上年减少84万元。主要原因是缩减开支,过紧日子。

三、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

2020年部门共有车辆124辆,均为执法执勤车辆。

2021年预算安排购置车辆5辆。

四、绩效目标设置情况

2021年实行绩效目标管理的项目5个,涉及资金6709.92万元。

五、项目情况说明

执法办案项目

①项目概述:该项目根据公安局职能设置,主要用于保障公安局办理各类案件产生的支出。

②实施主体:鄱阳县公安局

③实施周期:2021年度

④年度预算安排:年度预算安排3000万元

⑤绩效目标和指标:保障公安局民警办案时产生的各类支出。数量指标,年度按照预算支出;质量指标,工作无差错,资金无风险;时效指标,及时支付;成本指标,按照办案实际支出,严格控制支出;社会效益指标,增强社会稳定;可持续影响指标,长效管理;满意度指标,群众满意度。

第三部分  鄱阳县公安局2021年部门预算表

(详见附表)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1.收入科目

财政拨款收入:指中央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

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所取得的收入。

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年初结转和结余:指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仍按原规定用途继续使用的资金和支出预算工作目标已完成,或由于受政策变化、计划调整等因素影响工作终止,当年剩余的资金。

2.支出科目

一般公共服务支出行政运行支出:指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的基本支出。

年末结转和结余:指单位按有关规定结转到下年或以后年度继续使用的资金,或项目已完成等产生的结余资金。

3.支出性质

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经费和日常公用经费。

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公共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经营支出: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发生的支出。

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指对所属单位补助发生的支出。

“三公”经费支出:是指本部门(包括部门本级及所属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事业单位和其他单位)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

1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

2、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购置费(含车辆购置税)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

3、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支出。

   机关运行经费:指为保障行政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以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费。

上一篇:

下一篇:

【打印本页】 【关闭窗口】 分享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