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2年公安局部门预算公开
附件1:
鄱阳县公安局2022年部门预算
目 录
第一部分 鄱阳县公安局概况
一、部门主要职责
二、部门机构设置及人员基本情况
第二部分 鄱阳县公安局2022年部门预算情况说明
一、2022年部门预算收支情况说明
二、2022年“三公”经费预算情况说明
第三部分 鄱阳县公安局2022年部门预算表
一、《部门预算收支总表》
二、《部门收入总表》
三、《部门支出总表》
四、《财政拨款收支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支出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表》
七、《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表》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表》
九、《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表》
十、《部门整体支出绩效目标表》
十一、《重点项目绩效目标表》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 鄱阳县公安局概况
一、部门主要职责
江西省鄱阳县公安局是主管全县公安工作的县政府(县委)组成部门(直属机构),主要职责是:
(一)贯彻执行国家的法律、法规和公安工作的方针、政策;拟订全县公安工作的规定和实施办法;对全县公安机关实施组织领导和指挥;部署、指导、监督和检查全县公安工作。
(二)掌握影响社会稳定、危害国内安全和社会治安的情况,分析形势,制定对策。
(三)组织实施并指导全县公安机关侦查工作,组织、协调处置重大案件、治安事件、治安事故和重大群体性事件、骚乱。
(四)组织实施并指导全县公安机关依法查处违反治安管理行为,依法开展治安行政管理工作;指导、监督全县公安机关治安保卫工作。
(五)组织指导出入境和外国人在我县境内居留、旅行的有关管理工作,组织指导全县公安外事工作。
(六)组织实施并指导全县公安机关维护道路交通安全、交通秩序以及机动车辆、驾驶人管理工作。
(七)组织实施并指导、监督全县公共信息网络的安全保护工作,负责信息安全等级保护工作的监督、检查、指导。 (八)指导、监督全县公安机关依法承担的执行刑罚工作,组织实施并指导、监督全县看守所、拘留所、强制隔离戒毒所的管理工作,规划和指导全县监所建设。
(九)组织实施并指导全县公安法制建设;指导、检查、监督全县公安机关执法活动。
(十)组织实施并指导全县公安机关开展禁毒和缉毒工作,承担县禁毒委员会办公室的日常工作。
(十一)组织、指导、协调对全县恐怖活动的防范、侦察、处置工作,承办县反恐怖工作协调小组办公室的日常工作。
(十二)组织实施全县公安科学技术工作,规划公安指挥系统、信息技术、刑事技术和技术侦察建设。
(十三)拟定并组织落实全县公安被装、装备、经费的配备标准和制度。
(十四)指导全县公安政治工作和队伍建设;组织实施并指导、管理全县公安宣传、教育、训练工作。
(十五)制定全县公安队伍监督管理工作规章制度,分析队伍状况;组织实施并指导全县公安机关督察工作,按规定权限实施对干部的监督,查处或督办公安队伍重大和较大违纪案件;指导全县公安队伍思想作风、工作作风建设。
(十六)承办县委、县政府、市公安局、省公安厅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部门机构设置及人员基本情况
江西省鄱阳县公安局共有预算单位1个。编制人数826人,其中:行政编制826人,实有人数584人,其中:在职人数584人;退休人员168人。
江西省鄱阳县公安局下设18个内部机构,其中:
(一)指挥中心 掌握全县公安工作情况,及时提出全局性工作和中心工作的意见、建议;负责文电、会务、机要、督办、接待等机关日常运转工作;承担信息、保密、统计、档案、新闻发布等工作;承担局机关综合协调、政务公开工作,指导全县公安机关政务公开工作;负责对全县公安工作重大问题的调查研究;负责重要文稿的起草修改;负责组织、协调全县公安调查研究工作。负责日常接警工作,组织制定工作预案,协调、辅助指挥全县性重大突发案(事)件处置和重大警务活动;负责协调处理紧急警务和授权的日常警务指挥调度,传达、落实有关指示、指令和工作要求。
(二)经济犯罪侦查支队 掌握、分析、研究经济犯罪动态,拟定预防、打击对策;组织、指导、监督全县公安机关对经济犯罪案件的侦查工作;组织、协调跨区域经济犯罪案件的侦查工作;组织指导经济犯罪侦查工作的业务建设;办理重大经济犯罪案件,承办上级交办的经济犯罪案件。
(三)治安警察大队 拟定治安行政管理工作的办法、规定;指导、监督全县公安机关依法查处违反治安管理行为;指导、监督全县公安机关依法管理户籍、民用枪支弹药、管制器具、剧毒化学品、娱乐场所、特种行业;指导、监督全县公安机关对民用爆炸物品的公共安全管理;指导全县公安机关依法管理集会、游行、示威;指导全县特警队、巡警队建设以及处置重大群体性治安事件和治安事故工作;指导公安派出所和社区警务以及群众性治安保卫组织的治安防范工作;指导、协调、监督全县公安机关对国家机关、社会团体、企事业单位和重要基础设施、重点建设工程、大型群众性活动的治安保卫工作以及保卫组织的队伍建设和业务培训;指导、监督保安服务业的管理工作;负责全县居民份证的登记、办理、管理工作;承办上级交办的治安案件和相关刑事案件。
(四)刑事警察支队 掌握、收集、通报、交流刑事犯罪动态信息,拟定预防 ,打击对策;组织、指导和监督全县公安机关打击刑事犯罪的侦查办案工作;组织规划和推广应用刑事技术、刑事情报信息工作,为重大疑难刑事案件提供技术支援;负责与外省县开展情报信息交流、协调办案;组织、协调、侦办重特大跨区域案件、 有组织犯罪案件,缉捕重要案犯;承办上级交办案件。
(五)科技信息化支队 规划、指导全县公安信息通信和公安科技工作;拟定、实施公安信息系统、通信网络建设的技术标准;规划和组织实施公安信息系统建设及联网工作;组织开发、推广、应用,整合公安业务数据库,开展信息服务;负责公安信息与网络安全管理工作;负责应急通信及日常公安通信、信息网络运行、设备维护、数据查询、声像信息传输等技术保障工作;拟定科权强警工作规划;管理公安科研和质量技术监督工作;管理和指导公共安全技术防范工作。
(六)交通警察大队 维护道路交通安全秩序和公路治安秩序;指导全县公安机关参与城县建设、道路交通安全和安全设施的规划;指导、监督和实施全县机动车登记、安全检验和驾驶人考试发证工作;组织、指导和实施全县道路交通安全宣传教育工作;组织、指导公安机关交通科技 管理和信息化应用;负责信州区辖区道路交通安全管理工作;负责县中心城区处警任务,承担治安巡逻,预防和制止现行违法犯罪活动。
(七)出入境管理大队 组织、指导全县公民出入境管理、外国人入出境管理和公安外事工作;负责掌握、收集出入境信息,研究制定出入境管理有关办法、规定;承担内地居民因私出入境和境内外国人居留、签证延期管理工作,承担国籍、外国人永久居留管理事务;组织协调出入境违法犯罪案件的查处;负责全县出入境证件的管理、制作和出入境信息网络建设工作。
(八)法制大队 组织草拟、审核与公安工作有关的地方性法规、规章和规范性文件;指导全县公安法制建设,组织法制宣传教育;指导、监督、检查公安执法工作;指导、办理公安机关听证、行政复议、行政诉讼和国家赔偿工作。
(九)禁毒大队 掌握全县毒品违法犯罪活动动态,拟定预防、打击对策;组织、指导、监督对毒品犯罪案件的侦查工作;承担对麻醉药品原植物、麻醉药品和精神药品流入非法渠道的查处工作;依法承担对易制毒化学品的管制工作;协调跨区域毒品犯罪案件的侦查工作;组织、指导禁毒宣传教育和对吸毒人员的管理工作;承担对全县缴获毒品的检验、分析和保管工作;承办重、特大毒品犯罪案件和上级交办的毒品犯罪案件;承担县禁毒委员会的日常工作。
(十)特警大队 在处置暴乱、骚乱事件。恐怖事件中担负攻坚任务;处置非法集会、游行、示威活动等严重危害社会秩序的重大事件:处置动持人质。持枪作案,爆炸等严重暴力犯罪和恐怖事件;处置在重大政治活动、重要节日活动、庆典活动、大型公益性文体活动和合法集会、游行、示威活动中发生的突发事件;参与治安巡逻,预防和制止现行违法犯罪活动。
(十一)警保室 指导全县公安装备和财务管理工作;指导、检查全县公安经费保障机制建设工作;拟定全县公安装备建设的规划,负责警用装备、被装的计划、申报、订货、调运、储存、发放和管理工作:负责公安装备经费的申报、分配、管理工作:编制局机关及直属单位预、决算,管理局属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公安专项经费的使用:负责局机关社会保障、公费医疗工作。拟定局机关警务保障需求计划;组织、协调公安机关重大任务的警务保障工作;负责局机关安全保卫、基本建设工作。
(十二)警务督察大队 指导、协调全县公安机关警务督察工作;实施对全县公安机关及人民警察依法履行职责、行使职权和遵守纪律情况的监督,查处违纪案件:指导、协调全县公安机关维护人民警察正当执法权益工作。
(十三)政工科 指导全县公安队伍思想作风、工作作风建设,负责公安政治工作和队伍建设的调研工作;指导全县公安系统机构编制、人事管理、优抚工作;负责局机关及直属单位的机构编制、人事管理工作;负责协管干部的考核工作并提出任免、交流意见;承办全县公安民警考试、录用、授衔工作;管理全县公安民警警号和证件;指导、管理全县公安机关的立功创模、表彰奖励工作。指导、组织全县公安民警训练工作;指导、协调县人民警察学校和全县公安民警训练基地建设工作;组织、指导全县公安民警在职学历教育工作;指导全县公安机关警察内务管理工作;组织、指导全县警察体育工作;负责全县公安民警初任培训、警衔晋升培训和政治理论、专业知识、岗位技能的培训工作。
(十四)信访处 接待群众来访,受理公民提出的意见、建议和投诉请求;调查、复查、复核并协调、配合有关部门处理信访事项;督促、检查、指导全县公安机关信访工作;承办上级交办的信访工作。
(十五)行政审批科 负责贯彻执行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负责为服务对象提供政策、法规和业务咨询服务;及时调研分析行政审批服务管理现状,适时提出审批服务跟踪管理和改进意见;建立健全服务窗口内部管理制度并组织实施;负责县公安局相关行政审批、行政事业性收费等事项的受理和办理(以县政府公布保留的项目为准)。。
(十六)直属机关党委 负责局机关和直属单位党建工作。
(十七)县纪委监委驻局纪检监察组 履行党内监督、行政监察职责;负责组织、指导全县公安机关党风廉政建设;检查民警守法、执法情况;受理群众对全县公安机关及其人民警察违法违纪问题的控告、检举;调查、处理公安机关及其人民警察违法违纪案件;受理全县公安机关及其人民警察申诉。
(十七)鄱阳县看守所 依法承担有关案件犯罪嫌疑人、被告人、罪犯的羁押任务;组织开展狱内侦查,配合侦查、起诉和审判工作;对法定留所服刑的罪犯实施监管改造。
(十八)鄱阳县拘留所 依法承担被裁决治安拘留、司法拘留人员的拘留和教育管理任务。
江西省鄱阳县公安局下设33个派出所。其中:城北派出所、新桥派出所、五一路派出所、三庙前派出所、油墩街派出所、古县渡派出所、高家岭派出所、田畈街派出所、凰岗派出所、莲湖派出所、双港派出所、谢家滩派出所、芦田派出所、团林派出所、饶埠派出所、柘港派出所、饶丰派出所、响水滩派出所、侯家岗派出所、四十里街派出所、珠湖派出所、金盘岭派出所、乐丰派出所、石门街派出所、枧田街派出所、银宝湖派出所、大院派出所、湿地公园派出所、工业园派出所、游城派出所、昌州派出所、鸦鹊湖派出所、莲花山派出所。
第二部分 鄱阳县公安局2022年部门预算情况说明
一、2022年部门预算收支情况说明
(一)收入预算情况
2022年鄱阳县公安局收入预算总额为14873.56万元,比2021年减少1005.91万元,减少6.33%。其中:财政拨款收入12623.56万,其他收入2250万元。主要原因根据财政过紧日子的要求,压减开支。
(二)支出预算情况
2021年县公安局支出预算总额为14873.56万元,比2021年减少1005.91万元,减少6.33%。主要原因根据财政过紧日子的要求,压减开支。其中:
按支出功能科目划分:行政运行8472.96万元较上年下降32.91%,主要原因为将工资其他工资福利划入一般行政管理事务以及将暂扣款、保证金等往来款项划入其他公安支出;一般行政管理事务1491.60万元较上年增长496.64%,主要原因为将工资其他工资福利划入一般行政管理事务;其他公安支出4909万元较上年增长63.63%,主要原因为增加暂扣款、保证金等往来款项。
按支出经济分类划分:工资福利支出8151.84万元,较上年增加2.98%,主要原因为人员增加;商品和服务支出5580.28元较上年下降4.47%,主要原因为根据财政过紧日子的要求,压减开支;资本性支出975.44万元、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166万元。
(三)财政拨款支出情况
2022年县公安局财政拨款支出预算12623.56万元,减少255.91万元,主要原因根据财政过紧日子的要求,压减开支。具体支出情况是:
按支出功能科目划分:行政运行8472.96万元,较上年下降32.91%,主要原因为将工资其他工资福利划入一般行政管理事务;
一般行政管理事务1491.60万元,较上年增长496.64%,主要原因为将工资其他工资福利划入一般行政管理事务;其他公安支出2659万元较上年下降11.37%,主要原因为根据财政过紧日子的要求,压减开支。
按支出经济分类划分:工资福利支出8151.84万元,较上年增加2.98%,主要原因为人员增加;商品和服务支出5580.28万元,较上年下降4.47%,主要因为根据财政过紧日子的要求,压减开支;资本性支出975.44万元、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166万元。
(四)政府性基金情况
没有使用万元、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安排的支出。
(五)国有资本经营情况
没有使用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拨款安排的支出。
(六)机关运行经费等重要事项的说明
2022年部门机关运行费预算 3330.28 万元,比2021年预算减少 754.99 万元,下降 18.48 %。其中办公费588.1382万元、印刷费232万元、水费20万元、电费200万元、邮电费28万元、取暖费15万元、物业管理费120万元、差旅费80万元、维修(护)费4万元、租赁费46万元、培训费28万元、公务接待费50万元、专用材料费3万元、劳务费720万元、工会经费135万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560万元、其他交通费用500.5万元、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0.644万元。
(七)政府采购情况
2022年部门所属各单位政府采购总额 1620 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预算 480 万元主要用于购买办公设备、信息网络服务、政府采购服务预算 1140 万元主要用于购买食堂人员、物业、辅警劳务开支。
(八)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
截至2021年9月30日,部门共有车辆 157 辆,其中执法执勤用车 157 辆。
2022年部门预算安排购置车辆 0 辆
(九)绩效目标设置情况
2022年实行绩效目标管理的项目6个,涉及资金3116.63万元,纳入绩效目标批复试点的项目6个,涉及资金3116.63万元。
(十)项目情况说明
公积金财政配套项目
①项目概述:该项目根据《饶房金【2020】3号<关于进一步规范机关事业单位和国有企业住房公积金缴存基数工作的实施意见>的通知》设立,年度绩效目标为保障财供人员住房公积金及时、足额缴存。
②实施主体:鄱阳县公安局
③实施周期:2022年度(延续性项目)
④年度预算安排:年度预算安排566.63万元
⑤绩效目标和指标:保障财供人员住房公积金及时、足额缴存。数量指标,年度缴存公积金覆盖率;质量指标,工作无差错,资金无风险;时效指标,及时缴存公积金;成本指标,年度缴存公积金;社会效益指标,确保公积金正常缴存;可持续影响指标,长效管理;满意度指标,缴存对象满意度。
二、2022年“三公”经费预算情况说明
2022年县公安局“三公”经费年初预算安排785.44万元。其中:
因公出国(境)费0万元,比上年增0万元.
公务接待费50万元,与上年一致。
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560万元,比上年增130万元,主要原因是:物价上涨,车辆增加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
公务用车购置费175.44万元,比上年增115.44万元,主要原因是:支付20年车辆购置费尾款。
第三部分 鄱阳县公安局2022年部门预算表
十一张表(详见附表)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1.收入科目
财政拨款收入:指中央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
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所取得的收入。
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年初结转和结余:指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仍按原规定用途继续使用的资金和支出预算工作目标已完成,或由于受政策变化、计划调整等因素影响工作终止,当年剩余的资金。
2.支出科目
一般公共服务支出行政运行支出:指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的基本支出。
年末结转和结余:指单位按有关规定结转到下年或以后年度继续使用的资金,或项目已完成等产生的结余资金。
3.支出性质
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经费和日常公用经费。
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公共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经营支出: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发生的支出。
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指对所属单位补助发生的支出。
“三公”经费支出:是指本部门(包括部门本级及所属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事业单位和其他单位)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
1、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
2、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购置费(含车辆购置税)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
3、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支出。
机关运行经费:指为保障行政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以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费。
【36】2022年市县部门预算公开表公安局
10.鄱阳县公安局2022年部门整体支出绩效目标表
11.重点项目绩效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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