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2年水利局部门预算公开

信息来源: 发布时间: 2022年03月29日 【字体:

附件1

鄱阳县水利局2022年部门预算

   

第一部分鄱阳县水利局概况

    一、部门主要职责

    二、部门机构设置及人员基本情况

第二部分鄱阳县水利局2022年部门预算情况说明

一、2022年部门预算收支情况说明

    二、2022年“三公”经费预算情况说明

第三部分鄱阳县水利局2022年部门预算表

一、《部门预算收支总表》

二、《部门收入总表》

三、《部门支出总表》

四、《财政拨款收支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支出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表》

七、《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经费支出表》

八、《政府性基金收支预算表》

九、《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表》

十、《部门整体支出绩效目标表》

十一、《重点项目绩效目标表》

第四部分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鄱阳县水利局概况

一、部门主要职责

主要职责:1.负责保障水资源的合理开发利用。2.负责生活、生产经营、生态环境用水的统筹兼顾和保障。实施水资源的统一监督管理。组织开展水资源调查评价工作,按规定开展水能资源调查工作。负责主要河流、区域以及重点调水工程的水资源调度。组织实施取水许可、水资源有偿使用、水资源论证和防洪论证制度。3.负责水资源保护工作。4.组织、协调、监督、指导全防汛抗旱工作。负责防治水旱灾害,承担防汛抗旱指挥部的具体工作。负责实施防汛抗旱调度和应急水量调度。指导水利突发公共事件的应急管理工作。5.负责节约用水工作。6.负责水文工作。7.指导水利工程建设与管理。指导全水利设施、水域及其岸线的管理与保护,指导江河湖泊及滩涂的治理和开发。负责属水利设施、管河道湖泊的水域及其岸线的管理与保护。8.负责防治水土流失。9.指导农村水利工作。组织协调农田水利基本建设,负责农村饮水安全、节水灌溉等工程建设与管理工作,指导农村水利社会化服务体系建设。按规定指导农村水能资源开发工作,组织实施水电农村电气化和小水电代燃料工作。负责农村小水电的管理和监督。 10.负责重大涉水违法事件的查处。依法负责水利行业安全生产工作,组织、指导水库、水电站大坝的安全监督管理。11.开展水利行业质量监督工作。负责水利行业对外经济、技术合作与交流。承担水利统计工作。12.承办人民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2018年,根据《省委办公厅 省政府办公厅关于调整省水利厅职责机构编制事项的通知》(赣厅字〔2018〕107号),水利职责进行了调整:

1.将水资源调查和确权登记管理职责划至省自然资源2.将编制水功能区划、排污口设置管理和流域水环境保护职责划至生态环境3.将农田水利建设项目管理职责划至农业农村4.将水旱灾害防治相关职责、防汛抗旱指挥部的职责,整合至应急管理5.将自然保护区有关管理职责划至林业局。6.增加落实安全生产方面职责。依法负责水利行业安全生产工作,组织指导水库、水电站大坝、农村水电站的安全监督管理。负责水利工程建设项目的安全监督管理。7.增加落实生态环境保护职责。负责水利行业生态环境保护和节能减排工作,督促指导相关单位落实生态环境保护责任制。8.职能转变。水利厅应切实加强水资源合理利用、优化配置和节约保护。坚持节水优先,从增加供给转向更加重视需求管理,严格控制用水总量和提高用水效率。坚持保护优先,加强水资源、水域和水利工程的管理保护,全面实施河长制湖长制,维护河湖健康美丽。坚持统筹兼顾,保障合理用水需求和水资源的可持续利用,为经济社会发展提供水安全保障。

二、部门机构设置及人员基本情况

纳入本套部门预算汇编范围的单位共13个,包括:鄱阳县水利局(局本级),副科级管理局5个(鄱阳县珠湖联圩分洪工程管理局、鄱阳县沿河圩工程管理局、鄱阳县西河东联圩工程管理局、鄱阳县乐丰联圩工程管理局),股级管理所7个(鄱阳县饶河联圩工程管理所、鄱阳县大源河水库工程管理所、鄱阳县蜈蚣山水库工程管理所、鄱阳县北槎垅水库工程管理所、鄱阳县红岩水库工程管理所、鄱阳县梅岭渠工程管理所、鄱阳县灌湖水库工程管理所、鄱阳县里湖水库工程管理所)。

本部门2021年年末编制人数 124人,其中行政编制 16人,事业编制 108人;年末实有人数 124人,其中在职人员124人,离休人员 0人,退休人员 125人。

第二部分鄱阳县水利局2022年部门预算情况说明

一、2022年部门预算收支情况说明

(一)收入预算情况

2022年鄱阳县水利局收入预算总额为1833.52万元,较上年预算安排的减少65.64万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1832.12万元,占收入预算总额的99.92%,上年结转1.40万,占收入预算总额的0.08%。

(二)支出预算情况

2022年鄱阳县水利局支出预算总额为1833.52万元,较上年预算安排的减少65.64万元。其中:

按资金性质划分:财政拨款1832.12万元,上年结转结余1.4万元,较上年预算安排减少65.64万元。

按支出功能科目划分:农林水(水利)支出1833.52万元,其中:行政运行支出1633.5万元;水利行业业务管理支出51.30万元;一般行政管理事务7.02万元;水质监测35万元;防汛36.64万元;水利安全监督14.00万元;其它水利支出54.67万元。

按支出经济分类划分:工资福利支出1080.43万元,占支出预算总额的58.83%;商品和服务支出413.34万元,占支出预算总额的22.54%;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4.22万元,占支出预算总额的0.23%;资本性支出34.85万元,占支出预算总额的1.90%;其它支出1.40万元,占支出预算总额的0.08%;项目支出299.28万元,占支出预算总额的16.32%。

(三)财政拨款支出情况

2022年县水利局财政拨款支出预算1832.12万元,较上年预算安排的减少67.04万元,具体支出情况是:农林水支出1832.12万元。

(四)政府性基金情况

部门本年没有使用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安排的支出。

(五)国有资本经营情况

部门本年没有使用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拨款安排的支出。

(六)机关运行经费等重要事项的说明

2022年部门机关运行费预算413.34 万元,比2021年预算增加236.67 万元,增长  133.96   %。

按照财政部《地方预决算公开操作规程》明确的口径,机关运行费指各部门的公用经费,包括办公经费135.15万元、印刷费5.71万元、水电费25.00万元、差旅费22.00万元、会议费6.00万元、物业管理费30.00万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17.00万元、其他交通费用10.80万元。

(七)政府采购情况

2022年部门所属各单位政府采购总额34.85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34.85万元。

(八)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

截至2021年9月30日,部门共有车辆   1  辆,其中,一般公务用车  1   辆,执法执勤用车   0  辆。

2022年部门预算安排购置车辆   0   辆,无安排购置单位价值200万元以上大型设备具体。

(九)绩效目标设置情况

2022年实行绩效目标管理的项目   1  个,涉及资金     1832.12万元.

(十)项目情况说明

        1.鄱阳县小一型及以上水库水质检测项目

   ①项目概述

2018年7月5日,鄱阳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印发《鄱阳县水库退养补偿方案》鄱府办字(2018)109号,文件要求每年对全县小一型及以上水库进行水质检测。

   ②立项依据

《鄱阳县水库退养补偿方案》鄱府办字(2018)109号

③实施主体:鄱阳县水利局

④实施方案:《鄱阳县水库退养补偿方案》鄱府办字(2018)109号

⑤实施周期:2022年1月-2022年12月

⑥年度预算安排:50万元

⑦绩效目标和指标

完成全县小一型及以上水库水质检测等。

2.鄱阳县河长制办公经费

   ①项目概述

鄱府办抄字(2017187号文件同意安排50万元经费作为河长制经费,同时将该经费列入县年度财政预算安排

   ②立项依据

鄱府办抄字(2017187

③实施主体:鄱阳县河长制办公室

④实施方案:

⑤实施周期:长期

⑥年度预算安排:50万元

⑦绩效目标和指标

县河长制办公室日常经费等。

二、2022年“三公经费预算情况说明

2022年县水利局“三公”经费年初预算安排57.00万元。其中:

因公出国(境)费0万元,比上年增(减)0万元。与上年度持平

公务接待费40.00万元,比上年减少7.80万元。主要原因:我局认真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要求,厉行节约、严格控制支出。

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17万元,比上年减少0.80万元。主要原因:积极采取有效措施,压缩、取消出国团组,加强公务用车管理,规范公务接待活动

公务用车购置费0万元,比上年增(减)0万元。与上年度持平

第三部分鄱阳县水利局2022年部门预算表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对部门预算中涉及的支出功能分类科目(明细到项级),结合部门实际,参照《2022年政府收支分类科目》的规范说明解释如下:

(一)、财政拨款收入:指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

(二)、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务支出、

(三)、项目支出:指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四)一般公共服务(类)财政事务(款)行政运行(项):指财政厅行政单位及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用于保障机构正常运行,开展日常工作的基本支出。

二、支出科目

对部门预算中涉及的支出功能分类科目(明细到项级),结合部门实际,参照《2022年政府收支分类科目》的规范说明解释如下:

(五)、财政拨款收入:指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

(六)、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务支出、

(七)、项目支出:指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八)、一般公共服务(类)财政事务(款)行政运行(项):指财政厅行政单位及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用于保障机构正常运行,开展日常工作的基本支出。

2022年部门预算公开表水利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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