鄱阳县民政事业“十四五”规划总体思路

信息来源: 发布时间: 2023年12月16日 【字体:

       一、“十三五”期间民政事业发展状况

“十三五”期间,在县委、县政府的领导下,在上级民政部门指导和社会各界支持下,县民政部门扎实推进社会救助、养老服务、社区建设、社会事务等工作,民政事业改革发展不断推进,民政公共服务水平不断提升,为全县经济和社会发展作出了积极贡献。

(一)社会救助体系初步形成,脱贫攻坚兜底保障网织密织牢。“十三五”期间初步建立了城乡低保、城乡特困供养为基础,临时救助为补充的社会救助体系。目前有近60000名城乡低保对象、6000余名特困供养人员。救助标准逐年提高,保障对象愈发精准。全面建立了低收入家庭经济状况核对机制。临时救助充分发挥了救急难的功能。

(二)养老服务体系逐步完善。“十三五”以来,为积极应对人口老龄化,积极开展养老服务工作,推进养老服务产业发展。按照“以居家为基础,社区为依托,机构为补充,医养相结合”的养老工作要求,目前已建成社区居家养老服务点6家,农村互助居家养老服务中心162家,嵌入式社区养老院1家。全县公办养老机构30个(29个农村敬老院,1个社会福利院),5家民办养老院。服务老人达万人以上,养老服务从业人员700多人。

(三)社会福利工作深入开展。一是积极推进农村留守儿童、困境儿童关爱服务。为现有农村留守儿童23730人、困境儿童1024人配备儿童督导员31名,村儿童主任551名。二是保障孤儿基本生活。社会散养孤儿基本生活费发放标准达到950元/每人每月,机构抚养儿童基本生活费发放标准1350元/每人每月,事实无人抚养孤儿基本生活补贴发放标准950元/每人每月。三是发放残疾人两项补贴。目前享受残疾人两项补贴39600人。

(四)殡葬改革取得明显成效。落实5项基本服务免费政策。全县实现火化率100%,骨灰入公墓率100%。殡葬基础设施得到加强,全县殡仪馆火化点2个,建成投入使用的农村公益性墓地994个,安息堂45个。殡葬管理制度进一步完善,殡葬礼法习俗有了重大转变,实行火葬、改革土葬、节约殡葬用地、节俭治丧的文明观念已深入人心。

(五)城乡社区服务水平提高。一是村(居)规模调整。2018年增设4个村民委员会,撤销1个社区居民委员会和1个村民委员会。2019年增设3个居民委员会。 2020年增设2个居民委员会,撤销2个居民委员会。二是完善城乡社区协商政策措施。全县启用了“智慧社区管理平台”,在基层民主协商过程中取得了明显的实际效果。三是大力推动“绿色社区 美丽家园”和“农村社区示范点”建设。四是加强乡镇政府服务能力建设。重点从“强化党建引领、落实服务用房、推进减负增效、优化公共服务”等四个方面,作出了安排部署,明确了目标任务,着力推进城市基层治理。

二、“十四五”民政事业改革发展规划总体思路

(一)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坚决贯彻落实国家、省、市重大决策部署,坚持和加强党的全面领导,践行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牢固树立“民政为民、民政爱民”工作理念,聚焦脱贫攻坚,聚焦特殊群体,聚焦群众关切,更好履行基本民生保障、基层社会治理、基本社会服务等职责,在新起点上推进民政事业高质量发展。

(二)总体目标

民生保障能力明显增强,社会治理水平显著提高,基本社会服务供给更加高效,形成各个部门和各项工作之间有机联系、分工明确、相互支撑、协同发展的推进格局,构建起制度更加完备、体系更加健全、覆盖更加广泛、功能更加强大的现代化民政事业发展体系。

(三)主要任务

1.不断提升社会救助水平。深入实施《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改革完善社会救助制度实施意见》。一是进一步提高城乡低保标准。城镇低保标准按照65元标准逐年提升,到十四五末达到1030元,月人均补差按照40元标准逐年提升,到十四五末达到650元。农村低保标准按照85元标准逐年提升,到十四五末达到895元,月人均补差按照40元标准逐年提升,到十四五末达到525元。二是进一步扩大城乡低保对象保障范围。将低收入家庭、支出型贫困低收入家庭中符合条件的”重病、重残”对象按单人户纳入低保范围;对有致贫风险的边缘户、返贫风险的脱贫户及未脱贫户“三类对象”中符合低保条件对象按政策纳入低保保障范围;对因疫情、灾情、失业、返乡等造成家庭困难符合条件对象纳入低保保障范围;将生活困难符合条件的老幼家庭和其他生活困难符合条件对象按规定纳入低保。三是进一步完善城乡社会救助体系。建立健全城乡居民家庭经济状况核对信息机制 ,推动全县低收入家庭认定信息比对工作,进一步规范操作程序,发挥系统核对平台作用,做到在线申请、核对、审核、审批一体化。加大临时救助的力度,完善低保标准与物价上涨挂钩的联动机制。

2.不断健全养老服务体系。深入推进服务转型升级,提升养老服务水平。充分发挥政府主导作用和市场调节作用,加大公共资源投入,引导扩大社会参与,激发市场发展活力,盘活存量,做优增量,提高质量,持续完善居家为基础、社区为依托、机构为补充、医养相结合的养老服务体系。在保障人人享有基本养老服务的基础上,有效满足老年人多样化、多层次的养老服务需求。一是重点向社区居家养老、长期照护、农村养老倾斜。“补砖头”“补床头”向“补人头”“补运营”转变,推动养老服务补贴长效化。二是进一步完善服务体系。在机构养老上,进一步提高护理型床位占比,重点满足失能老年人的照护需求。在社区居家养老上,全面落实住宅小区养老服务设施配建政策,支持专业养老组织连锁化规模化托管运营养老设施,打造养老服务品牌。农村养老上,加强对居家养老服务中心的分类管理,推动建立政府扶得起、村里办得起、老年人用得上、服务可持续的农村养老模式。三是进一步提升服务质量。建立健全跨部门综合监管机制,建立失信联合惩戒和黑名单管理制度,加大对养老服务违法行为的惩戒力度。完善养老服务标准化体系,加快标准推广应用,开展养老服务设施等级评估工作。健全完善学历教育、职业教育和在职教育相结合的养老服务人才培养体系,提升养老服务队伍的专业化水平。四是进一步健全兜底保障制度。实施敬老院改造提升工程,深化公办养老机构改革,推动有条件的农村敬老院面向社会老年人开放,打造区域性养老中心。建立养老服务基本清单,健全政府为困难老年人购买养老服务、留守老年人巡防关爱等制度慈善行为规范有序。

3.不断创新社会治理。依法推进社会治理向更深层次发展。按照县委办、政府办《关于加强和完善城乡社区治理的实施意见》要求,强化党对城乡社区治理的领导,形成基层党组织领导、基层政府主导的多方参与、共同治理的城乡社区治理体系,进一步提升乡镇政府服务能力和水平,健全政府基本公共服务、公益性互助志愿服务和商业性便民利民服务相衔接的服务体系。大力推行“党建+幸福小区”工作,进一步加强我县民政服务能力建设,推动城乡社区民政服务元素融合提升社区治理水平。完善民主选举制度,强化村委会候选人县乡联审机制。建立完善社区专职工作者职业发展体系,提高社区工作队伍整体素质和服务能力。

4.不断完善专项社会事务管理。继续深化绿色殡葬改革,巩固火化率100%、入公墓率100%目标,完善殡葬服务设施,提升殡葬服务质量。完善和落实孤儿保障制度,不断规范弃婴收养行为,积极开展困境儿童保障工作。依法开展收养登记工作。强化流浪乞讨人员救助管理服务。全面建立困难残疾人生活补贴和重度残疾人护理补贴制度,着力解决残疾人因残疾产生的额外生活支出,确保残疾人两项补贴制度覆盖所有符合条件的残疾人。继续推进婚姻登记规范化建设,倡导移风易俗。贯彻执行民政部有关文件提出的“开展移风易俗行动,遏制大操大办、人情攀比等陈规陋习”, 倡导“婚事新办、仪式从简”的现代婚俗,引导群众树立“重登记、强责任、崇节俭”的婚俗新风尚。

5.慈善事业社会工作不断推进。积极宣扬慈善活动的意义、成效,弘扬慈善精神,营造浓厚慈善文化氛围,扩大慈善事业的社会影响。规范慈善资金使用,健全“民政部门主导、社会广泛参与、组织内部自我规范”的多元化监督体系,对款物募集、管理、使用、提高公众对慈善组织的信任度,推进公益慈善事业发展。进一步加强社会工作岗位设置,加大政府购买社会工作服务力度,加大社会工作岗位设置比例,推动社会工作机构和社会工作人才健康发展。加大人才引进和奖补力度,鼓励更多社会工作者报名参加职业水平考试,调动社会工作从业人员的积极性、主动性和创造性。

(四)、主要措施

1.形成合力,助推发展。把制约和阻碍民政事业发展的资金、设施、编制、体制等问题逐步解决,增强我县民政事业的实力与动力。积极主动协调,加强与相关部门的沟通和协商,争取各方面的配合和支持,努力使民政事业发展的重要决策、重要业务工作的开展与相关部门形成共识,形成做好民政工作的合力。

2.改革创新,把准脉络。加快推进民政的观念、体制、机制、管理等方面的创新,建立健全长效机制和制度保障,推动民政事业科学发展。统筹城乡区域发展,多手段、多途径地推动民政工作,力求在改善和保障基本民生、加强和创新基层社会管理、强化基本公共服务、推动基层民政能力建设有更大突破。

3.健全制度、孵化人才。加强乡镇(街道)民政所为重点的机构队伍建设,进一步充实县乡民政工作机构。加强专业社会工作人才队伍管理和培养,壮大和完善民政队伍。推进我县社会工作组织的规范化、科学化、信息化建设,以利于民政工作的开展。

(五)重大政策

一是争取鄱阳撤县设市。自脱贫摘帽以来,鄱阳社会经济发生巨大变化,已被大南昌都市圈规划为两个中等城市之一,为推进经济发展和城市建设,下一步力促撤县设市尽早获批。二是推动乡镇(街道)行政区划体制调整。目前,我县有15个乡、14个镇、1个街道。要顺应全县经济社会发展,有序推进撤乡设镇(如芦田乡、候家岗乡等)、增设街道等工作。

(六)重大项目

1.养老服务体系建设方面。一是建设社会福利服务中心。整合县老年养护院、饶州街道、残疾人康复中心三个项目,规划建设以护理型床位为主的县社会福利服务中心,总床位750张,建筑面积3.5万平米,总投资1.5亿元。二是新建一批区域中心敬老院。重点是谢家滩镇、柘港乡、候家岗乡、田畈街镇、凰岗镇、芦田乡等乡镇区域中心敬老院。三是实施一批乡镇敬老院升级改造。重点是莲湖乡、饶埠镇、昌洲乡等乡镇敬老院。四是建设一批居家和社区养老服务设施。新建设300家以上农村居家养老服务设施、50家社区日间照料中心,覆盖100%乡镇(街道)、75%以上行政村、100%社区。五是发展医养结合。推动健康与养老相融合,发展2家以上医养结合示范运营机构。

2.绿色殡葬方面。一是建设城市公益性公墓。加快规划建设占地280亩、投资8000万元的城市公益性公墓,服务30万城市居民,计划于2021年6月底前建成。二是实施县殡仪馆迁建和改扩建。实现县殡仪馆迁址四十里街镇金钱山区域,完成田畈街镇火化点改扩建。三是实施农村公益性公墓建设提升。逐步完善全县近1000个农村公益性公墓基础设施,提升管理和服务水平。四是建设殡仪服务中心。依托县殡仪馆,建设殡仪服务中心,发展乡镇区域性殡仪服务站。

3.其他社会事务与社区治理方面。一是建成未成年人保护中心设施。总投资300余万元,建筑面积2000平米,床位设计为50张,预计2021年6月底建成。二是建设流浪乞讨人员救助管理站设施。投资500万元,规划建筑面积2000平米。 三是建设一批社区综合服务设施。逐步实现全县社区综合服务设施覆盖率100%,达标率1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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