鄱阳县“十四五”艺术创作规划

信息来源: 发布时间: 2023年12月16日 【字体:

相关规划解读:《鄱阳县“十四五”艺术创作规划》政策解读

为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视察江西重要讲话精神和关于文艺工作系列重要论述,《文化和旅游部“十四五”文化和旅游发展规划》《“十四五”艺术创作规划》《江西省“十四五”文化和旅游发展规划》《江西省“十四五”艺术创作规划》文件精神,加快推进鄱阳艺术创作繁荣发展,结合鄱阳实际,编制本规划。

一、指导思想

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五中、六中全会精神,坚持以马克思列宁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科学发展观、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文艺工作系列重要论述精神,坚持为人民服务、为社会主义服务,坚持百花齐放、百家争鸣,坚持创造性转化、创新性发展,围绕举旗帜、聚民心、育新人、兴文化、展形象的使命任务,立足铸就中华民族伟大复兴时代的文艺高峰,推动我市文艺高质量发展,创作更多接地气、传得开、留得下的优秀作品,推进鄱阳文化强县建设。

二、基本原则

——坚持党的全面领导。不断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始终在思想上、政治上、行动上同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把党对文艺工作的战略部署和工作要求贯彻到文艺事业发展全过程各方面。

——坚持正确的文化方向。始终坚持马克思主义在意识形态领域的指导地位,以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为引领,牢牢把握社会主义先进文化前进方向,确保国家文化安全。坚持把社会效益放在首位,努力实现社会效益与经济效益相统一。

——坚持以人民为中心。把满足人民精神文化需求作为文艺工作的出发点和落脚点,把人民作为文艺表现的主体,把人民作为文艺审美的鉴赏家和评判者,把为人民服务作为文艺工作者的天职,用心用情用功抒写人民、描绘人民、歌唱人民。

——坚持全面提升艺术作品质量。坚持艺术创作与时代同行,加强规划引领和资源统筹,坚持思想性、艺术性、观赏性相统一的原则,把提高质量作为文艺作品的生命线。实施精品战略,重视剧本创作,遵循艺术规律,尊重艺术家创造性,创作推出更多讴歌党、讴歌祖国、讴歌人民、讴歌英雄、讴歌新时代的优秀作品,促进各地区、各门类艺术创作全面繁荣,不断向艺术高峰迈进。

——坚持全面深化改革。突出问题导向、目标导向、结果导向,按照“一县一团”的要求,完善国有文艺院团管理体制、运营机制和激励机制,做大做强县赣剧团,稳定民营院团队伍,激发院团创作活力和内生动力。

     三、发展目标和主要指标

    发展目标:

展望 2035年,我县与全国全省同步基本实现社会主义现代化,文化强县如期建成,鄱阳文艺事业繁荣发展,艺术团体活力迸发,艺术作品质高量多,文艺队伍人才辈出,打造一批特色文化品牌,创作一批精品力作,推出一批领军人才,文化软实力显著增强。锚定这一远景目标,“十四五”鄱阳艺术创作发展主要指标为∶

    艺术创作生产扶持资助体系建立健全;各艺术门类均衡发展,精品迭出,逐步实现从高原到高峰的跨越;国有文艺团体创新创造活力和内生动力不断增强,创演质量、管理水平、服务效能大幅提升,主导地位和引领作用进一步巩固和发挥,民营文艺团体发展更加繁荣有序;文化品牌不断涌现,艺术活动线下演出与线上演播融合发展,艺术传播力、影响力、竞争力进一步提升;文艺评价体系更加完善,文艺评论队伍不断壮大,文艺评论阵地进一步加强,文艺评论成果的应用转化更加有效。

     四、重点任务

(一)打造新时代艺术精品

紧紧围绕中国共产党成立100周年、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党的二十大、北京冬奥会、新中国成立75 周年、中国人民抗日战争暨世界反法西斯战争胜利80周年等重要时间节点,围绕党史、新中国史、改革开放史、社会主义发展史等领域统筹创作规划,遴选重点选题,建立文艺精品创作生产项目库,创作推出一批精品力作。同时引导各艺术门类平衡发展,兼顾舞台创作与美术创作、新创作品与复排作品、大型作品与小型作品,全面提升艺术创作水平,力争实现“十四五”期间有1个精品剧目入选国家艺术基金资助项目,每年有不少于1个精品剧目入选省文化艺术基金资助项目,有美术展览、优秀主题美术作品进入省级及以上资金扶持项目和国家级奖项。通过优秀传统剧目的复排演出,全面振兴赣剧饶河戏。

建立健全艺术创作生产扶持资助体系,加强对剧本、编导、作曲等原创性环节和优秀创作人才的资助。支持国有文艺院团和优秀艺术人才参评国家级、省级重大文艺奖项,对获得国家级重大奖项的艺术作品本土主创人员实施奖励。

1  艺术精品创作

    1.艺术创作提升工程。聚焦重要时间节点,深入挖掘饶州文化、红色文化资源,重点抓好现实题材、爱国主义和革命历史题材、地方特色题材的创作工作。

    2.建立健全艺术创作生产扶持资助体系,设立鄱阳县艺术创作基金,加强对剧本、编导、作曲等原创性环节和优秀创作人才的资助。

    3.发挥国有文艺院团的引领示范作用,推动本县艺术创作的大发展大繁荣。支持引导本县新时代音乐、舞蹈、戏剧、杂技、木偶、美术等各艺术门类的均衡发展。

4.舞台艺术创作:“十四五”期间有2-3个精品剧目入选国家艺术基金资助项目,每年有不少于1个精品剧目入选省文化艺术基金资助项目。“十四五”期间推出1个重点剧目可供加工打磨,有剧目进入国家级大奖行列。

5.美术创作:“十四五”期间有美术展览、优秀主题美术作品进入省级及以上资金扶持项目和国家级奖项。

(二)开展“深入生活、扎根人民”主题实践活动

推动“深入生活、扎根人民”主题实践活动常态化开展,组织广大文艺工作者围绕重点艺术作品创作到生活一线采风、演出交流,建立健全“深入生活、扎根人民”的长效机制和考评机制,强化监督管理。

2  常态推进“深入生活、扎根人民”

围绕艺术创作规划,紧密结合重点创作,组织广大文艺工作者开展长期的、基础性的蹲点采风和体验生活。强化艺术单位主体责任,完善管理机制,建立“深扎档案”。把“深扎”工作纳入各地文化和旅游工作年度目标管理考评,推动广大文艺工作者形成行动自觉。

(三)推进地方戏曲振兴

在全县范围内开展戏曲剧种普查,深入挖掘整理赣剧饶河调等传统戏曲资料,开展传统剧目文本和音乐整理出版、地方戏曲研究、修缮保护古戏台工作,复排提升一批优秀传统经典剧目。积极参加中国戏曲像音像工程,推进地方戏曲数字化保存和传播。加强地方戏曲人才培养,完善戏曲艺术保护传承体系,推动师承制与学制并行发展体系,鼓励各地设立“戏曲名家工作室”,适时开展“名家传艺暨青年艺术人才大比武”活动。持续开展戏曲进校园、进景区、进基层、进农村等工作。

    (四)深化文艺院团建设

1.深化国有文艺院团改革。积极推动我县《关于深化国有文艺院团改革的实施方案》落地落实,不断激发国有文艺院团生机活力。强化市属国有文艺院团示范引领作用,促进其创演质量、管理水平、服务效能大幅提升。

2.促进民营文艺院团发展。开展民营文艺院团调研,进一步摸清工作底数。加强行业监管,引导民营文艺院团演职人员讲品味、重艺德,自觉抵制低俗庸俗媚俗之风。加大对优秀民营文艺院团艺术创作生产的扶持。促进国有文艺院团与民营文艺院团合作交流。

专 栏 3  推进“一县一团”建设

紧扣省《关于深化国有文艺院团改革的实施意见》“各设区市和县(市、区)一般应有一个国有文艺院团”的目标要求,抢抓深化国有文艺院团改革机遇,结合实际,因地制宜,积极探索多种途径,加快组建事业性质的国有文艺院团,并保持基本队伍稳定,进一步稳固宣传思想文化阵地。

(五)加强艺术创作人才队伍建设

将艺术创作人才队伍建设纳入文化和旅游系统人才队伍建设统一规划,推进结构合理、门类齐全的艺术创作人才队伍建设,完善舞台艺术创作人才培养和储备。建立健全人才培养提升、引进、管理、保障与奖励等体制机制,推出一批舞台艺术创作顶尖人才。制定艺术人才培养计划,加强与艺术院校合作,加大对编剧、编导、作曲等原创性、基础性环节和优秀创作人才的扶持力度。大力培养本土原创性人才,注重扶持基层文化机构创作人才培养。加强美术创作人才和美术理论人才培养。

   (六)加强艺术理论研究和艺术评论

    建立健全我县艺术理论、评论、研究人才队伍,加强艺术理论研究,推动艺术评论工作,以正确的理论评论引导艺术事业健康发展。发扬艺术民主,提倡批评精神,充分发挥理论研究和艺术评论的积极引导作用,重视艺术评论理论成果的深度推广和应用,及时转化为艺术创作生产力。利用好舆论媒体、网络、报刊杂志等广泛开展艺术评论,全面提高我县艺术研究和艺术评论水平。

   五、保障措施

   1.加强组织领导。充分认清艺术创作对巩固宣传思想文化阵地,推进文化强省建设的极端重要性,切实履行好意识形态工作主体责任,把好政治导向关,进一步加强对艺术创作的组织领导,把它纳入本单位的重点工作任务,纳入考核评价体系。

  2.提供资金保障。对艺术创作给予经费支持,积极设立艺术创作专项资金,统筹用好其他各类资金和基金。创新资金投入方式,提高资金使用效率,健全政府采购、项目补贴、贷款贴息、税收减免等制度。鼓励和引导社会力量参与文艺创作和公益性演出。

    3.好落实评估。根据本规划制定实施方案和执行计划,细化分解任务,明确责任主体和实施进度,对规划实施情况进行跟踪分析、检查评估,推动各项任务措施落到实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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