鄱阳县林业局关于行政执法证遗失的公告
因持证人不慎遗失《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执法证》,根据《江西省行政执法证件管理办法》规定,现公告作废。
遗失行政执法证记载信息如下:
徐春华,男,执法证号:14092854027,执法主体:鄱阳县林业局。
自本公告公示之日起,非持证人持遗失行政执法证件进行行政执法活动或进行其他公务活动的,均为冒充的行政执法人员。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可拒绝检查并予以举报。利用行政执法证件进行违法犯罪的,由司法机关依法追究其刑事责任。
特此公告。
鄱阳县林业局
2024年3月2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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