鄱阳县专业森林消防大队劳动合同制队员招聘公告
鄱阳县专业森林消防大队劳动合同制队员
招聘公告
为完善我县专业森林消防队伍建设,根据江西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江西省地方专业森林消防队伍建设管理办法的通知(赣府厅发〔2020〕13号)》《江西省应急管理厅江西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江西省财政厅江西省消防救援总队关于全省政府专职消防队员工资及福利待遇标准的通知(赣应急字〔2019〕78号)》文件精神,经县委编委会议研究,决定面向全县公开招聘专业森林消防大队合同制队员,现公告如下:
一、招聘原则及岗位条件
(一)招聘原则
坚持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采取体能测试和面试相结合的方式择优录用。
(二)招聘岗位
招聘岗位为县专业森林消防大队合同制队员10人。
(三)岗位职责
本次招聘人员实行准军事化管理,参照《江西省地方专业森林消防队伍管理办法(赣府厅发〔2020〕13号)》文件执行,专业森林消防队伍主要承担以下职责:
1.根据指令处置森林火灾;
2.根据指令执行抗洪抢险救灾、地质灾害处置、雨雪冰灾应对、事故灾难救援等综合性应急救援任务;
3.协助本县开展森林防灭火宣传教育、巡护督查、排查整治森林火灾风险隐患;
4.协助做好本县其他应急救援力量森林防灭火等应急救援技能的教育培训工作;
5.根据指令执行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
(四)招录对象应当具备下列基本条件:
1.遵守宪法和法律,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
2.志愿加入县专业森林消防大队救援队伍;
3.年龄在18周岁以上、25周岁以下(1999年9月23日至2006年9月22日期间出生),解放军和武警部队退役士兵优先;
4.男性,身高不低于160cm,身体和心理健康;
5.具有高中及以上文化程度;
6.具有良好的品行;
7.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五)有以下情形之一者不具备报名资格:
1.受过刑事处罚、治安处罚的;
2.有犯罪嫌疑尚未查清的;
3.被列入失信名单的;
4.有严重违反劳动纪律和法规并被聘用单位辞退、有解聘记录的;
5.其他不宜从事专业森林消防工作的。
二、招聘程序
(一)报名时间:2024年9月23日8:30至9月30日17:30。
(二)报名地点:县专业森林消防大队办公室(鄱阳县应急管理局二楼,联系人:孙火勇,联系电话:18270354320)。
(三)报名要求:应聘人员现场报名时需如实提供以下材料:
1.鄱阳县公开招聘专业森林消防队员报名表2份;
2.近期一寸免冠彩色照片2张(贴报名表上);
3.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退役军人退役证原件和复印件一份;
4.学历证书原件及复印件。
三、招聘流程
(二)体能测试。体能测试占总成绩的80%,测试内容为5000米跑、100米跑、引体向上(评分标准见附件4)。根据体能测试总成绩(过基础合格分的)从高到低的顺序按1:1.5的比例进入面试。
(三)面试。面试内容为从事岗位所需知识能力和相关要求。占总成绩的20%。
体能测试和面试总成绩=体能测试成绩×80%+面试成绩×20%,各项成绩均四舍五入保留小数点后两位。若总成绩相同,以体能测试成绩高者入闱。
(四)体检和政审。按岗位数1:1的比例确定入闱体检人数。体检项目和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执行,体检费用个人自理。
政审内容包括:思想政治、道德品质、遵纪守法、现实表现等方面,重点核实是否符合规定的报考条件。因为体检、政审不合格的,不予聘用。
(五)公示。根据招录对象政治审查、体格检查、体能测试和面试等情况,择优提出拟录用人员名单,面向社会公示,公示时间不少于5个工作日。
(六)试用期。所招聘队员试用期为二个月,试用合格后签订劳动合同,合同期限为三年。
四、工资待遇
县专业森林消防大队招聘人员工资福利由基本工资、津贴补助、绩效补贴、伙食费和被装费、保险福利等组成,所需经费由县财政保障。招聘人员均为劳动合同制聘用人员,签订劳动合同并送相关部门备案,实施准军事化管理。试用期每月3600元,试用期满后工资待遇参照赣应急字〔2019〕78号(附件2)文件执行。
五、管理办法
(一)队伍管理
所招聘的专业森林消防大队队员与县应急管理局签订劳动合同,日常工作和考核由县应急管理局统一领导和管理。
(二)队伍培训
所有专业森林消防队员由县应急管理局对其进行法律知识和岗位技能培训,重点开展森林防灭火和综合性应急救援的业务学习、培训和演练。
六、考核考评
所有专业森林消防队员实行末位淘汰制,在年度考核中连续两年考核不合格的,用人单位可以单方面解除劳动合同。
专业森林消防大队合同制队员实行准军事化管理,建立以日常考核为主,月度考核、季度考核和年度考核相结合的考核机制,通过队员参与、民主评议、组织把关等方式,强化考核考评,建立奖惩机制。对爱岗敬业、表现优异、成绩突出的队员,给予奖励,并优先考虑续聘;对不服从管理、不认真学习、训练不刻苦、业务不熟悉的,视情节轻重,分别给予诫勉谈话、书面检查;对情节特别严重的,可根据有关规定,解除劳动合同。
附件:1.江西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江西省地方专业森林消防队伍建设管理办法的通知(赣府厅发〔2020〕13号)》
2.江西省应急管理厅江西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江西省财政厅江西省消防救援总队关于全省政府专职消防队员工资及福利待遇标准的通知(赣应急字〔2019〕78号)
3.鄱阳县公开招聘专业森林消防队员报名表
4.体能测试评分细则
附件1:江西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江西省地方专业森林消防队伍建设管理办法的通知(赣府厅发〔2020〕13号)》
附件2:江西省应急管理厅江西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江西省财政厅江西省消防救援总队《关于全省政府专职消防队员工资及福利待遇标准的通知(赣应急字〔2019〕78号)》
鄱阳县应急管理局
2024年9月2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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