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2年度县本级行政事业性国有资产管理情况专项报告

信息来源: 发布时间: 2023年12月26日 【字体:

——20231226日在鄱阳县第十届人大常委会第20次会议上

鄱阳县财政局党组成员  盛养春

主任、各位副主任、各位委员:

受县政府委托,现就2022年度县本级行政事业性国有资产管理情况专项报告如下,请予审议。

一、行政事业性国有资产管理开展情况

(一)行政事业性国有资产基本情况。截止2022年底,我县县本级行政事业性国有资产总额(账面净值,下同)169.08亿元,较上年增长43.72亿元,增长34.88%;负债总额8.35亿元,较上年增长1.96亿元,增长30.67%;净资产160.73亿元,较上年增长41.76亿元,增长35.11%。其中:行政单位国有资产104.91亿元,占62.05%;事业单位国有资产64.17亿元,占37.95%。资产具体构成为:流动资产8.48亿元,较上年增长10.05%,占资产总额5.02%;固定资产20.41亿元,较上年增长8.43%,占资产总额12.07%;在建工程1.67亿元,较上年增长-8.95%,占资产总额0.98%;长期投资0.10亿元,与上年持平,占资产总额0.06%;无形资产0.15亿元,较上年增长12.32%,占资产总额0.09%;公共基础设施131.24亿元,较上年增长45.96%,占资产总额77.63%;政府储备物资0.19亿元,较上年增长369.30%,占资产总额0.11%;保障性住房6.80亿元,与上年持平,占资产总额4.02%;长期待摊费用、待处理财产损益等共0.04亿元,占资产总额0.02%。

(二)资产管理方面的一些做法。一是完善资产管理制度。根据《行政事业性国有资产管理条例》文件精神,为进一步规范和加强我县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管理,我们转发了上饶市财政局《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配置使用处置管理暂行办法》。针对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管理职责、配置标准、配置程序、资产共享、资产出租、资产出借、资产报废、处置权限等做了更详尽的规定。同时为加快在建工程转固定资产步伐,我们印发了《关于推进已交付使用在建工程转为固定资产或公共基础设施工作的通知》;二是固定资产建档立卡。我们借助行政事业单位资产管理信息系统的编报,对全县行政事业单位现有的固定资产逐一进行了登记,建立相应的卡片(或台账),明晰资产适时状况,达到分类管理的要求;三是依法进行资产处置。鄱阳县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依据《江西省产权交易管理办法》、《鄱阳县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实施细则》等文件全部进入江西省产权交易所公开处置,处置收入通过非税局缴入国库,实行收支两条线管理;四是国有资本经营预算。鄱阳县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执行数长期在三百万元左右徘徊。2023年,我们根据县属国有企业历年利润情况,按照一定比例测算,将预算收入提高至5300万元,为上年执行数的15倍;五是资产盘活。2022年度,鄱阳县财政局(国资办)以货币和实物的方式向融资平台公司增资10亿元;全县2座大型水库,5座中型水库,554座小型水库(561座水库水面总面积达40041.08亩)已整体注入县融资平台公司;六是市政基础设施资产调研。根据财政部《财政部资产管理司关于开展市政基础设施资产管理情况调研的通知》和省财政厅《关于开展市政基础设施资产管理情况调研的通知》的要求,我们在去年10月份对城管、文广、供排水、教体局等单位进行了市政基础设施资产管理情况调研。七是自然资源资产清查。根据上级安排,我们在2022年8-9月间对全县自然资源系统进行了资产清查,清查结果为全县自然资源系统共盘盈房屋4678.55㎡,盘盈土地18393㎡,除房屋、土地外的其他固定资产26.92万元。

二、存在问题和不足

(一)日常管理不够规范,制度执行不到位。部分单位对国有资产管理工作重视仍然不够,“重购置、轻管理”等现象普遍存在,而且管理缺乏连续性,责任落实不到位。个别单位资产处置不规范,存在自主招租或出租期限过长(最长租期50年或长期出租)的现象。

(二)资产核算不清晰,资产权属不明、账实不符。部分行政事业性国有资产建设、投资来源渠道较多,资产的处置、变更账务处理不及时,部分行政事业单位存在资产产权不明晰,房地产“两证”不全或“无产权证”现象。

(三)部分单位机构改革资产划转缺乏连贯性。部分单位机构改革资产划转不到位,涉及机构改革单位没有按照规定做好资产清查、划转、接收等工作。

(四)仍存在资产散乱,管理不善、底数不清,责职不明等现象。一些单位没有从源头出发,对资产管理工作建账立卡,责任到人到岗;出现资产散乱无人管,有个别资产长期荒废及闲置,缺乏行之有效的管理手段,缺乏统一的资产管理运行体系。

三、下步工作打算

(一)强化责任意识,完善资产监管体制。进一步提高政治站位,认真履行监管职责,严格依法管理。完善国有资产监管体系,强化对全县行政事业性国有资产管理,完善行政事业单位资产和财务审计制度,建立健全行政事业单位资产配置预算管理制度。

(二)加强资产管理监督,提升管理效能。推动行政事业性国有资产管理人大监督、审计监督和其它监督的有机结合,强化审计报告反映问题的整改落实,增强监督的针对性、专业性、有效性。

(三)重新梳理单位机构改革资产划转不到位。针对那些职能及资产需要融合的单位,重新融合,按照便于管理以及资产效能原则,重新做好资产清查、划转、接收等工作。

(四)加大监督检查管理力度。组织开展县直党政机关和事业单位资产摸底清查,按照方案确定的程度和方法严格落实。推动资产集中、资本聚集、资金集成、资源集约,提高国有资本运营效率,破解资产长期荒废及闲置,缺乏行之有效的管理手段,构建集中统一、分类监管、授权明确、权责一致的国有资产监管体系。

鄱阳县财政局(国资办)

2023年12月2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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