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鄱阳县城区生活污水处理厂建设工程项目——鄱阳县污水处理厂20000m3/d扩容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的拟批准公示

信息来源: 发布时间: 2025年01月26日 【字体: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查,我局拟对鄱阳县城区生活污水处理厂建设工程项目——鄱阳县污水处理厂20000m3/d扩容项目作出审批意见。为保证此次审查工作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该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24年12月26日-2025年2月7日(5个工作日)。

听证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下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评文件审批意见要求听证。

联系电话0793-6279851

   :上饶市鄱阳县鄱阳镇商业大道人社大楼15楼

项目名称

鄱阳县城区生活污水处理厂建设工程项目——鄱阳县污水处理厂20000m3/d扩容项目

建设地点

江西省上饶市鄱阳县城西片区饶河北岸防洪大道旁雷家洲

建设单位

鄱阳县城市管理局

环评机构

江西瑞彼德环保科技有限公司

建设项目概况

鄱阳县城区生活污水处理厂建设工程项目——鄱阳县污水处理厂20000m3/d扩容项目位于鄱阳县城西片区饶河北岸防洪大道旁雷家洲,地理坐标为东经116°38′54.561″、北纬28°59′22.817″),项目占地面积4995平方米。

项目污水处理工艺主要分为预处理、二级处理和深度处理。其中预处理工艺采用“粗格栅及进水泵房+细格栅及曝气沉砂池”;二级处理工艺采用“反应沉淀一体池”;深度处理工艺采用“超高速离子气浮池+紫外消毒”;污泥处理工艺采用“污泥浓缩池+超高压隔膜压滤”深度脱水工艺。本项目污水处理厂扩建工程规模为20000m3/d。项目总投资6573万元,其中环保投资6573万元。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1、废水污染防治措施

项目废水主要为污水处理厂排口尾水,项目采用“粗格栅及进水泵房+细格栅及曝气沉砂池+反应沉淀一体池+超高速离子气浮池+紫外消毒”工艺处理生活污水,扩容后总排口出水水质执行《城镇污水处理厂污染物排放标准》(GB18918-2002)一级 A 排放标准。

2、废气污染防治措施

应采取清洁生产措施,减少废气产生量。根据废气中污染物的类别和性质,采用成熟可靠工艺处理,确保废气污染物长期稳定达标排放。主要污染物为硫化氢、氨。细格栅及曝气沉砂池、污泥浓缩池、污泥脱水间废气通过负压收集+管道收集后一同进入生物土壤滤池系统处理后无组织排放。反应沉淀一体化池、超高速离子气浮池产生量较少直接无组织排放。恶臭污染物及臭气浓度无组织排放执行《城镇污水处理厂污染物排放标准》(GB18918-2002)表4厂界废气排放最高允许浓度中二级标准。

3、噪声污染防治措施

噪声主要来源于污水处理设备以及风机等。应选用低噪声设备,合理布局、强化生产管理,应采取隔振、隔声等噪声污染防治措施。项目厂界噪声排放执行《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2类标准。

4、固体废物污染防治措施

严格履行危险废物转移相关手续,产生的不能综合利用危险废物定期委托有资质的单位处理处置。产生的一般工业固体废物应合理处置,不得对周围环境造成污染。危险废物贮存执行《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18597-2023)要求,一般固废贮存应做到防渗漏、防雨淋、防扬尘。

5、严格落实地下水和土壤污染防治措施。

   按照“源头控制、分区防治、污染监控”原则做好土壤和地下水污染防治工作。从原料产品的储存、装卸、运输、生产、污染处理措施等各个环节和过程进行有效控制,避免污染物泄漏、渗漏,细格栅及沉砂池、反应沉淀一体池、超高速离子气浮池、污泥浓缩池等污水处理设施采取重点防渗,同时对可能会泄漏到地表的区域采取一定的防渗措施,制定地下水环境跟踪监测与信息公开计划及应急响应措施,定期检测地下水质,掌握地下水水质变化趋势;加强日常环境管理,严格控制设备和管道的跑、冒、滴、漏现象。

6、排污口规范化及在线监测要求。

   按规定设置规范的污染物排放口,设立相应的标志牌;废气、废水排放管要按照监测技术规范的要求设置永久性的监测采样口。按照生态环境部《污染源自动监控管理办法》和有关规定设置污染源在线监控装置,污染在线监控系统必须与生态环境部门监控系统联网并保证其正常稳定地运行。

7、严格落实环境风险防范措施。

严格落实各项环境风险防控措施,认真制定环境风险应急预案,配备环境应急设施和装备。一旦发生环境风险事故,必须立即启动环境风险应急预案,控制并削减对外环境的污染影响。

8、项目周边控制规划要求。

项目卫生防护距离为扩建污水处理站外50m。你公司应配合上饶市鄱阳镇人民政府,严格控制好本项目周边规划,项目卫生防护距离内不得批准建设环境敏感性建筑物以及和本项目不相容的项目。

公众参与

情况

项目在审批前进行了受理公示,无单位或个人反对本项目的建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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