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对县十七届人大二次会议第079号建议的答复

信息来源: 发布时间: 2022年07月29日 【字体:

鄱农建字[2022]16

                  分类:A

           

关于对县十七届人大二次会议

079号建议的答复

施宇萌代表:

您提出的关于塑多彩面貌造洁净人居环境的建议已收悉,现答复如下:

近年来,我县紧紧围绕“拆的干净、整的彻底、摆的有序、扫的清洁”的要求高位推动,高效率调度、高频次督查、高覆盖宣传,在全县范围内大力开展农村人居环境整治取得了显著成效。一是以美丽宜居示范县创建为契机,按照“整洁美丽、和谐宜居”的标准,围绕“四建三治一管护”,全域开展村庄整治建设。组织妇女开展“小手牵大手”等活动,定期评比文明卫生户、“五星”清洁家庭。建立积分兑换激励制度,村民可通过参与环境整治、“清洁家庭”评级、垃圾分类处理获取积分,到镇村设立的“积分兑换屋”兑换日用品,激发广大群众主动参与热情。2021年以来,实施新农村建设村点748165个创建美丽宜居村庄、12个美丽宜居乡镇、13条乡村产业路、198个美丽宜居示范村、2.5万个美丽宜居庭院。二是建立长效管理机制,按照“有制度、有标准、有队伍、有经费、有督查”的“五有”长效管护要求,县政府每年安排1000多万元、每个行政村筹集不低于5万元管护经费用于村庄常态化管护,组建了由2164名长效管护员的队伍。充分发挥“一约两会”(村规民约、村民理事会、新农村建设促进会)带动作用,最大限度赢得村民支持和参与的积极性、主动性、创造性,不断推进农村人居环境整治管理规范化、制度化、常态化。

   下一步,我们将接续实施农村人居环境整治提升五年行动,统筹抓好厕所、垃圾、污水三大治理,持续推进新农村建设专项提升行动,推动农村人居环境由基础整治转向品质提升。一是发挥群众主体。广大农民群众是农村人居环境整治工作的主体,要充分调动群众参与人居环境整治工作的积极性。从思想观念和行为习惯入手,发动妇女群众搞好房前屋后卫生,增强维护村庄环境的自觉性。二是强化宣传发动。充分利用广播、电子显示屏、微信等平台,以及发放倡议书、宣传画、标语等方式,开展形式多样的宣传活动,努力营造关心、支持、参与农村人居环境整治的良好氛围。三是建立健全机制。乡镇、村两级都要建立督查考核办法,定期对各村的环境卫生整治工作进行考核。建立村级网格化责任包干制度,推行“党建+”模式,包村干部、村干部、党员和村民代表带头分片包干到户、责任到人。各村建立红黑榜,定期对考核结果进行汇总并公示。

欢迎您对我们工作多提宝贵意见,再次感谢您对农村人居环境工作的关心,希望今后继续得到您的关注与支持。

鄱阳县农业农村局

2022728

主题词:代表建议                      办理结果                                                  

送:县人大常委会选任联工委、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上一篇:

下一篇:

【打印本页】 【关闭窗口】 分享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