姜夔文艺奖 | 开始评选了

信息来源: 发布时间: 2021年12月21日 【字体:
关于开展2021年度鄱阳县“姜夔文艺奖”评选工作的通知






为全面繁荣我县文艺精品创作,加快文化鄱阳建设,力争推出一批反映鄱阳地方特色、在全省全国产生广泛影响的文化艺术精品,根据《鄱阳县“姜夔文艺奖”评奖暂行办法》,经研究决定,开展2021年度鄱阳县“姜夔文艺奖”评选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指导思想
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工作导向,坚持“二为”方向和“双百”方针,以德才兼备、德艺双馨为标准,坚持“面向社会、公开透明、统筹兼顾、突出重点”的原则。引导全县文艺工作者努力创作生产更多弘扬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体现中华优秀传统文化、社会主义先进文化,深刻描绘新时代精神图谱,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彰显鄱阳文化特色和人文精神的优秀文艺作品。


申报类别
1.会员资格类
本年度加入中国作协、中国文联所属的各文艺家协会,并积极参加县文联各文艺家协会组织的文艺志愿服务活动的会员。 
2.创作成果类  
(1)在拥有国内统一刊号由中国文联、中国作协主办的国家级文学刊物上发表小说、报告文学、纪实文学、诗歌、散文(含杂文和随笔)、剧本、评论等;在中国文联下属一级协会主办的专业文艺刊物上发表音乐(词曲)、书法、美术、摄影、影视、戏曲、曲艺、民间文艺、评论等作品。   
(2)在拥有国内统一刊号由省级文联、省级作协等主办的文学期刊(选刊)上发表小说、报告文学、纪实文学、诗歌、散文(含杂文和随笔)、剧本、评论等;在省级文联所属的一级协会主办的专业文艺刊物上发表音乐(词曲)、书法、美术、摄影、影视、戏曲、曲艺、民间文艺、评论等艺术作品。
(3)获得国家级和江西省的文艺精品奖项。
国家级文艺精品奖项:全国精神文明建设“五个一工程”奖;中国文化艺术政府奖(文华奖、群星奖、动漫奖);中国广播影视大奖(华表奖、飞天奖、中国广播电视节目奖);中国戏剧奖(梅花表演奖、曹禺剧本奖);中国电影金鸡奖、大众电影百花奖;中国音乐金钟奖;中国美术奖;中国曲艺牡丹奖;中国舞蹈荷花奖;中国民间文艺山花奖;中国摄影金像奖;中国书法兰亭奖;中国杂技金菊奖;中国电视金鹰奖;中国出版政府奖、中华优秀出版物奖、茅盾文学奖、鲁迅文学奖、全国优秀儿童文学奖、全国少数民族文学创作“骏马奖”。
江西省级文艺精品奖项:江西省精神文明建设“五个一工程”奖。
(4)在中国文联与江西省文联所属的一级专业文艺家协会主办的文艺展赛(限年度内唯一的单个艺术门类的年展或届展)的评比活动中获奖或者入展(或终评入选)、入演、入播的原创文艺作品。


申报条件
凡长期工作或生活在鄱阳县(在外地的作者不在此列)的我国公民,在规定申报年限内(2021年1月1日至2021年12月31日)独立或以第一作者身份创作、生产、推出的原创文艺作品均可申报评奖。


四、评奖标准 
1、作品导向正确,符合党的文艺方针政策和民族、宗教政策,符合我国宪法和法律相关规定。
2、作品思想性、艺术性、观赏性相统一,健康向上。
3、在县内同一文艺门类中居前列,能代表我县文艺创作年度最高水平。


五、奖项设置
1、文艺精品创作生产奖励扶持范围包括十个文艺类别:
(1)文学(小说、诗歌、散文、戏剧、报告文学、网络文学);
(2)戏剧、影视(舞蹈剧、舞台剧、广播剧等);
(3)音乐、舞蹈、曲艺、民间艺术(包括词、曲、编、导);
2、奖项及标准
⑴姜夔文艺提名奖
每个文艺类别满足创作成果类条件的作品均可获得提名奖。奖励金额参照《鄱阳县“姜夔文艺奖”评奖暂行办法》执行。
⑵姜夔文艺单项奖
每个文艺类别各评出一名单项奖,以获得的成就、发表刊物级别和数量来确定最终获奖者。如果相应类别没有符合要求参评的作品,则视为空缺。
⑶姜夔文艺特别贡献奖
为奖励对鄱阳文学艺术做出贡献、赢得荣誉的文艺工作者而特别设立。参评标准如下:
①作品获得国家级专项基金扶持或文艺精品奖项;
②在国家级文艺刊物上发表系列作品并影响深远;
③加入中国作协、中国文联所属的各文艺家协会,并积极参加县文联各文艺家协会组织的文艺志愿服务活动的会员。 
④姜夔文艺特别贡献奖与姜夔文艺单项奖的获得者以最高奖项获得奖励,不重复叠加奖励。


六、评审机构
鄱阳县“姜夔文艺奖”由鄱阳县“姜夔文艺奖励基金评审委员会”负责评定和颁奖。评奖工作在中共鄱阳县委宣传部的领导下,由县文联组织实施。
评审委员会下设办公室和专家评审组。办公室设在鄱阳县文联,负责评奖的日常事务工作;专家评审组由省内有影响的领导、专家组成,负责作品的评选工作,评审委员会对该方案拥有最终解释权。


七、评奖程序
1、作品申报。参评者向所在文艺家协会申报,由协会统一向评审委办公室申报作品原件,未加入文艺协会的可个人直接向县文联进行申报,申报截止日期为2022年1月15日。
联系人:吴晓
电话:0793-6217735
电子邮箱:847210034 @qq.com.
2、资格审查。评审委员会负责对申报作者的身份(在外地的作者不在此列)和所申报的作品原创属性进行初步审查。
3、作品评选。专家评审组负责对所审查合格的作品进行无记名票决,拟定获奖作品。
4、公示。在县内各媒体上公示评奖结果。公示期内如有异议,由县评审委员会集体进行裁决,并报县委宣传部审定。有抄袭、剽窃或其它弄虚作假行为的作品一经发现查实,取消申报者本届和下届评奖参评资格。如作品已入选,则取消所获奖项,追究相关责任。
5、表彰奖励。县评审委员会对获奖者颁发证书和奖金。

附件一: 鄱阳县“姜夔文艺奖”申报表
附件二:鄱阳县“姜夔文艺奖”申报汇总表
中共鄱阳县委宣传部
鄱阳县文学艺术界联合会
                             2021年12月15日

附件一:
鄱阳县“姜夔文艺奖”申报表
(2021年度)
申 报 人

笔名(艺名)

联系电话

联系地址

身份证号码

银行卡信息

申报作品名称(艺术门类)
发表情况








作品完成情况说明(个人、合作、集体)
申报意见

审核意见


附件二:
鄱阳县“姜夔文艺奖”申报汇总表
(2021年度)
申报单位(公章):              申报数量:            联系人:           手机:   
申报者
所属文艺
门类
作品名称
联系电话
材料明细
备  注
证书或作品原件
其他材料
规格










































































来源:美在鄱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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