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鄱阳县民政局执法计划公示】鄱阳县民政局关于开展2024年度县属社会组织“双随机、一公开”抽查工作的通知
相关县属社会组织及业务主管单位、党建工作主管单位:
为进一步加强县属社会组织事中事后监管,根据《社会团体登记管理条例》《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管理暂行条例》及县政府“双随机、一公开”行政检查有关要求,经研究决定,2024年9月至11月开展“双随机、一公开”实地抽查工作,对23家县属社会组织(详见附件1)进行执法检查,抽查地点按其注册登记地址和实际情况确定。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检查内容
(一)党建工作。检查党组织建设、活动开展、加强自身建设和作用发挥情况。
(二)法人治理。检查法人治理结构(理事会或常务理事会履责)、内部管理情况,上年度年检及群众举报、媒体反映或其它监督发现问题整改情况,行业协会商会脱钩后的运行管理情况。
(三)业务活动。检查业务活动是否正常、是否与章程核准的业务范围相一致,重大活动及涉外事项是否及时报告,是否涉嫌参与非法社会组织活动。“一讲两坛三会”情况、履行社会责任情况。
(四)分支(代表)机构设立与管理。检查分支(代表)机构设立是否合法合规,名称是否规范,管理是否到位。
(五)开展评比达标表彰及收费。检查会费收支、开展评比、表彰、达标或举办培训及收费情况;开展技术审查、论证、评估、检验、评价、检测、鉴定、鉴证、证明、咨询、试验、勘查等中介服务及收费情况;检查行业协会商会是否按照国家有关要求对乱收费问题对照检查,形成自查报告。
(六)慈善组织公益项目。检查慈善组织公益项目设立及开展活动是否符合业务范围和公益宗旨,其中发生的重大交换交易或非交换交易是否违背公益性、公平原则,是否存在为个人或个别企业牟取不当利益情形;公益项目收入和支出是否通过社会组织账户进行,实施情况是否公开。
(七)财务及固定资产。依据《民间非营利组织会计制度》检查财务管理制度建设及执行情况;固定资产及注册资金(开办资金、原始基金)投入、使用与构成情况;社会组织(含分支机构、代表机构)收入情况,支出及关联交易情况;资金支出及审批手续;对公账户使用情况;对外投资是否合法、安全、有效,关联方交易是否损害社会组织利益。
二、检查方法
主要通过听取汇报或开展座谈、核查审阅相关资料及台账档案、自查报告、实地调研检查(听、看、查、问)、数据比对等形式进行。同时,委托会计师事务所(第三方)进行财务专项审计,出具财务审计报告(财务专项审计费用由县民政局承担),该审计报告可作为2024年度社会组织年检的财务审计依据(已年检或法定代表人本年度离任已审计的,其审计报告兼用于本次抽查)。
对无正当理由,不配合抽查、检查的,由登记管理机关依法作出行政处罚,纳入信用信息惩戒管理。对经实地检查、财务审计检查均未发现存在问题、内部治理优秀的,予以激励表扬。通过“监管促改、检查促建”,推动社会组织高质量发展。
三、有关要求
1.各被检单位要高度重视,认真配合,及时、准确、全面提供检查所需资料,并对所提供资料的真实性、完整性负责。要对照此次检查内容,先行自查。自查报告由法定代表人签字并加盖公章,附相关佐证,提交实地检查组。
2.邀请业务主管单位或党建工作主管单位参加实地检查,指导社会组织业务工作。
3.会计师事务所参与检查,主要查看财务账本及凭证,问询财务人员,核查资金、资产管理使用情况,必要时追溯历年财务情况,并于实地检查结束1月内出具财务审计报告。
4.对实地检查发现的问题,被检单位7天内向检查人员佐证充分的,予以澄清。未能澄清的,发送责令整改通知书,并通报至业务主管单位或党建工作主管单位,被检社会组织应及时整改到位,并将结果及佐证报送县民政局社会组织管理股(联系人:韩金海、电话:0793-6218365)。
附件:
1.检查社会组织名单
2.社会组织“双随机、一公开”抽查事项清单(社会团体)
3.社会组织“双随机、一公开”抽查事项清单(社会服务机构)
鄱阳县民政局
2024年9月25日
附件1:
检查社会组织名单
(一)社会团体(6家)
鄱阳县个体私营经济协会
鄱阳县湖城红歌会
鄱阳县书法家协会
鄱阳县收藏协会
鄱阳县社会心理服务协会
鄱阳县关心下一代工作委员会五老工作协会
(二)社会服务机构(16家)
鄱阳县私立洪迈学校
鄱阳县汇英中学
鄱阳县响水滩景九初中
鄱阳县饶埠镇私立永兴学校
鄱阳县饶州街道西门幼儿园
鄱阳县鄱阳镇邓家启蒙幼儿园
鄱阳县枧田街乡幼教幼儿园
鄱阳县饶丰镇私立可贝儿幼儿园
鄱阳县鄱阳镇私立湖城豪庭幼儿园
鄱阳县芦田乡私立启蒙幼儿园
鄱阳县鄱阳镇私立小天使幼儿园
鄱阳县芦田乡蓝天幼儿园
鄱阳县双港镇湖城幼教
鄱阳县饶丰镇阳光幼儿园
鄱阳县鲁班木艺博物馆
鄱阳镇城东社区卫生服务中心
(三)慈善组织(1家)
鄱阳县慈善会
附件2:
社会组织“双随机、一公开”抽查事项清单(社会团体)
定期监督检查□ 不定期监督检查□ 实地核查□
时间: 年 月 日
社会组织名称(盖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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详细地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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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是否按规范要求建立党组织并接受上级领导 是□ 否□ 2.党组织是否参与本单位的重大议事决策 是□ 否□ 3.党员采集信息是否齐全 是□ 否□ 4.党组织负责人与理事会负责人是否交叉任职 是□ 否□ 5.党内组织生活是否正常开展 是□ 否□ 6.党建工作是否有计划有总结有成效 是□ 否□ 7.党组织建设是否纳入章程 是□ 否□ 8.党建活动场所是否按“六有”标准设置 是□ 否□ 9.理事会任期届满是否按期换届 是□ 否□ 10.理事会(常务理事会)履责是否正常 是□ 否□ 11.召开理事会、会员(代表)大会是否符合规定 是□ 否□ 12.法人及负责人选任是否符合规定 是□ 否□ 13.法人及负责人是否在其他社会组织任职 是□ 否□ 14.退(离)休领导干部兼职是否按规定获得批准 是□ 否□ 15.内部管理各项制度是否健全 是□ 否□ 16.登记证书正副本、印章管理等是否规范 是□ 否□ 17.是否存在涂改、伪造、变造、出租、出借、遗失法人登记证书或出租、出借、遗失印章情况 是□ 否□ 18.是否存在拒不接受或不按规定接受监督检查情况 是□ 否□ 19.是否按规定办理变更名称、住所、法人代表等事项 是□ 否□ 20.办公场所显著位置是否悬挂名称牌匾 是□ 否□ 21.办公场所地址与登记证书地址是否一致 是□ 否□ 22.有无独立的银行账号并到登记管理机关备案 有□ 无□ 23.有无专职工作人员(签定劳动合同) 有□ 无□ 24.专职工作人员合法保障待遇是否落实 是□ 否□ 25.档案资料是否齐全、管放有序 是□ 否□ 26.行业协会商会脱钩后运营管理是否提升 是□ 否□ 27.上一年年度检查及群众举报、媒体反映或其它监督发现问题是否全部整改到位 是□ 否□ 28.重大活动及涉外活动是否及时报告 是□ 否□ 29.是否涉嫌参与非法社会组织活动 是□ 否□ 30.是否存在超出章程宗旨或业务范围活动 是□ 否□ 31.是否开展过“一讲两坛三会” 是□ 否□ 32.是否对研讨会论坛等活动管理不严,为相关人员发表危害国家统一、安全和民族团结,损害国家利益、公共利益,违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社会道德风尚、公序良俗的言论行为提供便利或平台 是□ 否□ 33.行业协会商会是否开展“我为企业减负担”工作 是□ 否□ 34.是否履行社会责任 是□ 否□ 35.是否违规设立分支机构 是□ 否□ 36.分支机构名称是否规范 是□ 否□ 37.是否设立地域性分支机构、分支机构下再设分支机构 是□ 否□ 38.分支机构财务是否纳入社会团体统一账户 是□ 否□ 39.对分支机构的管理是否到位 是□ 否□ 40.是否以设立分支机构、代表机构、专项基金的名义收取或变相收取管理费、赞助费 是□ 否□ 41.是否开展技术审查、论证、评估、检验、评价、检测、鉴定、鉴证、证明、咨询、试验、勘查等服务,收费是否具备政策依据 是□ 否□ 42.是否存在违规开展评比达标表彰活动,强制入会、强行服务,向会员企业推介产品等行为 是□ 否□ 43.有无承接政府职能转移或政府购买服务情况 有□ 无□ 44.社会团体收取会员会费是否开具会费票据 是□ 否□ 45.社会团体会费标准是否超过四档 是□ 否□ 46.社会团体会费标准是否经会员大会无记名投票通过 是□ 否□ 47.社会团体会费使用情况是否向会员公开 是□ 否□ 48.是否存在违反国家有关规定收取费用、筹集资金或接收、使用捐赠、资助情况 是□ 否□ 49.是否将接收、使用捐赠或资助情况予以规范公布 是□ 否□ 50.行业协会商会是否按要求对乱收费问题开展自查 是□ 否□ 51.财务人员有无会计资格证书 有□ 无□ 52.是否存在从事营利性经营活动 是□ 否□ 53.收支情况、固定资产及注册资金投入、使用与构成情况是否账目清晰、规范合理 是□ 否□ 54.是否存在负责人、工作人员或者其他人员侵占、私分、挪用财产,通过不合理列支业务活动成本和管理费用、关联方交易或资金占用等牟取私利,挥霍浪费社会组织资金或公共资源 是□ 否□ 55.是否存在财务收入未全部纳入其开立的银行账户及使用其他组织或个人银行账户情况 是□ 否□ 56.对外投资和关联方交易是否符合内部决策程序 是□ 否□ 57.对外投资是否合法、安全、有效,关联方交易是否存在损害社会组织利益情况 是□ 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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填写说明 |
(1)可附页另行记录核查情况; (2)上列情况若所抽查社会团体不存在的,在该选项右侧空白处标注“无此情形”。 |
现场核查人员(签名) 社会组织负责人(签署职务/姓名及盖公章)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附件3:
社会组织“双随机、一公开”抽查事项清单(社会服务机构)
定期监督检查□ 不定期监督检查□ 实地核查□
时间: 年 月 日
社会组织名称(盖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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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职人员数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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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人代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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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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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是否按规范要求建立党组织并接受上级领导 是□ 否□ 2.党组织是否参与本单位的重大议事决策 是□ 否□ 3.党员采集信息是否齐全 是□ 否□ 4.党组织负责人与理事会负责人是否交叉任职 是□ 否□ 5.党内组织生活是否正常开展 是□ 否□ 6.党建工作是否有计划有总结有成效 是□ 否□ 7.党组织建设是否纳入章程 是□ 否□ 8.党建活动场所是否按“六有”标准设置 是□ 否□ 9.理事会任期届满是否按期换届 是□ 否□ 10.理事会(常务理事会)履责是否正常 是□ 否□ 11.召开理事会是否符合规定 是□ 否□ 12.法人及负责人选任是否符合规定 是□ 否□ 13.法人及负责人是否在其他社会组织任职 是□ 否□ 14.退(离)休领导干部兼职是否按规定获得批准 是□ 否□ 15.内部管理各项制度是否健全 是□ 否□ 16.登记证书正副本、印章管理等是否规范 是□ 否□ 17.是否存在涂改、伪造、变造、出租、出借、遗失法人登记证书或出租、出借、遗失印章情况 是□ 否□ 18.是否存在拒不接受或不按规定接受监督检查情况 是□ 否□ 19.是否按规定办理变更名称、住所、法人代表等事项 是□ 否□ 20.办公场所显著位置是否悬挂名称牌匾 是□ 否□ 21.办公场所地址与登记证书地址是否一致 是□ 否□ 22.有无独立的银行账号并到登记管理机关备案 有□ 无□ 23.有无专职工作人员或从业人员(签定劳动合同) 有□ 无□ 24.专职工作人员或从业人员合法保障待遇是否落实 是□ 否□ 25.档案资料是否齐全、管放有序 是□ 否□ 26.上一年年度检查及群众举报、媒体反映或其它监督发现问题是否全部整改到位 是□ 否□ 27.重大活动及涉外活动是否及时报告 是□ 否□ 28.是否涉嫌参与非法社会组织活动 是□ 否□ 29.是否存在超出章程宗旨或业务范围活动 是□ 否□ 30.是否开展过“一讲两坛三会” 是□ 否□ 31.是否对研讨会论坛等活动管理不严,为相关人员发表危害国家统一、安全和民族团结,损害国家利益、公共利益,违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社会道德风尚、公序良俗的言论行为提供便利或平台 是□ 否□ 32.是否履行社会责任 是□ 否□ 33.是否开展技术审查、论证、评估、检验、评价、检测、鉴定、鉴证、证明、咨询、试验、勘查等服务,收费是否具备政策依据 是□ 否□ 34.是否存在违规开展评比达标表彰活动,强制入会、强行服务,向会员企业推介产品等行为 是□ 否□ 35.有无承接政府职能转移或政府购买服务情况 有□ 无□ 36.是否存在侵占、私分、挪用资产或所接收的捐赠、资助情况 是□ 否□ 37.是否存在违反国家有关规定收取费用、筹集资金或接收、 使用捐赠、资助情况 是□ 否□ 38.是否将接收、使用捐赠或资助情况予以规范公布 是□ 否□ 39.财务人员有无会计资格证书 有□ 无□ 40.是否存在从事营利性经营活动情况 是□ 否□ 41.收支情况、固定资产及开办资金投入、使用与构成情况是否账目清晰、规范合理 是□ 否□ 42.是否存在负责人、工作人员或者其他人员侵占、私分、挪用财产,通过不合理列支业务活动成本和管理费用、关联方交易或资金占用等牟取私利,挥霍浪费社会组织资金或公共资源 是□ 否□ 43.是否存在财务收入未全部纳入其开立的银行账户及 使用其他组织或个人银行账户情况 是□ 否□ 44.对外投资和关联方交易是否符合内部决策程序 是□ 否□ 45.对外投资是否合法、安全、有效,关联方交易是否存在损害社会组织利益情况 是□ 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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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可附页另行记录核查情况; (2)上列情况若所抽查社会服务机构不存在的,在该选项右侧空白处标注“无此情形”。 |
现场核查人员(签名) 社会组织负责人(签署职务/姓名及盖公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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