鄱阳县农业农村局统一行政权力清单(含行政处罚、行政强制、行政检查)
鄱阳县农业农村局统一行政权力清单 | ||||
(依申请类政务服务事项) | ||||
序号 | 主事项名称及编码 | 子事项名称及编码 | 权力类型 | 备注 |
1 | 农作物种子、食用菌菌种、草种(牧草)生产经营许可证核发36012000300Y | 农作物种子、食用菌菌种生产经营许可证核发360120003001 | 行政许可 | |
草种(牧草)生产许可证核发360120003002 | 行政许可 | |||
草种(牧草)经营许可证核发360120003003 | 行政许可 | |||
2 | 采集、出售、收购国家重点保护农业野生植物审批36012000700Y | 出售、收购国家二级保护农业野生植物的批准360120007002 | 行政许可 | |
3 | 农药经营许可36012001200Y | 在县级行政辖区内经营农药的农药经营许可证核发360120012003 | 行政许可 | |
4 | 农药广告和在地方媒体发布兽药广告审批36012001300Y | 农药广告审查360120013001 | 行政许可 | |
在地方媒体发布兽药广告的审批360120013002 | 行政许可 | |||
5 | 省内肥料(有机-无机复混肥料、有机肥料和水稻育苗调理剂)登记审批360120014000 | 行政许可 | ||
6 | 种畜禽(含蜂、蚕)生产经营许可证核发36012001500Y | 孵化坊、商品仔畜繁殖场、家畜改良服务站(点)种畜禽生产经营许可证核发360120015003 | 行政许可 | |
蚕种生产经营许可证核发360120015004 | 行政许可 | |||
种蜂生产经营许可证核发360120015005 | 行政许可 | |||
7 | 兽药经营许可证核发36012002100Y | 兽药(生物制品除外)经营许可证核发360120021002 | 行政许可 | |
8 | 动物防疫条件合格证核发36012002700Y | 动物隔离场所、动物和动物产品无害化处理场所动物防疫条件合格证核发360120027001 | 行政许可 | |
动物饲养场、养殖小区和动物屠宰加工场所动物防疫条件合格证核发360120027002 | 行政许可 | |||
9 | 动物诊疗许可证核发360120028000 | 行政许可 | ||
10 | 执业兽医注册360120030000 | 行政许可 | ||
11 | 水域滩涂养殖(使用国家所有的水域、滩涂从事水产养殖)证核发(核报本级人民政府)360120031000 | 行政许可 | ||
12 | 水产苗种检疫360120032000 | 行政许可 | ||
13 | 生鲜乳收购站许可360120043000 | 行政许可 | ||
14 | 生鲜乳准运证明核发360120044000 | 行政许可 | ||
15 | 拖拉机驾驶培训学校、驾驶培训班资格认定360120045000 | 行政许可 | ||
16 | 拖拉机和联合收割机驾驶证核发360120046000 | 行政许可 | ||
17 | 拖拉机和联合收割机登记360120047000 | 行政许可 | ||
18 | 农用地土壤污染责任人认定360720001000 | 行政确认 | ||
19 | 水域滩涂养殖(承包集体所有或者全民所有由农业集体经济组织使用的水域、滩涂从事水产养殖)证核发(核报本级政府)360720005000 | 行政确认 | ||
20 | 农业机械事故认定及复核36072000600Y | 农业机械事故认定360720006002 | 行政确认 | |
21 | 农村集体经济组织赋码登记360720007000 | 行政确认 | ||
22 | 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证颁发360720008000 | 行政确认 | ||
23 | 动物疫情认定360720009000 | 行政确认 | ||
24 | 农民合作社示范社认定36072001200Y | 农民合作社县级示范社认定360720012003 | 行政确认 | |
25 | 示范家庭农场认定36072001300Y | 县级示范家庭农场认定360720013003 | 行政确认 | |
26 | 现代农业示范园区认定(核报本级政府)360720016000 | 行政确认 | ||
27 | 粮食应急供应网点确定360759002000 | 行政确认 | ||
28 | 养殖场、养殖小区备案36102000200Y | 畜禽养殖场、养殖小区备案361020002001 | 其他行政权力-备案 | |
奶畜养殖场、养殖小区备案361020002002 | 其他行政权力-备案 | |||
29 | 兽药经营企业经营场所面积、仓库及相关设施、设备、质量管理有关人员变更备案36102000700Y | 兽药(兽用生物制品除外)经营企业经营场所面积、仓库及相关设施、设备、质量管理有关人员变更备案361020007002 | 其他行政权力-备案 | |
30 | 饲料、饲料添加剂生产企业委托生产备案36102000800Y | 饲料(单一饲料、浓缩饲料、配合饲料、精料补充料)生产企业委托生产备案361020008002 | 其他行政权力-备案 | |
31 | 执业助理兽医师备案361020010000 | 其他行政权力-备案 | ||
32 | 农用地地块修复方案及效果评估报告备案361020011000 | 其他行政权力-备案 | ||
33 | 农作物种子生产经营者在生产经营许可证载明的有效区域设立分支机构,专门经营不再分装的包装农作物种子,受具有农作物种子生产经营许可证的生产经营者书面委托生产、代销其农作物种子的备案361020013000 | 其他行政权力-备案 | ||
34 | 食用菌栽培种经营备案361020014000 | 其他行政权力-备案 | ||
35 | 农药经营数据备案36102001500Y | 在县级行政辖区内经营农药的经营数据备案361020015003 | 其他行政权力-备案 | |
36 | 农药经营者设立分支机构备案361020016000 | 其他行政权力-备案 | ||
37 | 联合收割机跨区作业中介服务组织备案361020020000 | 其他行政权力-备案 | ||
38 | 从事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服务的中介组织备案361020021000 | 其他行政权力-备案 | ||
39 | 乡村兽医登记361020022000 | 其他行政权力-备案 | ||
40 | 省内肥料产品(复混肥料、掺混肥料)备案361020023000 | 其他行政权力-备案 | ||
41 | 侵犯农业植物新品种权损害赔偿调解361020026000 | 其他行政权力-行政调解 | ||
42 | 联合收割机跨区作业质量异议调解361020028000 | 其他行政权力-行政调解 | ||
43 | 农村土地承包经营纠纷调解361020030000 | 其他行政权力-行政调解 | ||
44 | 使用低于国家或地方规定标准的农作物种子审批(核报本级人民政府)361020031000 | 其他行政权力-其他 | ||
45 | 发包方在承包期内依法对个别农户之间承包的耕地作适当调整的批准361020032000 | 其他行政权力-其他 | ||
46 | 农作物种子质量纠纷田间现场鉴定361020043000 | 其他行政权力-其他 | ||
47 | 对粮食收购企业名称、地址、负责人以及仓储设施等信息的备案361059001000 | 其他行政权力-备案 | ||
(非依申请类政务服务事项) | ||||
序号 | 主事项名称及编码 | 子事项名称及编码 | 权力类型 | 备注 |
1 | 对违反农业生态环境保护管理有关规定的处罚36022000100Y | 对农业投入品生产者、销售者、使用者未按照规定及时回收肥料等农业投入品的包装废弃物或者农用薄膜等行为的处罚360220001001 | 行政处罚 | |
对农用地土壤污染责任人或者土地使用权人未按照规定将修复方案、效果评估报告报地方人民政府农业农村主管部门备案的处罚360220001002 | 行政处罚 | |||
对未经依法登记或者批准,擅自从境外引进农业外来物种的处罚360220001003 | 行政处罚 | |||
2 | 对违反规定破坏或者擅自改变基本农田保护区标志的处罚360220002000 | 行政处罚 | ||
3 | 对非法占用耕地等破坏种植条件或者因开发土地造成土地荒漠化、盐渍化行为涉及农业农村部门职责的,以及对农村村民未经批准或者采取欺骗手段骗取批准非法占用土地建住宅的处罚36022000300Y | 对非法占用耕地破坏种植条件,或因开发土地造成土地荒漠化、盐渍化行为涉及农业农村部门职责的处罚360220003001 | 行政处罚 | |
对农村村民未经批准或者采取欺骗手段骗取批准,非法占用土地建住宅的处罚360220003002 | 行政处罚 | |||
4 | 对违反农作物种子管理有关规定的处罚36022000400Y | 对农作物品种测试、试验和种子质量检测机构伪造测试、试验、检验数据或出具虚假证明的处罚360220004001 | 行政处罚 | |
对侵犯农作物植物新品种权行为的处罚360220004002 | 行政处罚 | |||
对假冒农作物授权品种的处罚360220004003 | 行政处罚 | |||
对生产经营农作物假种子的处罚360220004004 | 行政处罚 | |||
对生产经营农作物劣种子的处罚360220004005 | 行政处罚 | |||
对未取得农作物种子生产经营许可证生产经营种子等行为的处罚360220004006 | 行政处罚 | |||
对应当审定未经审定的农作物品种进行推广、销售等行为的处罚360220004007 | 行政处罚 | |||
对未经许可进出口农作物种子等行为的处罚360220004008 | 行政处罚 | |||
对销售的农作物种子应当包装而没有包装等行为的处罚360220004009 | 行政处罚 | |||
对侵占、破坏农作物种质资源、私自采集或者采伐国家重点保护的天然农作物种质资源的处罚360220004010 | 行政处罚 | |||
对未经批准向境外提供或者从境外引进农作物种质资源或者与境外机构、个人开展合作研究利用农作物种质资源的处罚360220004011 | 行政处罚 | |||
对农作物种子企业审定试验数据造假行为的处罚360220004012 | 行政处罚 | |||
对在农作物种子生产基地进行检疫性有害生物接种试验的处罚360220004013 | 行政处罚 | |||
对拒绝、阻挠农业主管部门依法实施监督检查的处罚360220004014 | 行政处罚 | |||
对销售农作物授权品种未使用其注册登记的名称的处罚360220004015 | 行政处罚 | |||
5 | 对违反农业野生植物保护管理有关规定的处罚36022000500Y | 对未取得采集证或者未按照采集证的规定采集国家重点保护农业野生植物的处罚360220005001 | 行政处罚 | |
对违规出售、收购国家重点保护农业野生植物的处罚360220005002 | 行政处罚 | |||
对伪造、倒卖、转让农业部门颁发的采集证、允许进出口证明书或者有关批准文件、标签的处罚360220005003 | 行政处罚 | |||
对外国人在中国境内采集、收购国家重点保护农业野生植物等行为的处罚360220005004 | 行政处罚 | |||
6 | 对违反农业植物检疫、农作物病虫害防治和植物保护管理有关规定的处罚36022000600Y | 对未依照《植物检疫条例》规定办理农业领域植物检疫证书或者在报检过程中弄虚作假等行为的处罚360220006001 | 行政处罚 | |
对侵占、损毁、拆除、擅自移动农作物病虫害监测设施设备或者以其他方式妨害农作物病虫害监测设施设备正常运行的处罚360220006002 | 行政处罚 | |||
对擅自向社会发布农作物病虫害预报或者灾情信息等违法行为的处罚360220006003 | 行政处罚 | |||
对不具备相应的设施设备、技术人员、田间作业人员以及规范的管理制度等违法行为的处罚360220006004 | 行政处罚 | |||
对境外组织和个人在我国境内开展农作物病虫害监测活动的处罚360220006005 | 行政处罚 | |||
对跨县异地引进农作物种子、种苗和其他繁殖材料或者调运、销售植物和植物产品中传带检疫性有害生物以及当地未发生的非检疫性有害生物的处罚360220006006 | 行政处罚 | |||
对经营、使用国家禁用的植物保护技术和产品的处罚360220006007 | 行政处罚 | |||
7 | 对违反农药管理有关规定的处罚36022000700Y | 对农药登记试验单位出具虚假登记试验报告的处罚360220007001 | 行政处罚 | |
对未取得农药生产许可证生产农药或者生产假农药的处罚360220007002 | 行政处罚 | |||
对取得农药生产许可证的农药生产企业不再符合规定条件继续生产农药的处罚360220007003 | 行政处罚 | |||
对农药生产企业生产劣质农药的处罚360220007004 | 行政处罚 | |||
对委托未取得农药生产许可证的受托人加工、分装农药,或者委托加工、分装假农药、劣质农药的处罚360220007005 | 行政处罚 | |||
对农药生产企业采购、使用未依法附具产品质量检验合格证、未依法取得有关许可证明文件的原材料等违法行为的处罚360220007006 | 行政处罚 | |||
对农药生产企业不执行原材料进货、农药出厂销售记录制度,或者不履行农药废弃物回收义务的处罚360220007007 | 行政处罚 | |||
对农药经营者未取得农药经营许可证经营农药等行为的处罚360220007008 | 行政处罚 | |||
对农药经营者经营劣质农药的处罚360220007009 | 行政处罚 | |||
对农药经营者设立分支机构未依法变更农药经营许可证,或者未向分支机构所在地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农业主管部门备案等行为的处罚360220007010 | 行政处罚 | |||
对农药经营者不执行农药采购台账、销售台账制度等行为的处罚360220007011 | 行政处罚 | |||
对境外企业直接在中国销售农药;取得农药登记证的境外企业向中国出口劣质农药情节严重或者出口假农药的处罚360220007012 | 行政处罚 | |||
7 | 对违反农药管理有关规定的处罚36022000700Y | 对农药使用者不按照农药的标签标注的使用范围、使用方法和剂量、使用技术要求和注意事项、安全间隔期使用农药等行为的处罚360220007013 | 行政处罚 | |
对农产品生产企业、食品和食用农产品仓储企业、专业化病虫害防治服务组织和从事农产品生产的农民专业合作社等不执行农药使用记录制度的处罚360220007014 | 行政处罚 | |||
对伪造、变造、转让、出租、出借农药登记证、农药生产许可证、农药经营许可证等许可证明文件的处罚360220007015 | 行政处罚 | |||
对未取得农药生产许可证生产农药,未取得农药经营许可证经营农药,或者被吊销农药登记证、农药生产许可证、农药经营许可证的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的处罚360220007016 | 行政处罚 | |||
对农药生产企业生产假农药的等违法行为的处罚360220007017 | 行政处罚 | |||
对发证机关工作人员滥用职权、玩忽职守作出准予农药生产许可决定等违法行为的的处罚360220007018 | 行政处罚 | |||
对农药经营者和农药包装废弃物回收站(点)未按规定建立农药包装废弃物回收台账的的处罚360220007019 | 行政处罚 | |||
8 | 对违反肥料登记管理有关规定的处罚36022000800Y | 对生产、销售未取得登记证的肥料产品等行为的处罚360220008001 | 行政处罚 | |
对转让肥料登记证或登记证号等行为的处罚360220008002 | 行政处罚 | |||
9 | 对违反畜牧管理有关规定的处罚36022000900Y | 对擅自处理受保护的畜禽遗传资源,造成畜禽遗传资源损失的处罚360220009001 | 行政处罚 | |
对未经审核批准,从境外引进畜禽遗传资源、开展对外合作研究利用列入保护名录的畜禽遗传资源等行为的处罚360220009002 | 行政处罚 | |||
对销售、推广未经审定或者鉴定的畜禽(蚕种)品种等行为的处罚360220009003 | 行政处罚 | |||
对种畜禽(蚕种)生产经营者无许可证或者违反许可证的规定生产经营种畜禽(蚕种)等行为的处罚360220009004 | 行政处罚 | |||
对使用的种畜禽不符合种用标准的处罚360220009005 | 行政处罚 | |||
对以其他畜禽品种、配套系冒充所销售的种畜禽(蚕种)品种、配套系等行为的处罚360220009006 | 行政处罚 | |||
对畜禽养殖场未建立养殖档案或未按照规定保存养殖档案的处罚360220009007 | 行政处罚 | |||
对销售的种畜禽未附具种畜禽合格证明、检疫合格证明、家畜系谱等行为的处罚360220009008 | 行政处罚 | |||
对使用伪造、变造的畜禽标识的处罚360220009009 | 行政处罚 | |||
对销售不符合国家技术规范的强制性要求的畜禽的处罚360220009010 | 行政处罚 | |||
对销售的蚕种未附具蚕种检疫证明、质量合格证的处罚360220009013 | 行政处罚 | |||
对畜禽养殖场、养殖小区将水禽与旱禽、家畜与家禽混养的处罚360220009014 | 行政处罚 | |||
对使用未经高温处理的餐馆、食堂的泔水饲喂家畜和在垃圾场或者使用垃圾场中物质饲养畜禽的处罚360220009015 | 行政处罚 | |||
对销售、加工或者随意抛弃病死畜禽的处罚360220009016 | 行政处罚 | |||
10 | 对违反动物病原微生物实验室生物安全管理有关规定的处罚36022001000Y | 对未经批准从事某种高致病性病原微生物或者疑似高致病性病原微生物实验活动的处罚360220010001 | 行政处罚 | |
对在不符合相应生物安全要求的实验室从事病原微生物相关实验活动的处罚360220010002 | 行政处罚 | |||
对病原微生物实验室违反实验室日常管理规范和要求的处罚360220010003 | 行政处罚 | |||
对实验室的设立单位未建立健全安全保卫制度,或者未采取安全保卫措施的处罚360220010004 | 行政处罚 | |||
对未经批准运输高致病性病原微生物菌(毒)种或者样本等行为导致高致病性病原微生物菌(毒)种或者样本被盗、被抢、丢失、泄露的处罚360220010005 | 行政处罚 | |||
对感染临床症状或者体征等情形未依照规定报告或者未依照规定采取控制措施的处罚360220010007 | 行政处罚 | |||
对拒绝接受兽医主管部门依法开展有关高致病性病原微生物扩散的调查取证、采集样品等活动或者依照规定采取有关预防、控制措施的处罚360220010008 | 行政处罚 | |||
对发生病原微生物被盗、被抢、丢失、泄漏,承运单位、护送人、保藏机构和实验室的设立单位未依照规定报告的处罚360220010009 | 行政处罚 | |||
对违反规定保藏或者提供菌(毒)种或者样本的处罚360220010010 | 行政处罚 | |||
对未及时向保藏机构提供菌(毒)种或者样本的处罚360220010011 | 行政处罚 | |||
对未经批准,从国外引进或者向国外提供菌(毒)种或者样本的处罚360220010012 | 行政处罚 | |||
11 | 对违反生猪屠宰管理有关规定的处罚36022001100Y | 对未经定点从事生猪屠宰活动等行为的处罚360220011001 | 行政处罚 | |
对生猪定点屠宰厂(场)出借、转让生猪定点屠宰证书或者生猪定点屠宰标志牌的处罚360220011002 | 行政处罚 | |||
对生猪定点屠宰厂(场)不符合国家规定的操作流程和技术要求屠宰生猪等行为的处罚360220011003 | 行政处罚 | |||
对生猪定点屠宰厂(场)出厂(场)未经肉品品质检验或者经肉品品质检验不合格的生猪产品的处罚360220011004 | 行政处罚 | |||
对生猪定点屠宰厂(场)、其他单位或者个人对生猪、生猪产品注水或者注入其他物质的处罚360220011005 | 行政处罚 | |||
对生猪定点屠宰厂(场)屠宰注水或者注入其他物质的生猪的处罚360220011006 | 行政处罚 | |||
对为未经定点违法从事生猪屠宰活动的单位或者个人提供生猪屠宰场所或者生猪产品储存设施等行为的行政处罚360220011007 | 行政处罚 | |||
12 | 对违反兽药管理有关规定的处罚36022001200Y | 对无兽药生产许可证、兽药经营许可证生产、经营兽药的,或者虽有兽药生产许可证、兽药经营许可证,生产、经营假、劣兽药的,或者兽药经营企业经营人用药品等行为的处罚360220012001 | 行政处罚 | |
对提供虚假的资料、样品或者采取其他欺骗手段取得兽药生产许可证、兽药经营许可证或者兽药批准证明文件的处罚360220012002 | 行政处罚 | |||
对买卖、出租、出借兽药生产许可证、兽药经营许可证或者兽药批准证明文件等行为的处罚360220012003 | 行政处罚 | |||
对兽药安全性评价单位、临床试验单位、生产和经营企业未按照规定实施兽药研究试验、生产、经营质量管理规范的;未按照规定开展新兽药临床试验备案的处罚360220012004 | 行政处罚 | |||
对研制新兽药不具备规定的条件擅自使用一类病原微生物或者在实验室阶段前未经批准的处罚360220012005 | 行政处罚 | |||
12 | 对违反兽药管理有关规定的处罚36022001200Y | 对兽药的标签和说明书未经批准;兽药包装上未附有标签和说明书或者标签和说明书与批准的内容不一致的处罚360220012006 | 行政处罚 | |
对境外企业在中国直接销售兽药的处罚360220012007 | 行政处罚 | |||
对未按照国家有关兽药安全使用规定使用兽药等行为的处罚360220012008 | 行政处罚 | |||
对将因试验死亡的临床试验用食用动物及其产品或无对人安全并超过休药期证明的临床试验用食用动物及其产品作为食品供人消费的行政处罚360220012009 | 行政处罚 | |||
对进入批发、零售市场或者生产加工企业前销售尚在用药期、休药期内的动物及其产品用于食品消费等行为的处罚360220012010 | 行政处罚 | |||
对擅自转移、使用、销毁、销售被查封或者扣押的兽药及有关材料的处罚360220012011 | 行政处罚 | |||
对兽药生产企业、经营企业、兽药使用单位和开具处方的兽医人员不按规定报告兽药严重不良反应等行为的处罚360220012012 | 行政处罚 | |||
对未经兽医开具处方销售、购买、使用兽用处方药的处罚360220012013 | 行政处罚 | |||
对兽药生产、经营企业把原料药销售给兽药生产企业以外的单位和个人等行为的处罚360220012014 | 行政处罚 | |||
对直接将原料药添加到饲料及动物饮用水中或者饲喂动物的处罚360220012015 | 行政处罚 | |||
对在水产养殖中违法用药等行为的处罚360220012016 | 行政处罚 | |||
13 | 对违反饲料和饲料添加剂管理有关规定的处罚36022001300Y | 对提供虚假的资料、样品或者采取其他欺骗方式取得许可证明文件的处罚360220013001 | 行政处罚 | |
对假冒、伪造或者买卖许可证明文件的处罚360220013002 | 行政处罚 | |||
对未取得生产许可证生产饲料、饲料添加剂的处罚360220013003 | 行政处罚 | |||
对已经取得生产许可证,但不再具备规定的条件而继续生产饲料、饲料添加剂的处罚360220013004 | 行政处罚 | |||
对已经取得生产许可证,但未按照规定取得产品批准文号而生产饲料添加剂的处罚360220013005 | 行政处罚 | |||
对饲料、饲料添加剂生产企业不遵守规定使用限制使用的饲料原料、单一饲料、饲料添加剂、药物饲料添加剂、添加剂预混合饲料生产饲料等行为的处罚360220013006 | 行政处罚 | |||
对饲料、饲料添加剂生产企业不按规定和有关标准对采购的饲料原料、单一饲料、饲料添加剂、药物饲料添加剂、添加剂预混合饲料和用于饲料添加剂生产的原料进行查验或者检验等行为的处罚360220013007 | 行政处罚 | |||
对饲料、饲料添加剂生产企业不依照规定实行采购、生产、销售记录制度或者产品留样观察制度的处罚360220013008 | 行政处罚 | |||
对饲料、饲料添加剂生产企业销售未附具产品质量检验合格证或者包装、标签不符合规定的饲料、饲料添加剂的处罚360220013009 | 行政处罚 | |||
对不符合规定条件经营饲料、饲料添加剂的处罚360220013010 | 行政处罚 | |||
对经营者对饲料、饲料添加剂进行再加工或者添加物质等行为的处罚360220013011 | 行政处罚 | |||
对经营者对饲料、饲料添加剂进行拆包、分装等行为的处罚360220013012 | 行政处罚 | |||
13 | 对违反饲料和饲料添加剂管理有关规定的处罚36022001300Y | 对饲料和饲料添加剂生产企业发现问题产品不主动召回的处罚360220013013 | 行政处罚 | |
对饲料、饲料添加剂经营者发现问题产品不停止销售的处罚360220013014 | 行政处罚 | |||
对在生产、经营过程中,以非饲料、非饲料添加剂冒充饲料、饲料添加剂或者以此种饲料、饲料添加剂冒充他种饲料、饲料添加剂等行为的处罚360220013015 | 行政处罚 | |||
对养殖者使用未取得新饲料、新饲料添加剂证书的新饲料、新饲料添加剂或者未取得饲料、饲料添加剂进口登记证的进口饲料、进口饲料添加剂等行为的处罚360220013016 | 行政处罚 | |||
对养殖者在饲料或者动物饮用水中添加国务院农业行政主管部门公布禁用的物质以及对人体具有直接或者潜在危害的其他物质,或者直接使用上述物质养殖动物的处罚360220013017 | 行政处罚 | |||
对养殖者对外提供自行配制的饲料的处罚360220013018 | 行政处罚 | |||
14 | 对违反动物防疫管理有关规定的处罚36022001400Y | 对依法应当检疫而未经检疫动物产品,不具备补检条件的处罚360220014001 | 行政处罚 | |
对饲养的动物不按照动物疫病强制免疫计划进行免疫接种等行为的处罚360220014002 | 行政处罚 | |||
对动物、动物产品的运载工具、垫料、包装物、容器等不符合国务院农业农村主管部门规定的动物防疫要求的处罚360220014003 | 行政处罚 | |||
对不按照规定处置染疫动物及其排泄物,染疫动物产品等行为的处罚360220014004 | 行政处罚 | |||
对患有人畜共患传染病的人员,直接从事动物疫病监测、检测、检验检疫,动物诊疗以及易感染动物的饲养、屠宰、经营、隔离、运输等活动的处罚360220014005 | 行政处罚 | |||
14 | 对违反动物防疫管理有关规定的处罚36022001400Y | 对屠宰、经营、运输动物或者生产、经营、加工、贮藏、运输不符合动物防疫规定的动物产品等行为的处罚360220014006 | 行政处罚 | |
对兴办动物饲养场(养殖小区)和隔离场所,动物屠宰加工场所,以及动物和动物产品无害化处理场所,未取得动物防疫条件合格证等行为的处罚360220014007 | 行政处罚 | |||
动物饲养场和隔离场所、动物屠宰加工场所以及动物和动物产品无害化处理场所,生产经营条件发生变化,不再符合本法第二十四条规定的动物防疫条件继续从事相关活动的处罚360220014008 | 行政处罚 | |||
对屠宰、经营、运输的动物未附有检疫证明,经营和运输的动物产品未附有检疫证明、检疫标志的处罚360220014009 | 行政处罚 | |||
对用于科研、展示、演出和比赛的动物未附有检疫证明的处罚360220014010 | 行政处罚 | |||
对将禁止或者限制调运的特定动物、动物产品由动物疫病高风险区调入低风险区的处罚360220014011 | 行政处罚 | |||
对通过道路跨省、自治区、直辖市运输动物,未经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设立的指定通道入省境或者过省境的处罚360220014012 | 行政处罚 | |||
对转让、伪造或者变造检疫证明、检疫标志或者畜禽标识的处罚360220014013 | 行政处罚 | |||
对不遵守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及其兽医主管部门依法作出的有关控制、扑灭动物疫病规定等行为的处罚360220014014 | 行政处罚 | |||
对未取得动物诊疗许可证从事动物诊疗活动的处罚360220014015 | 行政处罚 | |||
对动物诊疗机构造成动物疫病扩散的处罚360220014016 | 行政处罚 | |||
对超出动物诊疗许可证核定的诊疗活动范围从事动物诊疗活动等行为的处罚360220014017 | 行政处罚 | |||
14 | 对违反动物防疫管理有关规定的处罚36022001400Y | 对未经执业兽医备案从事动物诊疗活动的处罚360220014018 | 行政处罚 | |
对生产经营兽医器械产品质量不符合要求的处罚360220014019 | 行政处罚 | |||
对执业兽医违反有关动物诊疗的操作技术规范,造成或者可能造成动物疫病传播、流行等行为的处罚360220014020 | 行政处罚 | |||
对从事动物疫病研究与诊疗和动物饲养、屠宰、经营、隔离、运输,以及动物产品生产、经营、加工、贮藏等活动的单位和个人不履行动物疫情报告义务等行为的处罚360220014021 | 行政处罚 | |||
对拒绝阻碍重大动物疫情监测、不报告动物群体发病死亡情况的处罚360220014022 | 行政处罚 | |||
对不符合条件采集重大动物疫病病料,或者在重大动物疫病病原分离时不遵守国家有关生物安全管理规定的处罚360220014023 | 行政处罚 | |||
对变更机构名称或者法定代表人未办理变更手续的动物诊疗机构等行为的处罚360220014024 | 行政处罚 | |||
对销售、收购依法应当具有畜禽标识而没有畜禽标识的动物的处罚360220014025 | 行政处罚 | |||
对经营动物和动物产品的集贸市场不符合动物防疫条件的处罚360220014026 | 行政处罚 | |||
对跨省、自治区、直辖市引进用于饲养的非乳用、非种用动物和水产苗种到达目的地后,未向所在地动物卫生监督机构报告的处罚360220014027 | 行政处罚 | |||
对跨省、自治区、直辖市引进的乳用、种用动物到达输入地后,未按规定进行隔离观察的处罚360220014028 | 行政处罚 | |||
对不使用病历,或者应当开具处方未开具处方的执业兽医师等行为的处罚360220014029 | 行政处罚 | |||
15 | 对违反渔业管理有关规定的处罚36022001500Y | 对使用炸鱼、毒鱼、电鱼等破坏渔业资源方法进行捕捞等行为的处罚360220015001 | 行政处罚 | |
对制造、销售禁用的渔具行为的处罚360220015002 | 行政处罚 | |||
对偷捕、抢夺他人养殖的水产品的,或者破坏他人养殖水体、养殖设施行为的处罚360220015003 | 行政处罚 | |||
对使用全民所有的水域、滩涂从事养殖生产,无正当理由使水域、滩涂荒芜满一年行为的处罚360220015004 | 行政处罚 | |||
对未依法取得养殖证或者超越养殖证许可范围在全民所有的水域从事养殖生产,妨碍航运、行洪行为的处罚360220015005 | 行政处罚 | |||
对未依法取得捕捞许可证擅自进行捕捞行为的处罚360220015006 | 行政处罚 | |||
对违反捕捞许可证关于作业类型、场所、时限和渔具数量的规定进行捕捞行为的处罚360220015007 | 行政处罚 | |||
对涂改、买卖、出租或者以其他形式转让捕捞许可证行为的处罚360220015008 | 行政处罚 | |||
对非法生产、进口、出口水产苗种的处罚360220015009 | 行政处罚 | |||
对经营未经审定的水产苗种行为的处罚360220015010 | 行政处罚 | |||
对未经批准在水产种质资源保护区内从事捕捞活动行为的处罚360220015011 | 行政处罚 | |||
对外国人、外国渔船擅自进入中华人民共和国管辖水域从事渔业生产和渔业资源调查活动行为的处罚360220015012 | 行政处罚 | |||
对在鱼、虾、蟹、贝幼苗的重点产区直接引水、用水未采取避开幼苗的密集期、密集区或者设置网栅等保护措施行为的处罚360220015013 | 行政处罚 | |||
15 | 对违反渔业管理有关规定的处罚36022001500Y | 对在江河、湖泊、水库使用无机肥、有机肥、生物复合肥等进行水产养殖的处罚360220015014 | 行政处罚 | |
对未按照国家规定随船配备救生、消防、航行、信号、污物收集处理等设备的处罚360220015015 | 行政处罚 | |||
对进行人工增殖放流时,投放不符合生态要求的水生生物物种的处罚360220015016 | 行政处罚 | |||
对销售禁渔区渔获物的处罚360220015017 | 行政处罚 | |||
对在规定的期限和受污染区域内采捕水产品的处罚360220015018 | 行政处罚 | |||
对推广未经审定批准的水产新品种、国(境)外引进种的处罚360220015019 | 行政处罚 | |||
对违反水产种苗选育管理规定的处罚360220015020 | 行政处罚 | |||
对未取得许可证从事水产种苗生产的处罚360220015021 | 行政处罚 | |||
对买卖、出租、转让水产种苗许可证、检疫证书的处罚360220015022 | 行政处罚 | |||
对不按照生产技术操作规程从事水产种苗生产又拒不改正等违法行为的处罚360220015023 | 行政处罚 | |||
对出售不合格水产种苗的处罚360220015024 | 行政处罚 | |||
对从省外调入水产种苗的,当事人未按照国家或者本省有关规定向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渔业主管部门申报,或未经水产种苗检测机构检验、检疫,并出具合格证和检疫证书后销售和使用的处罚360220015025 | 行政处罚 | |||
对渔业船舶使用不符合标准或者要求的渔业船舶用燃油行为的处罚360220015026 | 行政处罚 | |||
15 | 对违反渔业管理有关规定的处罚36022001500Y | 对未持有船舶国籍证书、船舶登记证书、船舶航行签证簿或者将船舶证书转让他船使用或者未配齐船员行为的处罚360220015027 | 行政处罚 | |
对渔业船舶改建后,未按规定办理变更登记行为的处罚360220015028 | 行政处罚 | |||
对未按规定标写船名、船号、船籍港,没有悬挂船名牌等行为的处罚360220015029 | 行政处罚 | |||
对未按规定配备救生、消防设备行为的处罚360220015030 | 行政处罚 | |||
对不执行渔政渔港监督管理机关作出的离港、停航、改航、停止作业的决定,或者在执行中违反上述决定行为的处罚360220015031 | 行政处罚 | |||
对冒用、租借他人或涂改职务船员证书、普通船员证书的处罚360220015032 | 行政处罚 | |||
对因违规被扣留或吊销船员证书而谎报遗失,申请补发行为的处罚360220015033 | 行政处罚 | |||
对向渔政渔港监督管理机关提供虚假证明材料、伪造资历或以其他舞弊方式获取船员证书的处罚360220015034 | 行政处罚 | |||
对船员证书持证人与证书所载内容不符行为的处罚360220015035 | 行政处罚 | |||
对到期未办理证件审验的职务船员,责令其限期办理后,逾期不办理行为的处罚360220015036 | 行政处罚 | |||
对违反港航法律、法规造成水上交通事故的船长或直接责任人的处罚360220015037 | 行政处罚 | |||
对发现有人遇险、遇难或收到求救信号,在不危及自身安全的情况下,不提供救助或不服从渔政渔港监督管理机关救助指挥等行为的处罚360220015038 | 行政处罚 | |||
对触碰渔业航标不报告行为的处罚360220015039 | 行政处罚 | |||
15 | 对违反渔业管理有关规定的处罚36022001500Y | 对危害渔业航标及其辅助设施或者影响渔业航标工作效能行为的处罚360220015040 | 行政处罚 | |
对以欺骗、贿赂等不正当手段取得渔业船员证书的处罚360220015041 | 行政处罚 | |||
对伪造、变造、转让渔业船员证书的处罚360220015042 | 行政处罚 | |||
对渔业船员在船工作期间违反有关管理规定行为的处罚360220015043 | 行政处罚 | |||
对渔业船员在船舶航行、作业、锚泊时未按照规定值班的处罚360220015044 | 行政处罚 | |||
对渔业船舶的船长违反职责的处罚360220015045 | 行政处罚 | |||
对渔业船员因违规造成责任事故的处罚360220015046 | 行政处罚 | |||
对渔业船舶所有人或经营人未按规定配齐渔业职务船员,或招用未取得本办法规定证件的人员在渔业船舶上工作等违法行为的处罚360220015047 | 行政处罚 | |||
对渔业船员培训机构不具备规定条件开展渔业船员培训等违法行为的处罚360220015048 | 行政处罚 | |||
16 | 对违反水生野生动物保护管理有关规定的处罚36022001600Y | 对以收容救护为名买卖水生野生动物及其制品行为的处罚360220016001 | 行政处罚 | |
对在相关自然保护区域、禁渔区、禁渔期猎捕国家重点保护水生野生动物,未取得特许猎捕证、未按照特许猎捕证规定猎捕、杀害国家重点保护水生野生动物,或者使用禁用的工具、方法猎捕国家重点保护水生野生动物行为的行政处罚360220016002 | 行政处罚 | |||
16 | 对违反水生野生动物保护管理有关规定的处罚36022001600Y | 对在相关自然保护区域、禁猎(渔)区、禁猎(渔)期猎捕非国家重点保护、省重点保护水生野生动物,未取得狩猎证、未按照狩猎证规定猎捕非国家重点保护、省重点保护水生野生动物,或者使用禁用的工具、方法猎捕非国家重点保护、省重点保护水生野生动物行为的处罚360220016003 | 行政处罚 | |
对未取得人工繁育许可证繁育国家、省重点保护水生野生动物或者《野生动物保护法》第二十八条第二款规定的水生野生动物的处罚360220016004 | 行政处罚 | |||
对未经批准、未取得或者未按照规定使用专用标识,或者未持有、未附有人工繁育许可证、批准文件的副本或者专用标识出售、购买、利用、运输、携带、寄递国家、省重点保护水生野生动物及其制品等行为的处罚360220016005 | 行政处罚 | |||
对生产、经营使用国家重点保护水生野生动物及其制品制作食品,没有合法来源证明的省重点保护水生野生动物及制品,或者为食用非法购买国家重点保护水生野生动物及其制品,没有合法来源证明的省重点保护水生野生动物及其制品等行为的处罚360220016006 | 行政处罚 | |||
对违法从境外引进水生野生动物物种行为的处罚360220016007 | 行政处罚 | |||
对违法将从境外引进的水生野生动物放归野外环境行为的处罚360220016008 | 行政处罚 | |||
对伪造、变造、买卖、转让、租借有关水生野生动物证件、专用标识或者有关批准文件的处罚360220016009 | 行政处罚 | |||
对外国人未经批准在中国境内对国家重点保护的水生野生动物进行科学考察、标本采集、拍摄电影、录像行为的处罚360220016010 | 行政处罚 | |||
对非法交易和食用水生野生动物的处罚360220016011 | 行政处罚 | |||
17 | 对违反农业转基因生物安全管理有关规定的处罚36022001700Y | 对未经批准生产、加工农业转基因生物或者未按照批准的品种、范围、安全管理要求和技术标准生产、加工的处罚360220017002 | 行政处罚 | |
对生产、经营转基因农业植物种子、种畜禽、水产苗种的单位和个人,未按照规定制作、保存生产、经营档案的处罚360220017003 | 行政处罚 | |||
对违反农业转基因生物标识管理规定的处罚360220017004 | 行政处罚 | |||
对假冒、伪造、转让或者买卖农业转基因生物有关证明文书的处罚360220017005 | 行政处罚 | |||
18 | 对违反农产品质量安全管理有关规定的处罚36022001800Y | 对农产品质量安全检测机构伪造检测结果或者出具检测结果不实的处罚360220018001 | 行政处罚 | |
对农产品生产企业、农民专业合作经济组织未建立或者未按照规定保存或者伪造农产品生产记录逾期不改正的处罚360220018002 | 行政处罚 | |||
对农产品生产企业、农民专业合作经济组织以及从事农产品收购的单位或者个人销售的农产品未按照规定进行包装、标识逾期不改正的处罚360220018003 | 行政处罚 | |||
对食用农产品进入批发、零售市场或者生产加工企业前使用的保鲜剂、防腐剂、添加剂等材料不符合国家有关强制性的技术规范的处罚360220018004 | 行政处罚 | |||
对农产品生产企业、农民专业合作经济组织销售不合格农产品的处罚360220018005 | 行政处罚 | |||
对冒用农产品质量标志的处罚360220018006 | 行政处罚 | |||
对生产经营者不按照法定条件、要求从事食用农产品生产经营活动等行为的处罚360220018007 | 行政处罚 | |||
对生产食用农产品所使用的原料、辅料、添加剂、农业投入品等不符合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和国家强制性标准的处罚360220018008 | 行政处罚 | |||
18 | 对违反农产品质量安全管理有关规定的处罚36022001800Y | 对生产企业发现其生产的食用农产品存在安全隐患,可能对人体健康和生命安全造成损害,不履行向社会公布有关信息,不向有关监督管理部门报告等行为的处罚360220018009 | 行政处罚 | |
对伪造、冒用、转让、买卖无公害农产品产地认定证书、产品认证证书和标志行为的处罚360220018010 | 行政处罚 | |||
对擅自移动、损毁禁止生产区标牌行为的处罚360220018011 | 行政处罚 | |||
19 | 对奶畜饲养者、生鲜乳收购者违反乳品质量安全监督管理有关规定的处罚36022001900Y | 对生鲜乳收购者、乳制品生产企业在生鲜乳收购、乳制品生产过程中,加入非食品用化学物质或者其他可能危害人体健康的物质的处罚360220019001 | 行政处罚 | |
对生产、销售不符合乳品质量安全国家标准的乳品的处罚360220019002 | 行政处罚 | |||
对奶畜养殖者、生鲜乳收购者在发生乳品质量安全事故后未报告、处置的处罚360220019003 | 行政处罚 | |||
对未取得生鲜乳收购许可证收购生鲜乳等行为的行政处罚360220019004 | 行政处罚 | |||
20 | 对违反粮食流通管理有关规定的处罚36025900100Y | 对粮食收购企业未按照规定备案或者提供虚假备案信息的处罚360259001001 | 行政处罚 | |
对粮食收购者未执行国家粮食质量标准;粮食收购者未及时向售粮者支付售粮款;粮食收购者违反规定代扣、代缴税、费和其他款项;粮食收购者收购粮食,未按照国家有关规定进行质量安全检验,或者对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的粮食未作为非食用用途单独储存;从事粮食收购、销售、储存、加工的粮食经营者以及饲料、工业用粮企业未建立粮食经营台账,或者未按照规定报送粮食基本数据和有关情况,粮食储存企业未按照规定进行粮食销售出库质量安全检验的处罚360259001002 | 行政处罚 | |||
对粮食收购者、粮食储存企业未按照规定使用仓储设施、运输工具的处罚360259001003 | 行政处罚 | |||
20 | 对违反粮食流通管理有关规定的处罚36025900100Y | 对粮食收购者、粮食储存企业将真菌毒素、农药残留、重金属等污染物质以及其他危害人体健康的物质含量超过食品安全标准限量的;霉变或者色泽、气味异常的;储存期间使用储粮药剂未满安全间隔期的;被包装材料、容器、运输工具等污染的;其他法律、法规或者国家有关规定明确不得作为食用用途销售的粮食作为食用用途销售出库的处罚360259001004 | 行政处罚 | |
对从事政策性粮食经营活动虚报粮食收储数量;通过以陈顶新、以次充好、低收高转、虚假购销、虚假轮换、违规倒卖等方式,套取粮食价差和财政补贴,骗取信贷资金;挤占、挪用、克扣财政补贴、信贷资金;以政策性粮食为债务作担保或者清偿债务;利用政策性粮食进行除政府委托的政策性任务以外的其他商业经营;在政策性粮食出库时掺杂使假、以次充好、调换标的物,拒不执行出库指令或者阻挠出库;购买国家限定用途的政策性粮食,违规倒卖或者不按照规定用途处置;擅自动用政策性粮食;其他违反国家政策性粮食经营管理规定;粮食应急预案启动后,不按照国家要求承担应急任务,不服从国家的统一安排和调度的行为的处罚360259001005 | 行政处罚 | |||
对有违反《粮食流通管理条例》规定的违法情节其情节严重的粮食经营企业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的处罚360259001006 | 行政处罚 | |||
对粮油仓储单位不具备必要仓储条件的处罚360259001007 | 行政处罚 | |||
对粮油仓储单位的名称不符合规定的处罚360259001008 | 行政处罚 | |||
对粮油仓储单位违反有关粮油出入库、储存管理规定的处罚360259001009 | 行政处罚 | |||
对违规拆除、迁移粮油仓储物流设施,非法侵占、损坏粮油仓储物流设施或者擅自改变其用途的处罚 360259001010 | 行政处罚 | |||
21 | 查封、扣押造成或者可能造成严重污染的国家和省明令淘汰或者禁止生产、销售的农业投入品360320001000 | 行政强制 | ||
22 | 查封、扣押有证据证明违法生产经营的农作物种子,以及用于违法生产经营的工具、设备及运输工具等,查封违法从事农作物种子生产经营活动的场所36032000200Y | 查封、扣押有证据证明违法生产经营的农作物种子,以及用于违法生产经营的工具、设备及运输工具等360320002001 | 行政强制 | |
查封违法从事农作物种子生产经营活动的场所360320002002 | 行政强制 | |||
23 | 封存或者扣押与农业植物品种权侵权案件、假冒授权品种案件有关的农业植物品种的繁殖材料,封存与案件有关的合同、帐册及有关文件360320003000 | 行政强制 | ||
24 | 封存违反规定调运的植物和植物产品360320004000 | 行政强制 | ||
25 | 查封、扣押违法生产、经营、使用的农药,以及用于违法生产、经营、使用农药的工具、设备、原材料;查封违法生产、经营、使用农药的场所360320005000 | 行政强制 | ||
26 | 查封与违法生猪屠宰活动有关的场所、设施,扣押与违法生猪屠宰活动有关的生猪、生猪产品以及屠宰工具和设备360320006000 | 行政强制 | ||
27 | 查封、扣押有证据证明可能是假、劣的兽药360320007000 | 行政强制 | ||
28 | 查封、扣押有证据证明用于违法生产饲料的饲料原料、单一饲料、饲料添加剂、药物饲料添加剂、添加剂预混合饲料,用于违法生产饲料添加剂的原料,用于违法生产饲料、饲料添加剂的工具、设施,违法生产、经营、使用的饲料、饲料添加剂;查封违法生产、经营饲料、饲料添加剂的场所360320008000 | 行政强制 | ||
29 | 隔离、查封、扣押染疫或者疑似染疫的动物、动物产品及相关物品360320009000 | 行政强制 | ||
30 | 暂扣并强制检疫在有钉螺地带放养的牛、羊、猪等家畜360320010000 | 行政强制 | ||
31 | 紧急情况下封存或者扣押非法研究、试验、生产、加工、经营或者进口、出口的农业转基因生物360320011000 | 行政强制 | ||
32 | 查封、扣押经检测不符合农产品质量安全标准的农产品360320012000 | 行政强制 | ||
33 | 查封、扣押有关合同、票据、账簿以及其他有关资料;查封、扣押不符合法定要求的食用农产品,违法使用的原料、辅料、添加剂、农业投入品以及用于违法生产的工具、设备;查封存在危害人体健康和生命安全重大隐患的生产经营场所360320013000 | 行政强制 | ||
34 | 查封、扣押有证据证明不符合乳品质量安全标准的的生鲜乳,查封涉嫌违法从事生鲜乳生产经营活动的场所,扣押用于违法生产、收购、贮存、运输生鲜乳的车辆、工具、设备360320014000 | 行政强制 | ||
35 | 代作处理不按照动物疫病强制免疫计划进行免疫接种的动物,未经检测或者经检测不合格而不按照规定处理的种用、乳用动物,在装载前和卸载后没有及时清洗、消毒的动物、动物产品的运载工具360320016000 | 行政强制 | ||
36 | 代为捕回从境外引进放归野外环境的野生动物360320017000 | 行政强制 | ||
37 | 查封、扣押非法收购或者不符合国家粮食质量安全标准的粮食,用于违法经营或者被污染的工具、设备以及有关账簿资料和查封违法从事粮食经营活动的场所360359001000 | 行政强制 | ||
38 | 对基本农田保护情况的检查360620001000 | 行政检查 | ||
39 | 对违反农村宅基地管理法律、法规行为的检查360620002000 | 行政检查 | ||
40 | 农田建设项目检查360620003000 | 行政检查 | ||
41 | 对农作物种子(含食用菌菌种、牧草种子)生产经营场所的现场检查360620004000 | 行政检查 | ||
42 | 对重点保护农业野生植物的活动的检查360620005000 | 行政检查 | ||
43 | 农作物病虫害防治检查360620006000 | 行政检查 | ||
44 | 农药检查360620007000 | 行政检查 | ||
45 | 肥料登记检查360620008000 | 行政检查 | ||
46 | 对畜禽(含蜂、蚕)质量安全监督检查360620009000 | 行政检查 | ||
47 | 动物病原微生物实验室及其实验活动监督检查360620010000 | 行政检查 | ||
48 | 生猪屠宰活动监督检查360620011000 | 行政检查 | ||
49 | 对兽药安全性评价单位和兽药经营企业的检查360620012000 | 行政检查 | ||
50 | 饲料、饲料添加剂监督检查360620013000 | 行政检查 | ||
51 | 动物防疫检查360620014000 | 行政检查 | ||
52 | 渔业检查360620015000 | 行政检查 | ||
53 | 水生野生动物保护监督检查360620016000 | 行政检查 | ||
54 | 农业转基因生物安全监督检查360620017000 | 行政检查 | ||
55 | 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督检查360620018000 | 行政检查 | ||
56 | 奶畜饲养以及生鲜乳生产、收购监督检查360620019000 | 行政检查 | ||
57 | 农业机械安全监督检查360620020000 | 行政检查 | ||
58 | 农村土地承包合同和流转合同履行的监督检查360620021000 | 行政检查 | ||
59 | 农业植物产地检疫360620022000 | 行政检查 | ||
60 | 对执行粮食流通管理有关规定的检查36065900100Y | 对其他中央事权粮食的检查360659001001 | 行政检查 | |
对地方事权粮食的检查360659001002 | 行政检查 | |||
61 | 责令停止生产、经营超过6个月或者关闭的企业交回兽药生产许可证、兽药经营许可证361020041000 | 其他行政权力-其他 | ||
62 | 国家重点保护水生野生动物利用特许36012003800Y | 人工繁育国家重点保护水生野生动物审批360120038002 | 行政许可 | |
出售、购买、利用国家重点保护水生野生动物及其制品审批360120038003 | ||||
63 | 省重点保护水生野生动物利用特许36012003900Y | 人工繁育省重点保护水生野生动物审批360120039002 | 行政许可 | |
出售、利 用省重点保护水生野生动物及其制品审批360120039003 | ||||
饲料、饲料添加剂生产企业委托生产备案361020008000 | 其他行政权力— 备案 | |||
饲料、饲料添加剂生产企业委托生产备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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