鄱阳县珠湖中心敬老院项目农民工工资保证金退还公示
为切实保障农民工合法权益,规范工程建设领域工资支付行为,根据《鄱阳县工程建设领域农民工工资保障金管理办法》规定,经审查: 鄱阳县珠湖中心敬老院项目已竣工验收,符合退还农民工工资保证金条件。现对其申请退还保证金进行公示,公示时间从2024年1月2日起至2024年2月1日止。如该项目存在拖欠工资行为,请在公示期内向我局反映情况,或通过电话进行举报投诉。投诉电话:鄱阳县劳动监察局,0793-6270293。如公示期内未接到关于该项目拖欠农民工工资的举报投诉,公示期满后我局将全额退还项目建设单位或施工企业农民工工资保证金。
序号 |
项目名称 |
建设单位 |
施工企业 |
1 |
鄱阳县珠湖中心敬老院项目 |
鄱阳县珠湖乡人民政府 |
江西达龙建设工程有限公司 |
鄱阳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4年1月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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