鄱阳县应急管理局安全生产标准化(三级)达标公告
根据《国家安全监管总局关于印发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评审单位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安监总办〔2014〕49号)、《江西省安全生产委员会关于印发江西省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建设指导意见的通知》(赣安〔2018〕14号)等相关文件精神,经申请,并在鄱阳县应急管理局登记,鄱阳县长明渔具有限公司为安全生产标准化三级企业。
鄱阳县应急管理局
2021年10月1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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