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废止《鄱阳县烟花爆竹经营(零售)布点规划及许可实施方案》的通知
各乡镇人民政府,县直各单位,各相关企业:
县应急管理局于2024年2月23日印发了《鄱阳县烟花爆竹经营(零售)布点规划及许可实施方案》(鄱应急字〔2024〕2号)文件,在方案实施过程中,根据群众反映,省市派出督查组到鄱核实后,指出该方案违反了《国务院关于在市场体系建设中建立公平竞争审查制度的意见》相关要求。现经请示县领导同意,在县应急管理局党委集体研究后,决定自2024年7月25日起废止《鄱阳县烟花爆竹经营(零售)布点规划及许可实施方案》(鄱应急字〔2024〕2号)。
特此通知。
鄱阳县应急管理局
2024年7月2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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