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优化营商环境典型做法】鄱阳县建立市场主体除名机制

信息来源: 发布时间: 2023年11月06日 【字体:

 我县以整治虚增市场主体行为、提升市场主体数据质量为契机,探索市场主体除名机制,对长期占用各类社会资源的“僵尸企业”“失联企业”进行除名,进一步释放名称资源和监管资源。

健全评估机制。制定《鄱阳县市场主体除名工作暂行办法》,规定除名情形为市场主体处于在业状态,因通过登记的住所或经营场所无法取得联系,被列入经营异常名录或被标记为经营异常状态满五年,且近五年未申报纳税,予以除名标记。被除名标记的市场主体不得从事与清算和注销无关的活动。被除名期间市场主体存续,可对除名决定申请行政复议或提起行政诉讼。

完善联通机制。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全面梳理辖区标记为经营异常状态满五年的企业,按管辖分局进行分配,及时安排分局进行上门摸排,掌握企业实际情况,并与税务部门进行逐一比对,拟被除名主体在除名过程中可在一个月内提起陈述、申辩。如期满未进行申诉,视为认同处理。被除名的经营主体将以统一社会信用代码代替其名称,不再纳入“双随机、一公开”检查对象库。除名后,经营主体应当依法完成清算、办理注销登记,不得从事与清算或者注销无关的活动。经营主体名称资源自除名决定送达之日起释放。

  优化服务模式。延伸信用修复服务链,大力构建“线上一网、线下一窗”服务体系。依托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江西)地方频道、江西省企业登记网络服务平台,实现信用修复“一网通办”。以县政务服务窗口为中心,以银行网点、“小个专”党员先锋、社区(村)党建宣传员为依托,设置“帮办代办联系点”,服务模式由过去的坐班等待变为主动上门。开展“万名干部进万企”活动,为个体、企业提供年度报告指导帮助,消除经营异常状态、移出经营异常名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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