解读《常态化疫情防控背景下支持中小微企业和个体工商户健康发展若干措施》

信息来源: 发布时间: 2021年11月16日 【字体:

一、起草背景

去年以来,我省认真贯彻党中央、国务院统筹推进疫情防控和经济社会发展工作部署,扎实做好“六稳”工作、落实“六保”任务,出台了系列降成本、扶实体、促发展的惠企政策措施。今年4月,又在全国率先出台《关于减税减费减租减息减支32条政策措施》,适度保持惠企政策力度,稳预期、增信心,为实现经济稳中加固、稳中向好发挥了重要作用。为持续加大对中小微企业和个体工商户政策扶持力度,省发展改革委会同省直有关部门认真研究,采取深入调研、专题座谈等多种方式,广泛听取政府部门、市场主体尤其是中小微企业和个体工商户的意见建议,牵头起草了《常态化疫情防控背景下支持中小微企业和个体工商户健康发展若干措施》,报请省政府同意后,以省政府办公厅名义印发。

二、主要考虑

一是贯彻国家部署。认真贯彻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将保市场主体作为重中之重,有力支撑保就业、保民生。认真贯彻近期国务院常务会议研究加大对市场主体特别是中小微企业纾困帮扶力度的部署要求,着力促进中小微企业和个体工商户健康发展,进一步稳定就业、改善民生。

二是注重精准施策。坚持问题导向、需求导向,针对我省中小微企业和个体工商户仍然反映的共性诉求和当前存在的阶段性矛盾,突出受疫情影响较深的住宿餐饮、批发零售、文化旅游、物流运输等几大行业,以及抗风险能力较弱的个体工商户等经营群体,有针对性地采取税收优惠、金融扶持、促进消费、完善产业链、降低物流成本等政策措施,提高政策供给精准性,送上“及时雨”。

三是做好统筹衔接。做好与今年出台的《关于减税减费减租减息减支32条政策措施》《关于助力商贸企业纾困解难促进消费的12条政策措施》《关于严格落实疫情防控措施促进四季度旅游消费的通知》等政策措施的衔接,强化统筹,持续加力,推动形成政策集成、叠加效应,帮助广大中小微企业和个体工商户降成本、渡难关、促发展。

三、主要内容

《常态化疫情防控背景下支持中小微企业和个体工商户健康发展若干措施》围绕实施税收优惠、加大金融支持、激发消费活力、降低经营成本、强化服务保障等五个方面提出15条措施。

一是实施税收优惠。主要是对受疫情影响较深的“定期定额”纳税人给予税收支持和便利服务,以及困难企业可申请房产税、城镇土地使用税困难减免。

二是加大金融支持。主要包括用好再贷款政策、提升金融服务质效、加强转贷服务、强化批发零售、住宿餐饮等行业融资支持等4条措施。

三是激发消费活力。主要包括促进文旅消费和便民消费2条措施。

四是降低经营成本。主要包括巩固产业链合作体系、持续提升口岸通关便利化水平、缓解集装箱用箱紧张、扩大高速公路优惠范围、鼓励降低道路运输车辆保险费率、鼓励减免租金等6条措施。

五是强化服务保障。主要包括加强价格监测监督和保障人员、物资安全有序流动2条措施。

相关文件:江西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常态化疫情防控背景下支持中小微企业和个体工商户健康发展若干措施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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