解读《鄱阳县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招生及学生入学工作方案的通知》

信息来源: 发布时间: 2021年07月19日 【字体:


一、起草背景

为切实推进县域内义务教育均衡发展,规范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招生及学生入学行为,保障适龄儿童少年公平接受义务教育权益。结合我县实际情况,起草了《县委办公室 县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鄱阳县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招生及学生入学工作方案>的通知》。

二、政策依据

教育部《关于严格规范大中小学招生秩序的紧急通知》(教学厅〔20198号)、省教育厅《关于做好2021年普通中小学招生入学工作的通知》(赣教基字〔202117号)

三、任务目标

为深入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办好人民满意教育,有序推进我县教体事业健康发展。

四、特点和创新点

1、调整招生学区划分。按照“学校划片招生、生源就近入学”的总体目标,在大力推进教育资源配置均衡的基础上,根据适龄学生人数、学校分布、学校规模、交通状况、实地走访、民意调查等因素对城区12所小学小学学区划分进行了调整。

2、坚持均衡发展原则。规范编班行为,按照男女生比例和各班师资力量相对均衡的原则随机编班,严禁举办重点班,包括以特长班、特色班、快慢班、尖子班、兴趣班和“奥赛”班、国际班等名义的变相重点班。

3、严控大班额。县域内各公(民)办义务教育阶段学校必须按省定班额标准均衡编班,确保小学和初中起始年级班额分别控制在45人、50人以内,非起始年级超过55人的班级严禁转入学生。

五、主要内容

围绕县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招生及学生入学工作,制定了6个方面措施。

1、工作原则。坚持免试就近入学原则、统筹协调原则、均衡发展原则、公平公正公开原则、“应入尽入”原则。

2、招生学区划分。对饶州街道五一中心学校本部、澹湖小学、芝阳学校、西门小学、东流湖学校、湖城学校、思源实验学校、鄱阳镇中心学校本部、家声小学、马家冲小学、激扬小学、教师进修学校附属小学学区进行划分。

3、新生招生计划。由各校自行确定招生计划,以招生学校上报县教体局的招生计划数为基础,由县教体局根据各校师资配备、学校容量、学区划分等情况核定。

4、招生对象。

1)城区户籍类:适龄儿童少年或小学毕业生为城区学校学区内户籍的。

2)城区购房类:适龄儿童少年或小学毕业生为非第一类,但其父母(法定监护人)已在城区学校学区内购房的。

3)城区经商类:适龄儿童少年或小学毕业生为非第一、二类,但其父母(法定监护人)在城区内开办企业或经商的;

4)进城务工类:适龄儿童少年或小学毕业生为非第一、二、三类,但其父母(法定监护人)已在城区内务工的;

5)政策优惠类:适龄儿童少年或小学毕业生为非第一、二、三、四类,但其父母(法定监护人)属驻鄱部队及军转干部,或是在县政府规定享有相关优惠政策的。

6)其他类:在县城内公办小学就读并实际毕业,但不属于以上第一至第五类的小学毕业生。

5、入学办法

181115日:家长陪同适龄儿童并携带户口簿、房产证(购房合同)、父母(法定监护人)务工单位社保证明、工商营业执照和预防接种证明等相关有效证件到对应学区学校进行预约登记和资格审核。

281617日:各招生学校整理、汇总登记名册。

381820日:各校工作组对新生入学资格到相关成员单位进行复核,资格不符合相关要求的,招生学校不得接收,并负责解释。

482127日:由登记学校对通过复核的拟接收适龄儿童少年名单在学校醒目位置进行公示,并公布举报电话、设立举报箱和电子邮箱等,公示结束后将公示无异议汇总表报县教体局备案。

582831日:新生到校报名注册。

691日:正式上课。

6、工作要求

认真履职,坚持原则,实事求是。切实维护我县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新生入学的公平公正公开,维护适龄儿童基本受教育权益,遵守招生纪律,坚持招生原则,促进教育公平,维护教育形象。

相关文件:《鄱阳县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招生及学生入学工作方案》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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