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字政策解读】《鄱阳县深化公办养老机构改革的实施方案》政策解读文字版
相关政策文件:鄱阳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鄱阳县深化公办养老机构改革的实施方案》鄱府办字〔2023〕64号
一、政策背景
为全面贯彻落实上级应对人口老龄化、深化公办养老机构的重要指示精神,结合我县实际,草拟了《鄱阳县深化公办养老机构改革的实施方案》(以下简称《方案》),经县十七届人民政府第四十次常务会议审议通过,于2023年11月17日正式印发生效。
二、工作目标
公办养老机构改革工作目标是打造“1”个县社会福利院(县养老服务中心);以原乡镇敬老院为重点,整合打造“10”个区域性中心敬老院(养老服务中心);以老年幸福食堂、老年人活动中心等为补充,打造“N”个普惠型农村(社区)互助养老服务设施。到“十四五”末,全县公办养老机构入住率达到60%以上。
三、主要内容
《方案)主要内容分五个部分,分别是指导思想、总体目标、工作原则、主要措施,相关要求,其中最主要内容是第四部分主要措施分别是建设县、乡、村三级养老服务体系、优化调整公办养老机构编制、改革区域性中心敬老院(养老服务中心)人事薪酬制度、建立区域性中心敬老院(养老服务中心)县级直管机制、规范公办养老机构收支管理、强化公办养老机构监督管理、完善养老人才队伍培养机制。
四、相关要求
1、加强组织领导。成立鄱阳县公办养老机构改革领导小组,形成齐抓共管、合力推进抓好公办养老机构改革工作。
2、加强部门协作。相关单位按照职责分工各施其职加快推进老机构改革工作。
3、加强经费保障。县财政局要加强资金保障,保证公办养老机构正常运转维护。
4、加强监督管理。形成齐抓共管监督机制,健全“双随机、一公开”监管,不断提高养老服务监管水平。
解读人:高俊
解读单位:鄱阳县民政局
联系人:高俊
联系电话:0793-6218356
上一篇:
下一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