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字政策解读】《鄱阳县专职护林员管理办法(试行)》政策解读

信息来源: 鄱阳县林业局 发布时间: 2024年11月14日 【字体:

   相关政策文件:【有效】鄱府字〔2024〕69号 关于印发《鄱阳县专职护林员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

    一、政策背景

为推深做实林长制,规范全县专职护林员队伍的建设和管理实现“山有人管、林有人护、火有人防、责有人担”的总体要求,更好保障我县森林资源安全,优化生态环境,巩固林长制成果,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森林法》《江西省林长制条例江西省林长办公室关于进一步规范专职护林员队伍管理的通知(赣林长办字202020号等有关规定结合我县实际,制定本管理办法

二、制定依据

“实施管理办法”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森林法》《江西省林长制条例江西省林长办公室关于进一步规范专职护林员队伍管理的通知(赣林长办字202020号制定。

三、出台目的

规范全县专职护林员队伍的建设和管理实现“山有人管、林有人护、火有人防、责有人担”的总体要求,更好保障我县森林资源安全,优化生态环境,巩固林长制成果

四、起草过程

该文件由鄱阳县林业局组织起草,主要经历两个阶段。一是于2024年3月1日,挂网公开征求社会公众意见。是于2024年3月28日,把鄱阳县专职护林员管理办法(试行)转发到鄱阳镇、饶州街道办、田畈街镇、油墩街镇、谢家滩镇、石门街镇等30个乡镇(街道)征求意见。三是于2024年4月10日,鄱阳县专职护林员管理办法(试行)由鄱阳县人民政府第46次常务会议审议通过,并于2024年11月6日印发公布。

五、主要内容

本《管理办法》共分五章二十一条,大体内容如下:

第一章 总则。主要明确了《办法》制定的依据,适用范围,重点要求专职护林员纳入全县林长制管理,县林长办负责指导全县林长制护林员队伍的建设和管理,专职护林员实行林业资源网格化管理等。

第二章 选聘及职责。主要从专职护林员选聘原则、选聘条件、选聘程序、劳务合同签订、人员管理、管护职责等方面进行了细化,其中:要求专职护林员“按时开展巡护,常规天气条件下,每次巡护时间不少于2小时,巡护里程3公里以上,两次巡护间隔时间不超过2天,每月出勤天数累计不少于15天”等内容。

第三章 考核监督。主要从专职护林员考核方法、考核程序、考核内容、考核结果应用等方面进行明确。《办法》指出,对考核为优秀的专职护林员可以按国家有关规定给予表扬奖励,考核不合格的,应当按照协议约定,视情节轻重给予批评教育、扣减劳务报酬或解聘。

第四章 保障管理。主要从专职护林员报酬发放,专职护林员培训,以及市、县配套工作要求等进行明确。其中:专职护林员报酬发放按每季度发放,绩效补助依据当年考核情况,于12月底前完成发放。

第五章 附则。明确了该《办法》由鄱阳县林长办公室负责解释,办法自印发之日起施行。

六、关于施行时间的说明

本《管理办法》系规范全县专职护林员队伍的建设和管理的文件。2024年4月10日,经鄱阳县人民政府第46次常务会议审议通过。本文件自2024年11月6日起施行。

上一篇:

下一篇:

【打印本页】 【关闭窗口】 分享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