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当前我县预算绩效管理中存在的主要问题
1、预算绩效观念不深入,思想认识有误区。我县预算绩效管理工作自2012年正式启动以来也出台制定了一些绩效管理的措施和办法,加之正在不断细化一些操作规范,整体上还处于起步阶段,不论是财政部门,还是预算单位,都在经历着从认知到实践的磨合期。工作中我们发现,相当一部分预算单位对这项管理制度的认知不是十分到位。主要存在三种倾向。一是“两轻两重”的惯性思维。部分单位“重分配、轻管理;重支出、轻绩效”的思想还没有从根本上转变,认为预算申报的项目能落实到位和预算安排的资金能用出去就不会有大的问题,没有站在全局高度考虑是不是达到了效益最大化;二是视野不宽思想狭隘。少数单位的领导和财务人员认为实施绩效管理增大了工作量,开展评价是在刻意找麻烦挑毛病。三是消极应付只求过关。有部分单位在年初绩效目标申报和年终绩效自评工作中做不到准确科学规范操作,质量难以保证,开展自评时报喜不报忧和扬长避短。财政预算绩效管理工作面临着财政部门“单打独斗”艰难推进的局面。
2、绩效管理专业人员匮乏,规范管理有盲点。预算绩效管理工作的覆盖面广、专业性强,不论是预算单位在开展日常管理工作,还是财政部门组织实施绩效评价工作,都需要具备一定专业素养和实战经验的人力资源。一方面,部门从事预算绩效管理的工作人员业务素质整体不高,部门的财务人员大多是兼职工作人员,即使是专职财务人员,推进绩效管理既缺乏工作经验也缺乏专业技能,难以做到程序规范、管理科学和绩效显著。另一方面,我们财政部门预算绩效专业人才匮乏。近年以来,我局专门设立了绩效股、配备了专门的绩效工作人员,但都不是绩效专业人员,属于“半道出家”。同时,既没有现成的经验可供借鉴,又缺乏专业性很强的技能储备,只能是边工作、边学习、边摸索、边积累,短期内很多工作难以深入推进。
3、评价指标体系不完善,实际操作有难度。尽管财政部制定出台了绩效评价共性指标体系,省财政厅也在陆续推出细化的评价指标和落实措施,但是对指标具体设置没有统一的明确规定,没有针对性较强的个性评价指标体系可供借鉴。近几年,中央、省、市、县财政部门和预算单位围绕细化量化绩效评价指标做了大量的探索工作,归纳总结了一些符合我县实际和适用的具体事项的评价指标,但是,我县财政预算支出的范围在逐年扩大、建设发展的投入在逐年增加、新政策新情况时有出现,已经形成的评价标准不能与之完全匹配。同时,既有的评价指标存在定性指标多、定量指标少的弊端,导致出现单位职能不同、支出事项有差别等情况时,针对性不是很强,指标难以量化,评价缺乏依据,直接影响绩效评价的质量。
4、评价结果运用不充分,推动作用有局限。广泛运用绩效评价结果既是预算绩效管理的重要环节,也是强化预算绩效管理的重要措施。现阶段,预算绩效评价结果运用很不充分,通过评价结果运用促进强化绩效管理的推动作用不是很明显。当前我县预算绩效评价结果运用只是停留在反映情况、发现问题、督促整改等较低层面,出现这一现象的主要原因是:绩效管理与年度预算编制结合得不够紧密,部分单位落实问题整改意见不是很到位,预算绩效管理的追责问效机制还不完善、预算绩效结果的透明度不太高、绩效评价结果不能更快更多地转化成管理措施。同时,预算绩效评价结果的针对性不强、质量不是很高也是制约高效利用结果的一个重要因素。
二、强化预算绩效管理工作的建议
1、加强宣传引导,强化绩效观念。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作出的《关于全面深化改革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中国政府绩效管理和财政预算管理提出了明确要求,新修订的《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以及财政部第113号令颁布 新修订的《行政单位财务规则》也对预算绩效管理作出了具体规定,尽快建立并完善预算绩效管理机制也是深化全面从严治党、推进法治型、服务型、节约型政府建设的有效途径和重要举措。一方面,要采取召开会议、出台规范性文件、专题培训、分类指导等多种形式,组织预算单位和工作人员学习预算绩效管理的法律法规、规范要求,让绩效理念深入人心、让绩效管理人员熟知政策、知行合一。另一方面,要通过专题工作报告、情况通报等方式,积极向县委、县政府和主要领导报告工作,让主要领导及时掌握预算绩效管理的推进情况、实际效果和存在的问题,以利于及时作出决策,支持并帮助解决工作中出现的困难和问题,有效运用绩效评价结果调整管理思路。
2、完善指标体系,规范评价标准。财政部门和预算单位要准确把握预算绩效管理的制度规定、深入研究符合我县县情的推进措施、积极探索适用于不同部门(单位)、不同项目的绩效指标,逐步建立涵盖各类各项支出、符合目标内容、突出绩效特色、细化量化、便于考核的统一规范的绩效评价指标体系,以及覆盖全部预算支出结果绩效评价的规范标准,尽快形成“预算编制有目标、预算执行有监控、预算完成有评价、评价结果有反馈、反馈结果有应用”的全过程预算绩效管理机制。
3、强化运行监控,突出结果导向。预算项目和预算资金一经批复,相关单位应当迅速组织执行并加强管理,财政及有关监督部门应当动态掌握情况并监督实施。在运行监控过程中,切实做好四点。一是确定监控重点。按照“有申报就有监控、有执行就要跟进”的要求,重点对社会关注度高的民生工程、影响地方经济社会发展的基础设施建设工程的推进运行情况进行全过程监督。二是明确监控内容。要把项目的绩效目标实现程度、资金使用、项目实施、项目管理等情况全部纳入监控范围。三是强化整改措施。绩效运行中发现的问题,要即知即改;绩效评价时指出的问题,要问责问效;管理机制上存在的问题,要标本兼治。四是突出结果导向。对推进预算绩效管理过程中各个环节的落实措施和实际效果进行评价,对由于认识不到位、管理措施不力或重大过失等原因,导致出现建设项目决策失误、财政资金配置失当、实际执行效益低下等问题,要严肃追责问责。同时,做好绩效评价结果反馈和公开工作,让单位在过往事项中总结经验和研究措施。
4、加强队伍建设,提高管理水平。针对当前预算绩效管理专业队伍缺乏和管理人员专业技能不强的现状,一方面要集中业务骨干充实财政预算绩效管理队伍,强化专业培训、学习考察、工作调研、业务交流等措施,帮助和促进现有人员提高政策理论水平、实际工作能力。另一方面,适时组织预算单位主要领导、分管领导以及具体工作人员的学习培训,及时为单位开展绩效管理提供政策理论和专业操作技术指导,促进各预算单位绩效管理整体上台阶。另外,注重做好社会中介机构的管理工作和技术交流,真正发挥“专家”的专长和权威。